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云网(002306):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5件,涉及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57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98.78%。其中,新增单项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1起,涉案金额为1,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江苏东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湖北三江航天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签证部分工程款1,400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的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一、二负担。 (三)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称:被告二将“单晶N型TOPCON高效电池项目及配套项目机电承包工程”项目总发包给被告一,2023年10月7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洁净室装修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采购金额1,600万(本诉中不含采购合同款项);在采购合同之外,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2月期间,由于被告一、二图纸设计、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变更、更换材料、增加建筑设施等原因,产生签证增加工程项目。所有增项工程均完成。所有签证有关材料在被告处,被告一至今未与原告签订工程补充协议;但经原告造价测算,增项部分工程款金额为1,400余万。原告认为签证部分性质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依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被告二应在欠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主要系蓝海机器人与中科高邮买卖合同纠纷事宜,中科高邮为本案被执行人,案号为(2025)苏1084执1478号,执行标的为474.7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科高邮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3,143.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74.9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321.47%。 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系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所有,并非上市公司主要账户,其账户资金被冻结对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资金周转、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造成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原告、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诉讼及账户冻结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公司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诉讼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传票》、《民事起诉状》、《和解协议》等。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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