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1旭辉2 (18845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0:46:13 中财网
原标题:H21旭辉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H21旭辉3 债券代码:188745.SH 债券简称:H21旭辉2 债券代码:188454.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旭辉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公告》,相关重大事项主要如下:

一、后续债券重组方案框架
鉴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整体经营现状,公司初步计划为存续公司债券(以下合称“标的债券”)持有人提供整体债券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重组方案”),包括债券购回选项、股票经济收益权选项、以资抵债选项、一般债权选项共四个选项,若上述选项债券持有人均未选择,则进入全额留债长展期方案,具体如下:
(一)债券购回选项:公司拟使用现金,预计按照每张标的债券面值18%的价格发起现金要约购回,累计购回所使用的现金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现金支付预计不晚于债券购回选项申报结果公告日后一年末。本选项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预计约11亿元。

(二)股票经济收益权选项:受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协调控股股东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控股”)在中国香港向特殊目的信托增发特定数量的股票,其中每100元人民币面值标的债券对应旭辉控股股票的数量约为68股,预计总发行新股数量约为6.8亿股(具体以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为准),最终发行新股数量将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最终选择金额而确定。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旭辉控股完成定向增发后每月发送指令要求出售定增股票。公司承诺以股票变现所获等额境内资金净额(扣除相关中介等费用及税费等)偿付选择本选项的债券持有人。新股增发后出售处置时间预计为不超过36个月,兑付时间预计为出售处置后不超过12个月。本选项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预计约10亿元。

(三)以资抵债选项:公司拟将其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所持有的特定资产及对应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服务型信托,公司或指定主体以其持有的服务信托份额折价置换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并选择以资抵债选项的标的债券(预计每100元人民币标的债券面值置换不超过35元信托份额),债券持有人取得服务信托份额后,间接持有发行人下属公司的特定资产及收益权。本选项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约60亿元。

(四)一般债权选项:标的债券持有人可将所持债券份额以对应未偿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1:1的比例置换为对发行人的非债券形式的一般债权(以下简称“一般债权”)。一般债权的兑付日自基准日(2025年7月18日)后展期8.5年,展期至2034年1月18日。本金部分自2029年7月18日起每半年现金支付,利息部分自基准日起统一降低至1%,基准日前应付未付利息按原展期方案约定利息计息,过往及展期期间利息将挂账至最后一期本金支付日,单利计息、不计复利。本选项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不设上限。

(五)全额留债长展期方案:若本次债券重组方案得以顺利推进落地,剩余本金将自基准日(2025年7月18日)后展期9.5年,展期至2035年1月18日,本金部分自2030年7月18日起每半年现金支付,利息部分自基准日起统一降低至1%,基准日前应付未付利息按原展期方案约定利息计息,过往及展期期间利息将挂账至最后一期本金支付日,单利计息、不计复利。

鉴于上述部分选项尚需信托等机构的内部审批流程,是否能够落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上述重组方案选项为拟推进的初步方案,仍在公司内部决策流程中,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形式推进本次债券重组方案,上述风险化解处置方案最终请以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所载的议案为准,敬请广大债券投资者关注。

公司承诺,在本次债券重组方案制定过程中,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回应投资者诉求,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存在利益输送及内幕交易行为。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H21旭辉2”、“H21旭辉3”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李丽娜
联系电话:021-3867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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