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60028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钱江水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钱江水利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股票发行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号)同意注册,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66,630,83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应的新增股份 66,630,837股已于 2024年 12月 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 66,630,837股于 2024年 12月 12日上市,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暨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4,194,061股增加至 560,824,898股。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5名,分别为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梓旭、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杜道广、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赛、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上述 15名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49,973,128股,占公司总股本560,824,898股的 8.91%,占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10.11%,占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9.18%。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 6月 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四)保荐人对钱江水利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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