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H20方圆1 (17550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75505.SH 债券简称:H20方圆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以及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H20方圆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 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 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 如下: 根据发行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的公告》显示: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州市方圆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公司”)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文件,获悉某金融机构以借款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对发行人(被告二)和上海圆新商务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圆新”)(被告一)的诉讼,案号为 (2025)粤06民初35号。诉讼请求为:一、判令原告与被告一上 海圆新签订的第033号贷款合同、第012号贷款合同全部提前到 期;二、判令被告一上海圆新公司立即偿还第033号贷款合同项下 贷款本金98,840,440.24元并支付利息、罚息;三、判令被告一上海 圆新立即偿还第012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63,870,621.55元并支付 利息、罚息;四、被告一承担本案律师费;五、被告二对被告一上 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原告对被告一提供质押的股票享有 优先受偿权;七、原告对被告一提供质押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 八、原告对被告一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九、两被告承担 本案受理费、保全费。 本案暂未收到开庭传票。 二、诉讼、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影响,本案被告一上 海圆新资金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并因逾期支付利息引发本案诉 讼,发行人作为案涉债务保证人被连带起诉。 本次诉讼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 利影响,发行人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事 项并关注相关风险。太平洋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 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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