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300826):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测绘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3177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测绘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 2、转股期限:2023年9月8日至2029年3月1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条款(附后)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将于2025年6月1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附:《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的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 -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后转股价,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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