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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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07日 14:20: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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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奥比中光: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4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纪纲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
人 | 原预
计金
额 | 本次
新增
预计
金额 | 本次
调增
后预
计金
额 | 本次调
增后预
计金额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 本年年初至
2025年 4月
30日与关
联人累计已
发生的交易
金额 | 2024年
度实际
发生金
额 |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 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
原因 |
|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商
品 | 蚂蚁
集团 | 20,000 | 17,000 | 37,000 | 100% | 9,785.88 | 4,463.84 | 98.79% | 预计客户
需求增长 |
注:1、“蚂蚁集团”包括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焕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蚂蚁未来(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蚂蚁逸康(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主体。
2、表中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在某类关联交易类别中,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发生额除以公司该类关联交易的总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
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
金额 | 2024年度实际
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 | 蚂蚁集团 | 8,200.00 | 4,463.84 | 客户部分订单延期至
2025年度出货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蚂蚁集团
1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0-10-19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7046373179 |
| 注册资本 | 3,5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井贤栋 |
| 公司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43号-569号(单号连续)1幢2号楼5层
517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
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关联关系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
鑫”)之母公司。 |
| 履约能力 |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存在无法正常履行
预计交易的风险。 |
2、杭州焕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杭州焕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8-09-3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2CEPKR43 |
| 注册资本 | 5,2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李佳佳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43号-569号(单号连续)1幢1号楼4层
412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币专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物联网设备制
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
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音
响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
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之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 履约能力 | 杭州焕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存在无法正常履行
预计交易的风险。 |
3、蚂蚁未来(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蚂蚁未来(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8-03-29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100MA5T3PGN76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倪凡伟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E区国际离岸创新大厦五楼
516单元 |
| 经营范围 | 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技术、智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设计;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
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各类广告;多媒体制作;动漫设计;会议会展服务(不含旅行社业
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租赁及销售,批发、销售、租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讯设备、
智能设备,电子产品设计、数码产品设计、通讯设备设计、智能设备设
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之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 履约能力 | 蚂蚁未来(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存在无法
正常履行预计交易的风险。 |
4、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4-12-08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768225450T |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韩歆毅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 |
| 经营范围 | 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仅限
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
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子公告等内容的信息服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
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和网络系统的设计、
开发和维护及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
应用,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销售本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设计、制
作、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之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 履约能力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存在无法正
常履行预计交易的风险。 |
5、蚂蚁逸康(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蚂蚁逸康(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22-08-04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5MABW0RMK3L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杰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住所 | 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2802室 |
| 经营范围 | 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
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大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
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互联网信息服
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 |
| 关联关系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之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 履约能力 | 蚂蚁逸康(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存在无法
正常履行预计交易的风险。 |
6、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6-07-07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27Y4U47R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陈亮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43-569号(单号连续)1幢2号楼5层518
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
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
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
切合法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 关联关系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之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 履约能力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存在无法正
常履行预计交易的风险。 |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合同与协议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体业务的顺利落地将有助于公司与合作方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通过进一步发挥各方协同效应,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公司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经营能力和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上述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方长期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范畴。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