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兰创01 :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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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通知》,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大宁(香港)”)作为申请人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提出仲裁申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已受理该仲裁申请,案件事实与情况如下: 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大宁”)成立于 2000年5月12日,主要从事煤炭生产、销售业务,煤炭年生产能力 400万吨,该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合作期限25年,自2000年5月 12日至2025年5月12日,其中亚美大宁(香港)持有51%股权,兰 花科创持有41%股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持有8%股权。 因对《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中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存在异议,依据《合作合同》约定,亚美大宁(香港)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亚美大宁(香港)提出,2000年9月10日,亚美大宁当时的股东晋城市大宁煤炭 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晋城分公司、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并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指出“各方同意将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延长至三十(30)年”,协议签署后将召开董事会,就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以及延长合作公司经营期限形成董事会决议,并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报批手续。本次延长经营期限协议已经签署相关董事会决议,但未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因亚美大宁合作期限即将到期,亚美大宁(香港)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经营期限、营业执照延长至 2030 年5月12日,并要求公司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配合完 成更新备案,以及偿付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开支、仲裁费用等。目前该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综合考虑案件进展及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23兰创 01”信用等级维持为 AA+,“23兰创 02”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 2025 年5月20日至“23兰创01”、“23兰创02”存续期。同时中证鹏 元将密切关注仲裁案件进展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3兰创01”、“23兰创02”信用等级可能 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 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初步财务状 宏观环境 4/5 8/9 况 业务状况 行业&运营风险状况 6/7 财务状况 杠杆状况 8/9 行业风险状况 4/5 盈利状况 强 经营状况 6/7 流动性状况 6/7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 6/7 财务状况评估结果 8/9 ESG因素 0 调整因素 重大特殊事项 0 补充调整 0 个体信用状况 aa+ 外部特殊支持 0 主体信用等级 AA+ 注:(1)本次评级采用评级方法模型为:煤炭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3V1.0)、外部特殊支持评价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2V1.0);(2)各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表现越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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