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0方圆1 (17550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75505.SH 债券简称:H20方圆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以及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H20方圆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 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 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 如下: 根据发行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 公告》显示: “ 一、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江门市恒捷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江门恒捷”)与浙江左科环境 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左科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 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2025)粤0705民初3803号。江门恒捷于2025年5月14日收到 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决江门恒捷需向左科公司支付工程质量 保证金10,820,023.01元及并支付逾期利息789,860元。 本次诉讼会对公司和江门恒捷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情况 近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壮鑫新增被 限制高消费,具体情况如下:
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事 项并关注相关风险。太平洋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 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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