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珠海冠宇(688772):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21:54:24 中财网
原标题:珠海冠宇: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一审第一被告
?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4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2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已有3个案件被法院驳回ATL的起诉。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送达的关于ATL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称公司产品涉嫌侵犯其ZL201621440703.7号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ATL“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ZL201621440703.7)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电芯产品,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ATL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0,000元;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中的12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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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6124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ATL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的涉诉专利ZL201621440703.7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1民初165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71800元,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800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均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4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2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已有3个案件被法院驳回ATL的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已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ATL的起诉,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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