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荣昌生物(68833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荣昌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0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对贵所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问题1 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7亿元,同比增加58.54%,其中生物药收入16.99亿元,技术服务收入0.11亿元,主要是公司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销量增加;公司归母净亏损14.68亿元,主要是研发支出15.40亿元。 请公司:(1)分产品列示公司2款商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毛利率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2)说明公司与辉瑞就维迪西妥单抗海外研发合作的具体进展,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临床试验的最新入组进展、预计完成入组时间、可公开的试验数据/结果(如有)、与主管部门沟通及达成的共识情况等,并结合全球市场同靶点主要竞品的研发商业化进程、适应症范围、临床数据、市场份额等,分析维迪西妥单抗的市场前景,以及是否存在竞争处于劣势、商业价值下降等风险。(3)列示本期公司技术服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并逐项说明对应客户、服务内容、收入确认进度及依据、销售回款情况等。(4)说明2024年公司前五大研发服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作历史及有无关联关系,
公司 2024年度产品销售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注:恒瑞医药为“医药制造业”毛利率,百济神州为“抗肿瘤类药物”毛利率,君实生物为“抗肿瘤类药物”毛利率,信达生物产品销售毛利率=1-(销售成本/医药产品销售收入),康方生物产品销售毛利率=1-(销售成本/剔除商业授权收入的收入)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24年度产品销售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说明公司与辉瑞就维迪西妥单抗海外研发合作的具体进展,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临床试验的最新入组进展、预计完成入组时间、可公开的试验数据/结果(如有)、与主管部门沟通及达成的共识情况等,并结合全球市场同靶点主要竞品的研发商业化进程、适应症范围、临床数据、市场份额等,分析维迪西妥单抗的市场前景,以及是否存在竞争处于劣势、商业价值下降等风险。 公司与 Pfizer Inc.(原 Seagen Inc.,下同)就维迪西妥单抗的海外研发合作进展顺利。Pfizer Inc.在引进维迪西妥单抗后主要针对尿路上皮癌的后线以及前线疗法进行临床开发,已于 2022 年上半年开展了一项国际多中心的 II 期关键性临床试验,以评估维迪西妥单抗作为单药治疗一线化疗失败后 HER2 表达尿路上皮癌患者的疗效,目前患者招募工作(A组 HER2过表达和 B组 HER2 低表达)已完成,计划 2026年提交生物制品上市许可申请(BLA)。同时 Pfizer Inc.还正在开展维迪西妥单抗联合 PD-1 单抗治疗一线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la/m UC)的 III期临床研究,目前患者入组比例已达 25%。 维迪西妥单抗是全球首个获批用于尿路上皮癌治疗的 HER2靶向 ADC药物,在该领域具有先发优势且临床研究数据优异,其相关临床试验结果如下: (一)维迪西妥单抗单药治疗 2023年 11月,《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发表了维迪西妥单抗单药治疗晚期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国内 II期临床研究成果:107例受 核查意见 试者经盲法独立审查委员会(B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高达 50.5%,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为 5.9个月,中位总生存期(mOS)为 14.2个月。 (二)维迪西妥单抗联合 PD-1单抗 2024 年 9 月,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公布了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 Ib/II期临床研究成果:全人群的客观缓解率为 73.2%,其中完全缓解 4例(9.8%),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 9.3个月,中位缓解持续时间(mDOR)为 8.6个月,中位总生存期为 33.1个月。 2024年 9月,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年会公布了 RC48-G001研究 C队列的研究数据(欧美患者群体)。研究结果表明,维迪西妥单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在未经治疗的 HER2 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中表现出令人鼓舞的抗肿瘤活性。20例受试者经盲法独立审查委员会确认的客观缓解率为 75%,7例患者(35%)达到完全缓解,中位持续缓解时间尚未达到。维迪西妥单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在 HER2 过表达和 HER2 低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中均产生应答。维迪西妥单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具有可控的安全性,与既往维迪西妥单抗单药研究的结果一致。 2025 年 5 月,公司公告了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对比化疗一线治疗 HER2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 III期临床研究进展,在预先设定的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IDMC)中期分析中取得了强阳性结果,达到无进展生存期和总生存期两项主要研究终点,研究结果具有统计学显著差异和重大临床获益。在主要亚组分析中,不论患者是否适合接受顺铂治疗以及不论 HER2表达状态,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相比化疗均可显著改善无进展生存期和总生存期,整体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可控。 截至目前,海外尚无获批用于治疗尿路上皮癌的 HER2靶向竞品。DS-8201获 FDA批准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转移性 HER2 阳性(IHC3+)实体瘤患者,覆盖人群中包含部分膀胱癌患者,与维迪西妥单抗存在一定的竞争。其他同靶点的主要在研竞品为乐普生物开发的 MRG002,尚未在海外开展用于治疗尿路上皮癌的临床实验。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与同行业公司、Pfizer Inc.的定期报告及相关行业研 核查意见 究报告、前五大研发服务供应商的公开信息资料; (2)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商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明细,对前五大研发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明细等资料; (4)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了解商业化产品销售收入等的变动原因、维迪西妥单抗的海外研发进展、技术服务收入具体构成、主要研发供应商采购额变动、临床试验开支变动、员工薪酬变动与研发人员变动以及研发费用归集与会计核算等情况。 (二)核查结论 (1)报告期内,公司两款商业化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的同比变化具有合理性,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 (2)维迪西妥单抗的海外研发合作进展顺利,未出现竞争处于劣势或商业价值下降等重大风险; (3)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研发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的同比变化、临床试验开支金额的同比变化、员工薪酬变动与公司研发人员变动幅度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和会计核算准确,不存在将与研发无关的成本、费用在研发支出中核算的情形。 问题2 关于有息负债 年报显示,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7.62亿元,短期借款为10.8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亿元,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4.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40亿元,资产负债率由上年的37.82%上升至63.88%,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4亿元。 请公司:(1)结合经营安排、现金流状况、借款用途、融资策略及行业发展情况,说明公司保持目前借款规模的合理性。(2)结合债务期限结构、融资安排、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公司后续偿债计划和资金 核查意见 来源,并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压力。 公司回复: 一、结合经营安排、现金流状况、借款用途、融资策略及行业发展情况,说明公司保持目前借款规模的合理性 作为一家具有全球化视野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抗体药物偶联物(ADC)、抗体融合蛋白、单抗及双抗等治疗性抗体药物领域,致力于发现、开发与商业化创新、有特色的同类首创(first-in-class)与同类最佳(best-in-class)生物药。公司 2021年实现两款核心产品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的批准上市,自公司产品上市以来,公司销售收入呈逐年增加趋势。 作为创新药企业,为保持创新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需持续推进核心研发管线,特别是公司已有多项管线处于关键/III期阶段,研发投入较大。因此,公司现阶段虽然已有产品上市且收入逐年提高,但由于较高的研发投入使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为负数。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管理效率,进一步统筹规划资金使用,并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的政策及动态,择机选择股权或债权的方式进行融资。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10.84 亿元,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4.82 亿元。公司借款用途主要为:①满足已上市产品泰它西普的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并投入产线建设;②持续推进核心研发管线的研发进度,用于研发投入。因此,公司目前的银行借款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需求、发展阶段、日常运营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债务期限结构、融资安排、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公司后续偿债计划和资金来源,并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压力 截至 2024年末,公司一年以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合计金额约 13.7亿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约 9.8亿元。与此同时,公司未来仍面临一定的研 核查意见 1、公司近年来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加,商业化收入将为公司持续带来一定规模的现金流入,用于满足一部分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需求。 2、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信贷合作关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资金需求及时使用银行授信获取现金流,同时在一定的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保障公司日常的运营资金周转,公司自有资金和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可以支持公司现阶段正常运营。 3、公司正积极的开展国际业务合作,潜在的国际 BD 机会有可能带来一定规模的现金流。 4、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的政策及动态,公司将择机选择股权或债权的方式进行融资。 总体来看,基于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及借款规模,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和流动性压力。但公司通过上述各项安排,预计可以应对前述偿债和流动性需求。未来,公司将加强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统筹规划资金使用,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年度报告,查阅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经营现金流量、可支配现金等情况; (2)了解公司借款用途、融资考虑及营运资金需求情况; (3)了解公司后续的偿债计划及潜在资金来源,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压力 (二)核查结论 (1)公司目前的银行借款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需求、发展阶段、日常运营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2)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和流动性压力。但公司通过现有资金安
公司泰它西普截至 2024年末库存为 91,845支,2024年产销率为 102.84%,产能利用较为充分;维迪西妥单抗截至 2024年末库存为 47,706支,2024年产销率为 94.43%,产能较为充足。总体而言,公司泰它西普及维迪西妥单抗库存数量均保持合理水平。 (二)公司在研管线的预计商业化进展、销售规模情况,说明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会否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在研管线中,泰它西普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已于 2021年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且泰它西普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凭借优异的临床数据于 2024年7月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在中国上市的完全批准;维迪西妥单抗用于治疗胃癌及尿路上皮癌已于 2021年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实现商业化。 公司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17.1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 10.83亿元增长 58.54%,销售收入及销量同比增长强劲。当前公司正在同步开展多项国内外关键/III期临床试验,同时公司预计自 2028年泰它西普在国际市场实现商业化,公司产品未来商业化进展符合预期,销售规模有望持续稳健增长。 总体而言,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较大主要原因在于:①公司已实现商业化的自身免疫系统创新药泰它西普的工艺较复杂,市场需求大而且增速快,而且国际市场的商业化供应预计从 2028年起也要从现有产能提供,因此产能建设需求不断扩大;②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及 RC28-E注射液产能的升级改造;③商业化产线建设及审批周期相对较长,一般在 3到 5年以上,公司需提前筹划产线建设。 (1)泰它西普产能建设 具体而言,泰它西普产能是按需求逐步建设,逐步释放的,与需求增长节奏
(2)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及 RC28-E注射液产能建设
综上,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具备合理性,不存在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二、分别列示 2022 至 2024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的前五名支付对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支付金额、对应资产情况、交付情况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能力及判断依据,以及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022至 2024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的前五名支付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意见 三、说明生物工程三期项目的转固时点及依据,并结合公司在手资金、负债规模、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生物工程三期项目的后续进度规划、建设资金安排,以及公司在当前经营状况下投资扩产的必要性 生物工程三期项目包含抗体原液楼、抗体制剂楼、ADC 楼、质检大楼等。 生物工程三期工程类项目在工程已完工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依据各项目验收单和结算金额或竣工决算报告进行转固,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依据合同金额暂估入账;设备类在资产验收后依据验收单进行转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生物工程三期项目中抗体原液楼、ADC 楼、质检大楼等已经转固,抗体制剂楼等尚未完全转固。 生物工程三期项目中后期建设规划主要系对于泰它西普一次性生物反应器车间(抗体原液楼)及不锈钢罐车间(原抗体制剂楼)的建设和审批:①公司基于产品市场需求及建设审批周期的考量,于 2021年启动泰它西普一次性生物反应器车间(18个 2000L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建设,该车间预计 2025年四季度获批。鉴于现有 K座车间预计将无法满足 2026年产能需求,泰它西普一次性生物反应器车间建成后将投入使用,预计 2029年产能将接近饱和。②公司考虑到工艺改进、国内以及海外市场需求、建设审批周期等因素,已于 2024年启动不锈钢罐车间建设(6个 15000L不锈钢反应器),该车间预计于 2029年获批。鉴于现有 K 座车间及后续获批的泰它西普一次性生物反应器车间的产能预计将无法满足 2029年及以后的国内国外市场需求及成本考虑(工艺优化降低成本),该车间获批后将投入使用。 截至 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约 9.8亿元,流动负债约 21.78亿元,但公司拥有较为充足的银行授信,且产品收入逐年放量增长。公司将进一步结合公司整体资金使用、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以项目贷款和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审慎合理地开展并推进生物工程三期项目剩余部分项目的建设。 综上,公司在当前经营状况下扩产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相匹配,具备必要性。 核查意见 四、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账面价值约 5.30 亿元的固定资产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以及会否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2023 年 6 月,公司以抗体原液楼、抗体制剂楼、ADC 楼、质检大楼等作为一个整体的在建工程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抵押期限为 2023年 6月至 2030年 3月)。截至 2024年底,前述抗体原液楼、ADC楼、质检大楼等均已转为固定资产,但抗体制剂楼因建设规划调整,尚未竣工验收,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由于前述主体已作为一个整体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抵押,根据不动产登记单位要求,该在建工程内的各个建筑物需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后方能为其办理产权证书,因此抗体原液楼、ADC 楼、质检大楼等虽然已经转为固定资产,且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权籍调查等办理产权证书所需的必备程序,但由于抗体制剂楼等尚未竣工使得公司目前暂无法为一同作为抵押的其他固定资产办理产权证书。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固定资产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系其连同其他资产作为整体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需该在建工程内的各个建筑物需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后方能办理产权证书,实际前述固定资产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权籍调查等办理产权证书所需的必备程序,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审计报告; (2)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研发管线图,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了解预计商业化进展等; (3)取得并查阅了公司采购合同、产能建设相关的实地拍摄图片、银行贷款抵押合同等底稿; (4)取得并查阅了 2022至 2024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的前五名支付对象的营业执照、相关业务资质文件等,确认其业务经营资格。 核查意见 (二)核查结论 (1)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具备合理性,不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 (2)2022 至 2024 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的前五名支付对象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能力,不存关联关系或在其他利益安排; (3)生物工程三期项目尚未完全转固,公司在当前经营状况下扩产与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相匹配,具备必要性; (4)公司账面价值约 5.30亿元的固定资产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系其连同其他资产作为整体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需该在建工程内的各个建筑物需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后方能办理产权证书,实际前述固定资产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权籍调查等办理产权证书所需的必备程序,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问题4 关于关联采购 年报显示,2024 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 1.79 亿元,较上年增加0.22亿元,主要是向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赛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综合服务、研发服务等。此外,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08 亿元,其中关联方采购额 2.14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87%。 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上述关联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交易定价、结算方式、账期等,并对比市场同期可比项目定价,说明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2)说明公司近年来关联采购金额持续增长的原因,以及公司对关联方是否存在较大业务依赖。 公司回复:
(一)向荣昌制药采购综合服务 2024年度,公司向荣昌制药采购综合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与荣昌制药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委托服务协议》,约定采购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I)蒸汽服务:公司按照蒸汽的实际使用量向荣昌制药支付为生产蒸汽所支付的天然气、设备等费用;(II)后勤服务:派车服务按照行车里程和单
迈百瑞针对 CDMO服务的各项服务内容具有参考性基准报价,公司采购 CDMO服务的具体价格系迈百瑞与公司根据实际工作任务需求,即实际工作任务相较基准价格工作内容(例如生产批次数量、反应器体积大小、预计耗时等)的差异,在基准报价之上进行特异性调整并协商确定。相关采购价格与迈百瑞提供给其他客户的定价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以 2024 年度公司自迈百瑞采购 CDMO 服务“抗体中间体生产工艺验证”中“3*2000L mAb intermediate PPQ”的服务为例,包括文件准备,技术转移方案、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及原液的生产、检验及放行等主要内容,价格为 1,530万元,而迈百瑞向某客户提供的类似服务的价格为1,545万元,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与迈百瑞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单位:元/升
综上所述,公司与赛普生物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向上海康康医疗采购临床试验现场管理(SMO)服务 2024年度,公司向上海康康医疗采购研发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元/小时
二、说明公司近年来关联采购金额持续增长的原因,以及公司对关联方是否存在较大业务依赖。 近年来,公司关联采购金额持续增长。最近三年,公司关联采购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向荣昌制药采购综合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向荣昌制药采购综合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向赛普生物采购培养基 最近三年,公司向赛普生物采购培养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明细表及关联交易合同文件; (2)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定价或比价依据文件; (3)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人员了解相关关联交易背景及定价依据。 核查意见 (二)核查结论 (1)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联方采购金额增加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较大业务依赖。 问题5 其他 年报显示,2024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2.15亿元,此外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票据为5.89亿元,较上年大幅增加,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公司期末预付款项2.41亿元,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占比23.17%,主要为预付研发服务款;其他非流动资产1.55亿元,同比增加69.86%,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请公司:(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等,说明公司本期票据使用量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以及结合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票据的出票人、履约能力、到期日等,说明终止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2)说明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预付研发服务款对应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交付进度与合同约定的匹配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维持大额预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等,说明公司本期票据使用量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以及结合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票据的出票人、履约能力、到期日等,说明终止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现、开发与商业化抗体药物偶联物(ADC)、抗体融合蛋白、单抗及双抗等治疗性抗体药物领域生物创新药。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基于经销商经营状况、渠道覆盖能力及与公司合作情况等,
2、供应商 11:合同一约定 2024年 2月 23日前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设备于 2025年 2月前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支付预付款,因公司项目计划变更,发货延迟,预计 2025年 8月底到货;合同二约定 2024年9月底前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设备于 2025年 8月底前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公司于 2024年 9月 29日支付预付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尚未到货,交付进度与合同约定匹配。 3、供应商 12:合同约定自买方支付预付款或买方向卖方提供预付款支付凭证之日起 16.5个月到达公司,以早者为准。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3日支付预付款项,但因公司项目计划变更,发货推迟,预计 2025年 6月中下旬到货。 4、供应商 13:合同约定设备应在卖方收到预付款后的 12 个月内到货,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支付预付款,但因公司项目计划变更,发货推迟,预计2025年 6月中下旬到货。 5、供应商 14:合同约定自卖方收到买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120个日历天交货,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日支付预付款,因供方压缩机不能如期供货,经双方友好协商,设备发货延迟,预计 2025年 9月中旬到货。 公司结合不锈钢罐车间建设进度、供应商设备定制周期等因素与上述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进行设备备货,相应产生较大金额的预付款。2024年泰它西普新生产工艺开发成功,此工艺可以大幅提升蛋白表达量,为此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不锈钢罐车间建设规划,于 2024年 11月启动了工程优化设计工作,2025年4月底已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整体项目建设延期约 7个月,因此相应设备发货时间延迟,符合公司实际车间建设需求。预估上述延迟发货的设备于 2025年 6月中下旬开始陆续到货。 (二)预付研发服务款情况 报告期,公司预付研发服务款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