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皖创环保(87080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70801 证券简称:皖创环保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8月 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 7月 29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平山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年 5月 16日,公司收到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冀 0131民初 2536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以下内容来源于原告民事起诉状) 2023 年 9 月 1 日,原告同被告签订《敬业集团 145MW 超临界煤气发电 项目配套污水浓盐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原 告负责关于“敬业集团 145MW超临界煤气发电项目配套污水浓盐水升级改造工 程项目设备安装工程采购”、“相关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作,工程地点为 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工程价款共计 2037万元。 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已完成 全部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等工作, 且相关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均已由被告验收签 字确认。截至目前,根据合同工程价款结算标准约定被告仍有 11815694. 43元工 程款未向原告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以下内容来源于原告民事起诉状)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欠付原告工程款 11815694. 43 元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500000 元。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 1018500元(计算方式:工程承包总价 5%) 。 上述金额共计:13334194. 43 元 4、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年 5月 16日,公司收到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冀 0131民初 2536号),做出以下判决: (1)被告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 付原告中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2707694.43元及利息(以 2707694.43 元为基数,自 2024年 4月 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2)驳回原告中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01805元,保全费 5000元,合计 106805元, 由原告中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85444元(已交纳),由被告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1361元,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目前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 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形,未对公司财务 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对公司及 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判决书》(2024冀 0131民初 2536号)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