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海源(002529):新增重大诉讼

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8:05:08 中财网
原标题:*ST海源: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海源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电源”)为被告一,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二。

3、涉案的金额:32,650,257.43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余电源及公司与苏州宏瑞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受理机构: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受理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常熟市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宏瑞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被告一: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于 2021年 7月 8日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购买两套流水线设备,截止 2024年 2月 20日,被告一仍拖欠原告 30,785,792.36元货款未付。2024年 2月,原告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4)苏0581民初 6199号,诉讼过程中,被告一与原告于 2024年 7月 11日签订《和解协议》,被告一确认欠付原告货款 3,000万元左右。《和解协议》签订后,原告撤回对二被告的起诉。但被告一未能按约付款。被告一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系被告一唯一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 23条规定,被告二应当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 30,785,792.36元及逾期付款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暂计算至 2025年 3月 27日为人民币 1,364,465.07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律师费 500,000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负担。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诉讼及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533.11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8.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533.1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4年 6月 28日、2024年 7月 17日、2024年10月 30日、2024年 11月 14日、2024年 12月 26日、2025年 4月 28日、2025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2:《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收悉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由于诉讼、仲裁事项导致银行账户及资产存在被冻结的情况,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的金额合计约 1,198.14万元,约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已判决/调解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执行金额合计约 1,232.05万元,约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3%;法院执行费合计约 14.38万元。

鉴于本次披露的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或未执行完毕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2、《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3、《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1: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收到应诉通 知书/传票 日期原告人/申 请人被告人/被申 请人案由涉案金 额(万 元)案件进展
12025.5.15苏州宏瑞 达新能源 装备有限 公司新余海源电 源科技有限 公司、江西 海源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作为被告 二)买卖合 同纠纷3,265.03尚未开庭
2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小计(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 下案件)2,533.11备注:共24件,其中, 已调解案件共计 7 件,金额共计约 107.94万元;未结案 (含正在审理中)案 件共计17件,金额共 计约2,425.17万元, 其中,一审审理中的 案件共计15件,金额 约2,381.81万元,一 审判决案件共计 2 件,金额约43.36万 元。   
注:1、以上金额按照万元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2、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或尚未执行完毕,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附件 2: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 号收到应诉 通知书/传 票日期原告人/申请 人被告人/被申请 人案由涉案金 额(万 元)案件进展
12024.6.26釜川(无锡) 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126.12二审已判决。本次 无重大进展。
22024.7.18深之蓝(广 东)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江 西海源复合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1,307.46案件尚在审理中, 本次无重大进展。
32024.8.15新余赛维能 源科技有限 公司深之蓝(广东)建 设集团有限公 司、欧益春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1,195.64案件尚在审理中, 本次无重大进展。
42024.12.1 9京北方华 创微电子装 备有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207.50一审已判决,二审 上诉中。
5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小计(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案件, 含本次无重大进展正在审理中的案件)1,227.00备注:共2件。其 中,一审审理中案 件1件,金额为860 万元;二审审理中 案件1件,金额为 367万元。本次无 重大进展。   
注:1、以上金额按照万元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2、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或尚未执行完毕,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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