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2025-039】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10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6月 17日(星期二)。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14,108,968股,发行价格为 33.95元/股。 2024年 11月 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48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 11月 28日止,公司已向沈欣欣、李育章等共 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10.89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8,999,46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8,046,548.8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52,914.7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4,108,96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46,843,946.76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4年 12月 17日。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赵善豪、董卫国、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欣欣、高迎阳、张宇、李育章。 上述股东均承诺: “本次认购所获配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2025年 6月 1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10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8名,涉及的证券账户总户数为48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本公告中表格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捷捷微电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捷捷微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捷捷微电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捷捷微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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