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24厦资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7:35:54 中财网
原标题:24厦资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48739.SZ 债券简称: 24厦资 01 债券代码: 148816.SZ 债券简称: 24厦资 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2025年5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资管”、“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4年 2月 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4〕27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批文项下,发行人于 2024年 5月 23日发行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厦资 01;债券代码:148739.SZ),发行规模为 5亿元,期限为 3年期;于 2024年 7月 17日发行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厦资 02;债券代码:148816.SZ),发行规模为 5亿元,期限为 5年期。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5年 5月 13日公告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的《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 2025年 5月 12日开庭审理发行人与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螳螂公司”、“原告”)的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号为(2024)闽 02民初 1127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金螳螂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认为发行人于 2022年 4月 25日擅自解押万华金融中心地下室地下一层 38个车位,因此申请增加诉请金额 2,280,000元。

增加后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变更为,判令发行人向原告赔偿擅自解押造成的损失 92,943,685元,并承担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以 2,280,000元为基数,自 2022年 4月 26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 49,208,075元为基数,自 2022年 11月 9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 17,552,780元为基数,自 2022年 12月 24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 13,105,540元为基数,自 2023年 1月 4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 10,797,290元为基数,自 2023年 1月 7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上暂算至 2024年 11月 18日的利息损失金额为9,762,672.07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 102,706,357.07元)。

由于原告金螳螂公司变更诉请金额,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延期至2025年 6月 11日。

三、相关事件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根据此次案件进展情况,本案处于尚未开庭审理阶段,诉讼结果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尚存不确定性。目前发行人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资金流动性良好,不影响当期损益,此次案件对公司正常经营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起诉讼起源于债务人鑫杭(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与发行人、金螳螂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发行人正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应诉方案。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24厦资 01”和“24厦资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此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信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24厦资 01”和“24厦资 02”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邓小强、孟宜颉、林政宇、黄浩萁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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