华测导航(300627):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 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裕创投”)持有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裕创投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裕创投持有公司股份为27,915,6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53,831股,持股比例为5.48662%(以2022年11月10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35,007,298股为依据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915,631股,持股比例为4.99999%(以2025年6月12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58,313,854股为依据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裕创投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裕创投所持华测导航股份中被质押股份数为1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82222%,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915,6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9999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上裕创投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裕创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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