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内兴01 (184465): 2022年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第一期)2025年债券回售提示性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8:15:53 中财网
原标题:22内兴01 : 2022年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第一期)2025年债券回售提示性公告(第二次)

债券代码:184465.SH/2280294. 债券简称:22内兴01
2022年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第一期)2025年债券回售提示性公告(第二次)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2022年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
增信集合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2022 年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内
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
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4465.SH/2280294.IB
2、债券简称:22内兴01
3、回售登记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
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
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
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
年6月10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7月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
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
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
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债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晨路666号2幢
联系人:雷杰
联系电话:0832-2051819
2、受托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联系人:张浩巍
联系电话:010-8325234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68606295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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