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21金华债 (184073): 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4年)(以此为准)
原标题:21金华债 : 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4年)(以此为准) 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4年)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各期《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相比没有重大变化。 目录 重要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6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更情况 ................................................................... 8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 ................................................................................................................. 15 七、 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 17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7 一、 公司债券情况 ................................................................................................................. 17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8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9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 20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20 七、 中介机构情况 ................................................................................................................. 22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23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23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23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 24 四、 资产情况......................................................................................................................... 24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 25 六、 负债情况......................................................................................................................... 26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 28 八、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 29 九、 对外担保情况 ................................................................................................................. 29 十、 重大诉讼情况 ................................................................................................................. 30 十一、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 30 十二、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 30 第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30 一、 发行人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30 二、 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30 三、 发行人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 30 四、 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 30 五、 发行人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 30 六、 发行人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 31 七、 发行人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 31 八、 发行人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 31 九、 发行人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 31 十、 发行人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 31 十一、 发行人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 31 十二、 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 31 第五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目录 ......................................................................................................... 32 财务报表 ......................................................................................................................................... 34 附件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 34 释义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信情况: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资信良好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信良好 1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 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 100.00%,持有股权没有受限。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 100.00%,持有股权没有受限。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为机关法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相关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以外的主体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除发行人股权外的其他主要资产及其受限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主要资产及其受限情况请参见其 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1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的9.09%。 (三)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郑亚明 发行人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郑亚明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王峰、周仕健、俞建伟、卢华东 发行人的监事:余敏武、钟贤娟、黄妹仙 发行人的总经理:王峰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黄怡然 发行人的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一) 公司业务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负责对全市重大城建项目、重大区块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建设;对市区特定区块进行开发和土地整治;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建设和维护、运营;对国有资产进行运营和管理。发行人主要负责金华市重点区块的土地整理、开发与基础设施代建业务、房产销售,以及部分以自有房产租赁为主的经营性业务。购入八达仪表以及无偿划入金华市水务集团、金华市社发集团、金华山旅发集团、金华市石门农场的股权之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板块包括:土地开发板块、委托代建板块、房产销售板块、仪器仪表制造业板块、水务板块和教育板块等。发行人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确立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不同产业协同效应、汇聚优势力量发展优势产业的多元化经营模式。 1、土地开发业务 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主要由发行人本级以及子公司多湖商投来运营。随着金华城镇一体化建设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公司正在对已完成征迁的区块的土地进行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未来发行人土地整理收入业务将延续现有发展态势。 2019年以后,根据发行人本级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土地开发委托合同》以及多湖商投与委托方签订的《土地开发整理协议》,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收入均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结算。 2、房产销售板块 发行人房产销售业务主要由发行人本级及子公司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置业公司”)、子公司金华市水街商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街商旅发展”)、金华市浙中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中心公司”)等子公司运营。 (1)发行人本级房产销售业务业务模式 为定向安置拆迁居民,发行人于 2000-2003年陆续购入了包括冠达花园、世纪花园和柳湖花园等多个小区,成交总价为 8.70亿元,建筑面积总计约 87万平方米,其中部分房产已于 2005年之前作为安置房出售给老城区旧城改造拆迁居民;2012年,发行人以 2亿元购置了 232套高端人才用房,该批房产位于金华市二环以内,建筑面积合计 1.80万平方米。 (2)金华城投下属子公司房产销售业务 城投置业公司成立于 2019年,注册资本为 2.5亿元,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于 2019年 12月完成城投启迪创新科技园项目的备案,该项目总投约 3.50亿元,项目用地59,54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50万平方米,是集产业用房、研发楼配套用房为一体的科技孵化园。 3、仪器仪表制造业业务 发行人产品销售业务主要有浙江八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研发、制造、销售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配变终端、输配电自动化设备、输电线路铁塔以及提供能源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采、以销定产、凭计划实施”的计划采购原则,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原材料采购,公司下设计划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实施和管理。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建立较为严格和完善的供应商遴选制度,多渠道、多途径遴选合格供应商,严格按照供应商遴选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品质、规格、产能、按时交付能力等进行较为全面的考核和认证,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才可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具体采购时综合考虑规格需求、采购价格、供货能力等因素,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采购方。 同时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动态化管理,供应商遴选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保证了生产的稳定并有效控制了产品的成本和质量。 采购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营销发货计划,经审核后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经审核及审批后,计划采购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执行。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一般会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采购关系,原材料成本和质量比较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以适应电力用户各不相同的个性化要求。公司通过信息化建设以提升产品生产效率与品质。公司自主研发建立了 ERP系统,应用于生产的整个流程控制,实现了精细化生产管理。ERP系统分为系统管理、排产计划管理、生产订单管理、生产计划管理、报表统计等。ERP系统实时、有效、紧密配合供应链,能采集从接受订货到制成最终产品全过程的各种数据和状态信息,提供产品生产状态的精确实时数据,实现对制造工厂的有效管理。其中系统的生产任务单模块能够根据营销管理、物流管理、生产管理中的实时信息,协助计划人员下达生产任务单,安排作业、投产、备料,平衡各个订单、各道工序,提示计划方案的可行性、交货的及时性,提高计划的效率。系统的现场管理模块将生产安排结果,迅速地传递到作业现场,现场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地对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做出安排和调整,并能通过 ERP系统实时监控生产现场、完善产品质量追溯、提高品质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电网等客户的统一招标的形式进行销售。公司面向全国电力用户进行市场开发并提供技术服务。 招标通常为一年一次或数次。根据电网公司的招标要求,公司经营部门会同技术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供货进度等制作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在标书中阐述公司的技术实力、生产资质、供货能力、产品经验等要素,结合成本、工期、市场情况等审慎确定投标价格。公司中标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根据中标省份情况,按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的要求与其下属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并根据招标及合同要求安排生产并交货。 (4)产销区域 公司主要在金华市当地生产智能电表、高低压开关柜以及输电线路铁塔等其他电力设备。而销售区域则根据产品的特性有所差异,配变终端、高低压开关柜等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输电线路铁塔集中在浙江省内及周边的江苏、安徽、福建、上海、江西等省市,智能电表主要销售区域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以及上海等省市。 4、水务板块 发行人水务板块的运营主体为金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分为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和发电业务。 (1)供水业务 发行人供水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营,供水区域覆盖金华市区(婺城和金东)与金义新区。公司共拥有 2座水厂,设计供水能力合计为 55万吨/日,供水管道总长 1,447.81千米,供水区域覆盖面积约 2,044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130(含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万人。 (2)污水处理业务 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水处理公司”)负责运营。公司拥有在运营污水处理厂 3座,污水处理服务范围涉及金华市全域,污水处理能力合计 24.80万吨/日,其中秋滨污水处理厂为公司自有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 24.00万吨,蒋堂镇污水处理厂与琅琊镇污水处理厂为当地镇政府委托公司代运营。每日各县区污水流进污水处理厂,发行人进行加工处理,发行人根据实际处理完成流出水量计算排污收入,以月为单位结算污水处理费。 (3)发电业务 发行人在供水水库建有水电站,发电业务是利用水库将水的势能转化为电能继而销售,构成公司业务重要补充。水利发电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水投公司与蓝波能源负责运营。由于发电业务从属于供水业务,公司拥有的水利发电功率均较小。 5、教育板块 发行人教育板块主要由下属子公司金华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金华社发的主营业务为教育类产业投资。作为金华市民生事业运营的重要国有企业,金华社发从成立伊始,便立足民生事业领域,发挥国有企业在利用政府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方面的优势,激活国有资产存量、搞活国有资产增量,实现民生资源产业化、资本化。 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行业情况 1、土地开发发展现状 土地开发行业是伴随着我们城镇化和工业化而不断发展。土地开发行业是城镇化的重要基础,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前提。土地开发行业的发展,一方面为城镇化和工业化提供了土地,保证了城市发展所需土地的供给。更重要的是,土地开发产生的收益成为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土地开发,不仅促进了土地的合理配置,而且有效提高政府收入、实现了社会资金向城市发展流动。 土地开发与整理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土地开发整理行业一直由政府主导,行业开放度极低。 城市土地开发与运营围绕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城市发展的特殊机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土地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最优化,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愈加重要,其建设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竞争力。 截至 2023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 66.16%,这表明我国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同时,我国也将着力进行城镇化发展的转型,修正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导向性偏差、解决基础设施水平与城镇化水平不相符问题、缩小中西部城市与东部城市发展水平的差距等。随着我国城镇建设方向、重心的不断调整,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也必将随之发生新的变化。但是,我国城镇化不断提高的趋势是可以预见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继续保持不断发展的态势。 3、智能电表行业 目前,我国的电能表行业处于智能电表替代阶段。随着中国智能电网的发展以及全社会用电量的不断扩大,作为智能电网用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电表的需求大幅增加。 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电能表招标中,智能电表逐渐成为主流。201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要求“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进用户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探索应用多元化、网络化、双向实时计量技术和用电信息采集技术,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分布式电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等业务,为实现智能双向互动服务提供信息基础。 此外,以乡镇农村为主的农网招标、新增住宅需求和更新换代需求将推动未来智能电表招标量保持稳定和增长。 4、水务行业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市场产业链,是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产业,我国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该行业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属于市政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发展受政策驱动效应明显。 从水资源供给情况来看,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和分布不均匀的国家,其基本特点体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约为 28,00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 6.00%,次于巴西、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居世界第 6位,但人均只有 2,200.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1/4、美国的 1/5,在世界上名列 121位,是全球 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我国的用水总量在 2013年达到前期峰值,之后开始出现用水总量增速趋缓甚至下降现象,主要是随着国务院和各省区的一系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策出台,省市县全覆盖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基本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逐级分解到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农业和工业用水效率逐步提升。 5、教育行业 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入学机会继续扩大,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教育质量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规模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毛入园率继续上升;义务教育水平保持高位;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略有减少,比例结构更趋优化;高等教育规模适度增长,重点正转向优化结构与提高质量。随着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学前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持续扩大。受学龄人口下降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继续减少,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规模下降。各级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国民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金华市政府在土地整理和市政工程建设方面重要的投资主体,在资本金注入、项目资金拨付和业务运营等方面获得了政府较大力度的支持。公司在重组整合后,将继续得到政府在资金筹措、资产注入和政策扶助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截至目前,除金华国资外,金华市内主要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发行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交投”)、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轨交”)、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集团”)。其中,发行人负责金华市本级市区范围土地开发平整及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金华交投的主营业务为交通、道路、桥梁的建设和维护,金华轨交的主营业务为修建金华市内的轨道交通,金投集团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总体来看,金华市内各个主要的国有企业所经营的业务内容清晰、范围明确,不存在相互竞争关系。 发行人作为金华市内最主要的投资建设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受金华市市委、市政府委托,负责金华市本级市区范围土地开发平整及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职能,承担了金华市本级市内重大项目的建设工程。 成立以来,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平整及拆迁、自来水供应、管网安装及污水处理业务等业务应具有区域垄断优势。目前,金华市面积达10,942平方公里,伴随金华市本级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基础实施需求的不断增加,发行人的实力将不断增强,在行业中地位也将进一步巩固。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包括: (1)突出的区位优势 发行人所在的金华市位于浙江省中部,为省辖地级市,以境内金华山得名。金华市处于浙江中部,东邻台州,南毗丽水,西连衢州,北接绍兴、杭州,交通便利,物产丰富。 南北跨度 129公里,东西跨度 151公里,土地面积 10,942平方公里。市区位于东阳江、武义江和金华江交汇处,面积 2,049平方公里,城区建设面积 74平方公里。 在福布斯公布的 2018年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中,金华在地级市排名榜单上,位居第 13位。2013年 1月 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列金华市为第一批智慧城市试点。 先后获得了中国汽车摩托车产业基地、中国五金工具生产出口基地、中国纺织名城、中国磁性材料生产基地、国家级天然药物高新特色产业基地、中国袜业名城等 22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称号。 (2)行业垄断优势 发行人作为金华市政府投资运作主体,经金华市市委、市政府授权从事开发市区内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等业务,具有区域性垄断优势。随着当地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金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带来持续的盈利能力。 (3)当地政府大力支持 发行人是金华市土地整理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核心实施主体,在地方国资体系中地位显著,获得了政府在资本金注入、项目资金拨付以及财政贴息等方面的支持。随着金华市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大和产业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得到了金华市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金华市政府给予发行人项目资源倾斜、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全方位支持,为其持续发展与盈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银企合作优势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在融资渠道上逐步拓展,与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的良好合作,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将得到有利的信贷支持,业务拓展能力也有了可靠的保障,通畅的融资渠道更为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3.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 新增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收入或者毛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业务板块 □适用 √不适用 (三) 业务开展情况 1. 分板块、分产品情况 (1)分业务板块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表格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金额一致。 (2)分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各业务板块、各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同比变动在 30%以上的,发行人应当结合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变动背后的经营原因及其合理性。 2024年度,发行人未进行土地开发业务项目结转,未实现该板块业务收入。 2024年度,发行人委托代建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去年同期上涨 131.18%和131.18%,主要原因系该板块结算项目增加所致。 2024年度,发行人房产销售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去年同期上涨 465.66%和562.09%,毛利率下降52.32%,主要原因系巢塘雅苑项目等进入销售周期所致。 2024年度,发行人建材销售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 44.00%和44.02%。 2024年度,发行人旅游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去年同期上涨 64.12%和66.74%。 2024年度,发行人水务行业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较去年同期上涨 35.69%和35.71%。 2024年度,发行人酒店运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03.46%。 2024年度,发行人丧葬租赁服务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30.20%。 以上各项业务的收入成本变动均为发行人业务正常发展所致。 (四) 公司关于业务发展目标的讨论与分析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发行人作为金华市本级城市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的最主要国有企业之一,其战略目标为在金华市统一规划、领导下,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等核心业务,努力扩大资金总量,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城建计划的实施。近几年通过不断增强管理和市场化运作能力,发行人积极探索符合公司自身特色的投融资体制和运作模式,加强同各金融机构及投资者间的合作,改进投融资机制,巩固完善信用结构,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发行人未来建设项目较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对直接及间接融资需求较大,外部融资依赖性增加,未来负债水平将有所上升,还本付息压力有所增加。 发行人采取的措施: 针对债务结构制定了相应的资金计划,发行人对公司当前的融资现状进行优化,准备充足的货币资金应对短期内的偿付压力,此外,发行人拥有良好的授信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间接融资应付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公司肩负着金华市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体的职能。国家的宏观经济一旦发生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直接影响金华市人民政府对土地平整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而影响公司资产的经营及发展,这些因素都将对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业务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发行人采取的措施: 发行人紧紧围绕金华市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制订自身的发展规划,并在公司经营上、收入的实现方式上作出有益的探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三年公司拟建的主要工作是: 第一,做大土地整理、开发业务。发行人将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合理统筹区域土地利用,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按照金华市本级的发展规划,尖峰山区块、城西区块范围内约 5,000亩土地将由发行人来负责整理开发,这为发行人的未来长足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第二,做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公司规划了一批重大拟建建设项目,如:金衢路与330国道-二环路立体交通建设项目、市区婺州街北延工程三期、环城东路、北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等都将在“十三五”期间按计划展开。 第三,扩大自营项的开发与建设,在业务模式上有所创新与突破,力争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把业务发展到城市建设之外,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提升整个集团的资产实力与经营实力,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65号)的文件要求,金华市政府将对发行人注入优质资源,通过有效管理、运营和产业拓展,确保发行人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提升公司实力,以市场化方式承担或参与金华市城建项目建设及重大区块开发,并自主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实现公司转型发展。同时,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赋予发行人地块开发、土地整治、代建、区块综合开发等功能;支持发行人以建设、入股等方式优先参与特许经营,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城市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开发、充电桩、停车场、婺江水上游等业务;以土地出让金、项目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发行人发展。 六、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的情况 □是 √否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对独立,在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情况 自主经营,具有独立完整业务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在人力资源及工资管理方面独立制定了完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行人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 5人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人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出资人委派,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由市政府提名,出资人按照规定程序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反《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为金华国资独家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对其所有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有完全的支配权,金华国资不存在占用其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行为。 4、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董事会会严格按照《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发行人建立了独立于股东、完整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独立运作,形成了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管理体系。 5、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存在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关联交易方面,公司董事会负责关联交易的审批和披露。计划财务部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负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以及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的定期审查。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须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关联交易议案,并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决策之后才能进行实施,议案应当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定价政策、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公司及出资人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说明。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方面,应当遵循公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以下流程:1、有关责任人制作信息披露文件;2、有关责任人将信息披露文件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审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审核后,必要时,提交董事长进行审核;3、债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等需要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4、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将批准对外报出的信息披露文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公告;5、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当地证监局(如有要求),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6、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 (四) 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 日常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合计(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担保)为63.07亿元人民币。 4.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 10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六)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七、 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发行人是否属于应当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是 √否 第二节 债券事项 一、 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列表(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选择权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选择权条款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投资者保护条款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发生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194564.SH
债券代码:250733.SH
债券代码:184073.SH、2180400.IB
七、 中介机构情况 (一) 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二)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
(三) 资信评级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标准无保留意见 □其他审计意见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变更、更正的类型及原因,以及变更、更正对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科目及变更、更正前后的金额。同时,说明是否涉及到追溯调整或重述,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由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要对 2023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23年年度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产生的累计影响数详见下表: 期初余额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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