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三合盛(831418):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1418 证券简称:ST三合盛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 5月 2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 4月 25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收到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5)晋 0603民初 611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皓月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领君重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爱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年 7月 18日,原、被告因朔州新耀能源低阶煤分质分级综合利用项目签订《管道、支架制作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为:煤气、蒸汽管道、管架、烟道的材料采购、运输、制作、安装、施工、试验、检测、验收、保温等相关全部工程。合同预估总造价为 4397334元,结算方式为单价×验收确认的工程量。 2023年 12月 28日,工程验收合格。2024年 8月 26日,被告据实结算确认工程造价 4388451.53元。根据约定,验收合格后被告的付款比例应达到决算价的 95%;剩余 5%在 1年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现质保期已届满,被告仅支付原告工程款 2807019.78元,付款比例不到 64%。被告逾期付款已经构成严重违约。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581431.76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 1362009.2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3.45%的四倍计算自 2023年12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4月28日,为 251296.31 元);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 219422.5元为基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3.1%的四倍计算自 2024年12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4月28日,为 9094.31 元); 4.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交通费 50000元; 上述四项请求金额合计 1891822.38元 5.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 2025年 4月 25日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上诉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晋 0603民初 611号。(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 2025年 5月 21日收到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5)晋0603民初 611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案件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5)晋 0603民初 611号。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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