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工智(000584):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8:09:19 中财网
原标题:*ST工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原告/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 人案由涉诉金额 (万元)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 响
东台市城东高 新技术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江苏哈 工智能 机器人 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责 任纠纷1,606.09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30日内在未出资 13,600,000元范围内对 (2023)苏0981民初3684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东 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 公司对原告东台市城东 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所负债务 11,500,000元借款本金 及利息(以9,000,000元 为基数,自2019年6月4 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按照年利率7.2%计算;以根据一审 判决,公司 后续对东台 哈工智能机 器人有限公 司未能清偿 的部分向东 台市城东高 新技术投资 发展有限公 司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 本诉讼将导 致公司 2025 年利 润减少,计 算利息至实

    2,500,000元为基数,自 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 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 率 8%计算)、诉讼费用 57,631元,扣减已清偿的 727元不能清偿的部分向 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 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 担补充赔偿责任; 2、驳回原告东台市城东 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际清偿日, 最终以公司 实际偿还金 额为准。
江苏哈工智能 机器人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溪 印智能 科技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姜延滨股权转让纠纷3,908.87因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 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江阴 市人民法院已裁定本案 按撤诉处理,公司现已将 本案提交上海市闵行区 人民法院立案,待法院受 理。对公司影响 暂不确定。
注:合计数未计算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求的利息金额。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已调解或已判决的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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