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摘牌德股(836879):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摘牌德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举证通知书日期:2024年9月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12月20日作出(2024)浙 0602 民初 1069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爱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控股股东 2、被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详见2024年9月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2024年9月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因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力偿还 到期债务,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海滨等 29名员工债 权人提出的对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2024年 12月5 日,浙江省绍 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 06 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王 海滨等 29名员工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浙江省绍兴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 06 破申5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振邦 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6日下发的(2024) 浙06破3号通知,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5 年1月17日前,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 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 107号万达财富大厦 16 楼; 邮政编码: 311800;联系人:戚律师,联系电话:18258012893;丁律师,联系电话:13757558522】申报债权。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月 21日下午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审判庭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 就上述诉讼的标的,原告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向管理人进 行了债权申报。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2025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 年3月20日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06破3号,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撤诉并不是免除公司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根 据公司的债务及资产情况,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0日 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06破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浙 0602 民初 10698 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5年5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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