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数媒(300426):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华智数媒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概述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将增加预计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前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8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关联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均在相应会议上回避表决。 截至公告日,在股东会审批额度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因 为充分发挥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之间的业务协同,利用集团资源推动公司业务更加健康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增加预计2025年度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增加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增加2025年度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华宣飞 开办资金:1,101,891.1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7352483300 宗旨和业务范围: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制作、播发涵盖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各类新闻、文艺节目和信息服务等全媒体产品,经营各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业务。 组织类型:事业单位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235,787.25万元,净资产为2,777,660.27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21,546.29万元,净利润为-19,605.12万元。 (二)关联方名称: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弘慧路399号35、37、38、39楼 法定代表人:林涌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3931268J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食品销售;药品零售;餐饮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餐饮管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乐器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水产品零售;汽车销售;肥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洗车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3,380.24万元,净资产为-25,361.52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6,115.19万元,净利润为-5,348.40万元。 (三)关联方名称: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彬歆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82660120F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版权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养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28,855.67万元,净资产为110,257.25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4,796.83万元,净利润为920.29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形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为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关联交易事项将依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公平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上述事项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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