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PR产投01 (12782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7:35:40 中财网
原标题:PR产投01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8产投01 债券代码:127824.SH 债券简称:18江北产投债01 债券代码:1880127.IB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23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8年第一期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7年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说明文件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本次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德邦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德邦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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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6月15日发行了2018年第一期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产投01/18江北产投债01”,债券代码“127824.SH/1880127.IB”),由德邦证券担任债权代理人。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各方基本情况
原告(反诉被告):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毅天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二)案由
案由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三)受理时间
原告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与被告毅天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天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9月6日立案,后毅天公司向法院提出反诉,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

(四)审理机构
审理机构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五)诉讼、理由及涉案金额
2019年,毅天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天公司”)因“星火路地块”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向产投集团提出一系列高额赔偿诉求。鉴于该事项情况复杂、时间跨度久,且毅天公司索赔金额高,为公平、公正、公开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产投集团于2024年9月递交诉状至鼓楼区人民法院,鼓楼法院于9月6日立案受理。

鼓楼法院受理后,毅天公司随即提起了反诉,请求法院判令产投集团继续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协助其办证,同时支付延迟办证产生的迟纳金,第 3页共 5页
2025年3月鼓楼法院出具一审判决书,判决产投集团赔偿南京毅天损失6,300万元;双方其他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目前双方均提起了上诉,二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

(六)案件进展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毅天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损失6,300万元,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申请。

二、债权代理人意见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德邦证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对上述债券持有人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尽职履责,并视情况及时发布后续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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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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