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穗城0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48543.SZ 债券简称:23穗城 01 债券代码:148566.SZ 债券简称:24穗城 02 债券代码:148615.SZ 债券简称:24穗城 03 债券代码:148646.SZ 债券简称:24穗城 04 债券代码:133922.SZ 债券简称:25穗城 01 债券代码:133938.SZ 债券简称:25穗城 02 债券代码:133970.SZ 债券简称:25穗城 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司债 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5年 5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作为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穗城 01,债券代码:148543.SZ)、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穗城 02,债券代码:148566.SZ)、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24穗城 03,债券代码:148615.SZ)、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4穗城 04,债券代码:148646.SZ)、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穗城01,债券代码:133922.SZ)、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穗城 02,债券代码:133938.SZ)、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5穗城 03,债券代码:133970.SZ)(以下合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依据《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州市城市建一期)募集说明书》《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合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情况公告》以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出售资产的情况 1、交易背景、交易各方以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基于广州市土地规划调整的整体考虑,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仅列示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水投集团”)、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列示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有林公司”)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等相关政府部门经协商后,将部分持有的土地进行收储。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信和诚信情况较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债务逾期或失信行为。 交易对方包括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均为广州市及相关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非企业法人。 其中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标的系广州市海珠区工 业大道南389号地块,交易对手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原用途为工 业用地,变更后的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标的之一系广州市白云区广从 三路自编668号、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三路自编678号,交易对手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原用途为办公、厂房,变更后的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标的之一系广州市黄埔区西部 发中心,原用途为工业用地、住宅,变更后的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标的之一系广州市白云区石井 街黄金围地段,交易对手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原用途为工业用地、住宅,变更后的新规划用途为商业及城镇住宅用地。 2、交易安排、协议签署情况及履约进展 上述收储都已完成国有土地收储协议的签署。支付对价参考《广 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图册》或广州市土地估价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约定的基准地价计算交储预付补偿款,后续将核算结算补偿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协议履约未见异常,已经完成权属变更。 3、与交易相关的决策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前述事项涉及的协议签署及转让手续办理已 经过发行人有权机构决策审批。 (二)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计不会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三)广发证券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情况以 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 人。 联系人:商倩倩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43楼 联系电话:020-66336918 邮政编码:51062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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