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璟泓科技(430222):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0:25:41 中财网

原标题:璟泓科技: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类别风险事项挂牌公司是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其他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被强制停牌且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2其他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风险,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风险不适用
3其他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4生产经营公司全部业务停产、停顿
5其他公司涉及重大债务违约
6其他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被执行情况,预计 将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7公司治理公司主要职能岗位人员缺失,董监高人 员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公司未重新聘任 相关董监高人员,公司信息披露及三会 运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公司治理存在 重大缺陷
8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 押及冻结
9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且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被列为被执行人 且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10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11信息披露其他(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主办券商 充分事前审核)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被强制停牌且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 2024年年报编制及聘请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因公司存在重大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发放员工工资,大量员工离职,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公司工作,因此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因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5年 5月 6日起停牌。若公司无法在 2025年 6月 30日前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因无法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被终止挂牌风险。

2、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风险 2023年 2月 2日,浙商证券与璟泓科技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支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用。主办券商已向公司寄出书面催告函进行催告,若公司在该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主办券商有权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可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风险。

3、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由于涉及诉讼及债务违约,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公司资金收付受到影响,无法正常向员工发放工资,员工大量离职。

4、公司全部业务停产、停顿
主办券商人员于2025年2月26日前往公司武汉生产基地、办公场所实地走访,公司处于关闭状态,已无人生产、办公。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存在重大债务违约,涉及多项诉讼,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已被冻结,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无法正常向员工发放工资,员工大量离职,公司全部业务停产、停顿。

5、公司涉及重大债务违约
根据公司 2024年 8月银行征信报告载明的银行贷款各月到期金额情况,基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情况假设公司在2024年9月至今未偿还到期贷款,则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逾期银行贷款金额约 20,8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主办券商通过“企查查”等网站进行核查,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璟泓科技及其子公司共欠税 4,524.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上述金额合计为 25,41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31.09%,已涉及重大债务违约。此外,公司存在对供应商的债务违约情形。

6、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被执行情况,预计将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主办券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的信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以及根据公司提供的不完全统计的涉诉金额信息,公司涉及重大债务违约,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诉讼案件的涉案金额合计不低于 2.14亿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17亿元。

公司前述涉诉合计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达到了应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金额标准,但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企查查”查询记录,截至 2025年 5月 20日,璟泓科技存在 18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金额共计 16,603.01万元;璟泓科技子公司存在 11条被执行人信息(剔除与璟泓科技同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后),涉及金额共计 654.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提供相关涉诉文件和披露重大诉讼信息,但公司至今尚未提供涉诉文件,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建议投资者登陆上述网站获取有关信息,并对诉讼等情况保持持续关注,同时利用各种网络搜索引擎工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公司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全部业务停产、停顿,并涉及重大债务违约、重大诉讼及被执行情况,预计公司将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7、公司主要职能岗位人员缺失,董监高人员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公司未重新聘任相关董监高人员,公司信息披露及三会运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璟泓科技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已离职超 3个月,董事、监事、高管任期已届满,但未进行换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已辞任超 3个月。公司目前主要职能岗位人员缺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斌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代为履行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职责,但其缺乏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相关专业经验和履职能力;公司实际无具体经办信息披露、组织三会等事务的专职人员。上述情况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及三会运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已无法有效召开三会或形成有效决议,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押和冻结
(1)截至2025年4月16日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情况
根据 2025年 4月 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王健斌、龚贻洲的股权冻结情况如下: 1)王健斌所持股份的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4月 16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健斌所持公司 9,910,000股股份均被冻结,被冻结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3%。


序 号持有人 名称股份性质司法冻结数量 (股)司法冻结执行人 名称司法冻结日期解冻日期
1王健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908,332福建省平潭县人 民法院(2023)闽 0128执保 351号2023-09-012025-08-19
2王健斌高管锁定股560,000   
3王健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091,668福建省平潭县人 民法院(2023)闽2023-09-012025-08-19
4王健斌高管锁定股664,0530128执保 352号  
5王健斌高管锁定股1,468,332福建省平潭县人 民法院(2023)闽 0128执保 353号2023-09-012025-08-19
6王健斌高管锁定股1,617,615福建省平潭县人 民法院(2023)闽 0128执保 354号2023-09-012025-08-19
7王健斌高管锁定股1,685,718   
8王健斌高管锁定股314,282福建省平潭县人 民法院(2023)闽 0128执保 356号2023-09-012025-08-19
9王健斌高管锁定股1,154,050   
10王健斌高管锁定股445,950福建省平潭县人 民法院(2023)闽 0128执保 357号2023-09-012025-08-19
 合计9,910,000    
2)龚贻洲所持股份的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4月 16日,王健斌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龚贻洲所持公司 8,919,000股股份,其中 3,932,037股股份被冻结,被冻结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60%。


序 号持有人 名称股份性质司法冻结数量 (股)司法冻结执行人 名称司法冻结日期解冻日期
1龚贻洲高管锁定股2,013,037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 发 区 法 院 (2024)鄂 0192 民初 1622号之一2024-06-262027-06-25
2龚贻洲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119,000   
3龚贻洲高管锁定股800,000   
 合计3,932,037    
(2)截至 2025年 4月 16日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押情况 根据 2025年 4月 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在股份被冻结前,王健斌持有的璟泓科技 991万股中,935万股已被质押给其他方,其后王健斌所持股份全部被法院冻结;在股份被冻结前,龚贻洲持有的璟泓科技 891.90万股中,700.00万股已被质押给其他方,393.20万股被冻结股份中,存在 201.30万股股份已被质押给其他方,191.90万股股份直接被冻结;公司已披露相关质押情况,具体质权人及质押情况如下:

持有人股份性质质押数量质押日期质押权人股份冻结数量
名称 (股)   
王健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2,000,0002023-02-03湖北国创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991万股已被冻 结,其中已质押的 股份为 935万股
 高管锁定股5,750,0002023-07-25  
 高管锁定股1,600,0002023-08-17国药租赁(天 津)有限公司 
 小计9,350,000-- 
龚贻洲高管锁定股7,000,0002023-01-12汉口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科技 金融服务中心已质押的 700万 股中 201.30万股 被冻结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网站,发现上述质押权人中,湖北国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与公司已存在诉讼案件纠纷,具体如下:

序 号案由案件名称案号进程日 期案 件 进 程案件 身份案 件 类 型法院
1合同纠 纷湖北国创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与武汉同 泰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武汉明德璟泓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武 汉璟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等合同纠纷 的案件2025 ( ) 鄂 0192 民初 2651 号2025-0 5-20民 事 一 审被告民 事 案 件湖北省 武汉市 东湖新 技术开 发区人 民法院
2金融借 款合同 纠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金融服务 中心与吴静,武汉同 泰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武汉璟泓万方堂 大药房连锁有限公 司等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的案件2024 ( ) 鄂 0192 民初 15033 号2025-0 5-08民 事 一 审被告民 事 案 件湖北省 武汉市 东湖新 技术开 发区人 民法院
9、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且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且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至 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斌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采取高消费措施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龚贻洲存在被列为被执行人并采取高消费措施的情况,王健斌涉及金额合计为 27,631.60万元,龚贻洲涉及金额为 5,693.67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被执行人及被限制高消费情况

序 号案号执行法院立案时间执行金额(元)类别
1(2025)鄂 0106 执 4773号武汉市武昌区人 民法院(注1)2025年5月 19 日10,129,967.00被执行人
2(2025)鄂 0106 执 4774号武汉市武昌区人 民法院(注1)2025年5月 19 日10,039,340.00被执行人
3(2025)鄂 0192 执 3080号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注1)2025年4月 28 日12,808,900.00被执行人
4(2025)鄂 0106 执 2199号武汉市汉阳区人 民法院(注1)2025年4月 21 日7,987,033.00被执行人
5(2025)鄂 0106 执 3815号武汉市武昌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4月 16 日25,410,767.00被执行人
6(2025)鄂 0192 执 271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注 1)2025年4月 14 日4,003,583.00被执行人
7(2025)苏 0402 执 1539号常州市天宁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4月 10 日15,644,188.00被执行人
8(2025)鄂 0192 执 253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注2)2025年 4月 8 日/限制高消 费
9(2025)鄂 0103 执 2086号武汉市江汉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 4月 7 日10,581,297.00被执行人、 限制高消 费
10(2025)鄂 0105 执 1737号武汉市汉阳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 4月 2 日16,019,678.00被执行人
11(2025)苏 0213 执 1767号无锡市梁溪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3月 13 日5,132,946.00被执行人
12(2025)鄂0116 执 1367号武汉市黄陂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2月26 日/限制高消 费
13(2025)粤 0310 执 1576号深圳市坪山区人 民法院 (注 1)2025年 2月 11 日1,851,572.00被执行人
14(2025)鄂 0192 执 69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注 2)2025年1月 23 日/限制高消 费
15(2025)湘 0105 执 411号长沙市开福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1月 20 日9,084,342.00被执行人
16(2025)湘 0105 执 410号长沙市开福区人 民法院(注 1)2025年1月 20 日2,105,444.00被执行人
17(2025)鄂 0192 执 90号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注 3)2025年 1月 3 日/限制高消 费
18(2024)鄂 0191 执4014号武汉经济技术开 发区人民法院(注 2)2024年12月3 日/限制高消 费
19(2024)鄂 0192 执 5390号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注 4)2024年 11月 14日13,414,375.00被执行人
20(2024)沪 0115 执 2839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注 5)2024年 10月 29日5,894,953.00失信被执 行人
21(2024)沪 0115 执 28395号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注 5)2024年 10月 29日19,409,678.00失信被执 行人
22(2024)沪 0115 执 2839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注 5)2024年 10月 29日19,409,678.00失信被执 行人
23(2024)沪 0115 执 28397号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注 5)2024年 10月 29日23,208,648.00失信被执 行人
24(2024)沪 0115 执 2839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注 5)2024年 10月 29日19,409,678.00失信被执 行人
25(2024)沪 0115 执 283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注 5)2024年 10月 29日43,535,319.00失信被执 行人
26(2024)鄂 0102 执6398号武汉市江岸区人 民法院(注 5)2024年 10月 23日/限制高消 费
27(2024)鄂 0191 执 3185号湖北省武汉市武 汉经济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注 6)2024年9月 19 日1,234,588.00限制高消 费
合计276,315,974    
注 1: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06执 4773号、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06执 4774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92执 3080号、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06执 2199号、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06执 381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92执 2715号、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5)苏 0402执1539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03执 2086号、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2025)鄂0105执 1737号、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2025)苏 0213执 1767号、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5)粤 0310执 1576号、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5)湘 0105执 410号及(2025)息显示,王健斌被列为被执行人。.
注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92执 2535号公开信息显示,因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92执 695号公开信息显示,因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92执 90号公开信息显示,因璟泓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鄂 0192执 5390号案件公开信息显示,因王健斌、龚贻洲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列为被执行人,同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注 3: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03执 2086号公开信息显示,因璟泓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注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4)沪 0115执 28393号、(2024)沪 0115执 28395号、(2024)沪 0115执 28396号、(2024)沪 0115执 28397号、(2024)沪 0115执 28398号、(2024)沪 0115执 28399号案件公开信息显示,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王健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 5: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24)鄂 0102执6398号案件公开信息显示,因璟泓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注 6: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鄂 0191执 3185号案件公开信息显示,王健斌被列为被执行人。因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龚贻洲被列为被执行人情况、被限制高消费情况

序 号案号执行法院立案时间执行金额(元)类别
1(2025)鄂 0192执 3080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注1)2025年 4月 28日12,808,900.00被执行人
2(2025)鄂 0192执 3079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注1)2025年 4月 28日30,713,400.00被执行人
3(2025)鄂 0192执 90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注2)2025年 1月 3日/限制高消费
4(2024)鄂 0192执 5390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注2)2024年 11月 14 日13,414,375.00被执行人, 限制高消费
合计56,936,675.00    
注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92执 3079号及(2025)鄂 0192执 3080号公开信息显示,龚贻洲被列为被执行人。.
注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鄂 0192执 90号公开信息显示,因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龚贻洲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注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鄂 0192执 5390号执行案件公开信息显示,因王健斌、龚贻洲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列为被执行人,同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璟泓科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押和冻结比例较高,璟泓科技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璟泓科技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被列为被执行人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执行金额较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3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根据上述法规,股份冻结事项的申请人有权申请执行被冻结股份,但是被冻结股份不影响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王健斌、龚贻洲合计已冻结的 1,384.20万股股份中,先质押后被冻结的股份合计为 1,136.30万股,相关质押权人为湖北国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药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网站,发现上述质押权人中,湖北国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与公司已存在诉讼案件纠纷,案件的民事一审时间分别为 2025年 5月 20日、2025年 5月 8日。

因此,王健斌、龚贻洲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质押权人行使权利或被有关司法部门强制执行拍卖,进而导致璟泓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

11、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主办券商充分事前审核
璟泓科技 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4年 8月 28日,后改为2024年 8月 30日(2024年 8月最后一个工作日)。2024年 8月 30日上午,璟泓科技才将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不完整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供给主办券商。公司向主办券商提交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时间较晚,未能给主办券商留下充足必要的审核时间,导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进行事前审核,主办券商无法确认挂牌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何威风、范如国未能出席会议,因此无法发表确认意见,未在《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4年半年度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

2024年 12月 25日,璟泓科技已披露补充附注相关科目明细后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但编制过程中存在人手有限、相关财务人员经验和能力可能不足且缺少子公司财务人员及其他熟悉情况人员配合的情形,上述情形对璟泓科技 2024年 12月 25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中财务报表附注准确性等存在一定影响。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若公司无法在2025年6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因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被终止挂牌风险。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全部业务停产、停顿,公司涉及重大债务违约,涉及重大诉讼,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预计将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公司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职能岗位人员缺失,董监高人员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公司未重新聘任相关董监高人员,公司信息披露及三会运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璟泓科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押和冻结比例较高,璟泓科技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璟泓科技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被列为被执行人及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执行金额较高,王健斌、龚贻洲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质押权人行使权利或被有关司法部门强制执行拍卖,进而导致璟泓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逾期贷款明细
根据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末提供的银行征信报告,截至 2025年 4月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逾期银行贷款金额约 20,886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1)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逾期银行贷款明细
1)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序 号授信机构贷款期限借款金额担保 方式借款余额逾期总额逾期本金逾期 月数最近一次还款 日期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湖支行2022.12.22-2024.12.21500.00保证470.00474.70470.00112024.6.21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2022.12.29-2025.12.291,000.00组合899.90308.69299.90112024.6.21
3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 行2024.4.8-2025.3.141,700.00组合1,700.001,712.071,700.00102024.6.24
4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 行2024.4.8-2025.3.131,500.00组合1,500.001,510.651,500.00102024.6.24
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1.25-2025.1.244,000.00质押4,000.004,055.714,000.00112024.5.21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2024.5.31-2025.5.302,500.00组合2,500.007.19-102024.6.21
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023.10.18-2024.10.181,000.00组合1,000.001,012.901,000.00102024.6.21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023.12.6-2024.11.7710.00保证710.00714.46710.00102024.6.21
9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1.25-2024.7.24500.00质押500.00504.84500.00112024.5.21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023.8.8-2024.6.151,000.00组合236.64240.12236.64102024.6.21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023.12.7-2024.9.790.00保证90.0090.5790.00102024.6.21
12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2023.11.7-2024.11.12,000.00组合2,000.002,030.162,000.00112024.5.20
1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支行2023.9.18-2024.9.171,000.00信用/1,000.001,000.001,000.00102024.6.21
    无担 保     
1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023.12.17-2024.12.261,000.00组合1,000.001,000.001,000.00102024.6.21
合计18,500.00/17,606.5414,662.0614,506.54//  
注:逾期总额中含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额为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的数额,下同。

2)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序 号授信机构贷款期限借款金额担保 方式借款余额逾期总额逾期本 金逾期 月数最近一次 还款日期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2023.12.29-2024.12.24500.00组合500.00501.81500.00102024.6.21
2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2024.3.29-2025.3.201,000.00组合1,000.001,009.321,000.00102024.6.20
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2024.3.29-2025.3.20800.00组合800.00807.46800.00102024.6.20
4浙江网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9.28-2024.9.2610.70保证10.7010.7010.7082024.8.26
合计2,310.70-2,310.702,329.292,310.70//  
3)武汉明德璟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序 号授信机构贷款期限借款金额担保 方式借款余额逾期总额逾期本 金逾期 月数最近一次 还款日期
1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2023.3.23-2024.9.20999.00保证799.00810.09799.00102024.6.21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2023.6.28-2024.6.27500.00保证100.00100.00100.0082024.8.19
合计1,499.00/899.00910.09899.00//  
4)武汉凯进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授信机构贷款期限借款金额担保借款余额逾期总额逾期本逾期最近一次
   方式  月数还款日期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2023.3.28-2026.3.281000.00保证900.009.09-102024.6.21
2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2024.3.26-2025.5.20450.00保证450.004.14-132024.3.21
合计1,450.00/1,350.0013.23-//  
5)深圳正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授信机构贷款期限借款金额担保 方式借款余额逾期总额逾期本 金逾期 月数最近一次 还款日期
1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8.31-2024.8.31300.00保证300.00305.36300.00102024.6.21
合计300.00/300.00305.36300.00//  
6)深圳市睿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序 号授信机构贷款期限借款金额担保 方式借款余额逾期总额逾期本 金逾期 月数最近一次 还款日期
1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5.30-2025.5.30200.00组合172.002.612.0082024.8.1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2023.11.24-2024.11.23400.00组合400.00402.32400.0092024.7.21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2023.11.27-2024.11.23100.00组合100.00100.59100.00102024.6.21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3.12.18-2024.12.17400.00组合400.00402.45400.0092024.7.21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3.8.25-2024.8.24950.00质押950.00950.45950.0082024.8.21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3.10.7-2024.9.21500.00保证500.00503.28500.0092024.7.22
7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8.25-2024.8.25300.00保证300.00303.97300.0092024.7.21
合计2,850.00/2,822.002,665.672,652.00//  


附件二、欠税明细
主办券商项目组通过“企查查”等网站进行核查,截至 2025年 5月 20日,璟泓科技及其子公司共欠税 4,524.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欠税税种( ) 欠税余额元发布单位发布日期
1教育费附加365,363.61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5
2房产税241,958.37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5
3城市维护建设税852,515.00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5
4城镇土地使用税5,116.12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5
5地方教育附加243,104.32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5
6增值税10,719,392.42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5
7印花税96,321.95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5
合计12,523,771.79// 
(2)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序号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元)发布单位发布日期
1印花税14,944.49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7
2城镇土地使用税286.14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7
3地方教育附加16,573.29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7
4房产税1,076,986.87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7
5增值税727,027.68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7
6教育费附加22,495.01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7
7城市维护建设税52,488.39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04-17
8印花税37.48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9教育费附加33,732.57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0城市维护建设税2,451.50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1印花税13.69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2城市维护建设税78,709.32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3增值税34,927.70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4教育费附加477.96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5城市维护建设税2,454.00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6房产税29,107.76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7增值税13,431.67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8房产税9,702.59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19地方教育附加22,488.37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0地方教育附加701.14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1教育费附加1,050.6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2增值税35,021.38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3房产税27,167.2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4印花税30.76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序号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元)发布单位发布日期
25增值税1,124,418.79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6城市维护建设税940.22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7地方教育附加268.63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8城市维护建设税2,444.94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29城市维护建设税1,889.11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0印花税109.92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1增值税15,931.8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2增值税35,057.09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3地方教育附加318.6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4教育费附加809.62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5城市维护建设税1,115.2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6城镇土地使用税95.38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7地方教育附加700.43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8地方教育附加539.75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5-01-13
39地方教育附加698.55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40印花税81.6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41增值税26,987.32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42教育费附加1,047.8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43教育费附加402.95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44教育费附加1,051.71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5-01-13
45地方教育附加21,173.97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4-04-29
46城市维护建设税74,108.90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4-04-29
47教育费附加31,760.96_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2024-04-29
48增值税1,058,698.5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电子税务局2024-04-29
合计4,602,959.58// 
(3)武汉同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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