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碳元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28日 19:06:14 中财网
原标题:碳元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400219 证券简称:碳元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10月 3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 10月 31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湘 1382民初 4496号,现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涟源德盛四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智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福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年 3月 28日,涟源德盛四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总额 6,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资金到账日起算 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 3.65%,按季结息。

2023年 4月 24日,原告向被告发放借款 2,000万元。被告收到借款后仅于2024年 3月 22日向原告支付过部分利息人民币 265,233.33元。

2024年 3月 2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已发放给被告的 2,000万元的借款期限变更为 60个月,结息方式改为按年结息。

因被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显示已连续多年亏损,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发表非标审计意见且认为被告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原告认为被告在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时未将上述财务状况告知。

由于被告未足额支付 2023年度的借款利息,并违反《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多项声明与承诺,且又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而被终止上市,已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严重违反《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遂原告向涟源市人民法院起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00,000元;
3、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 2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65%,自 2023年 4月 24日起计算至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暂计至 2024年 7月 31日为人民币 677,683,34元(截止该日应付利息共计人民币942,916.67元,扣除已支付的利息人民币 265,233.33元)】;本金与利息合计20,677,683.34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保全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湘 1382民初 4496号,法院判决如下:
1、解除原告涟源德盛四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 2、由被告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涟源德盛四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1,700万元、利息 645,796.52元,本息合计 17,645,796.52元,以及自 2024年 8月 1日起以借款本金 1,7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65%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3、驳回原告涟源德盛四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因本次案件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除上述事项,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经营暂无其他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造成其账户内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给公司流动资金造成较大压力。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该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因本次诉讼进展为一审判决,涉诉各方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故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判决在上诉期间届满即发生法律效力,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湘 1382民初 4496号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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