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H17刚股1 : 国泰海通关于刚泰控股2017年公司债券关于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8:54:18 中财网
原标题:H17刚股1 : 国泰海通关于刚泰控股2017年公司债券关于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股票代码:400097 债券简称:17刚股01 债券代码:14338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司债券关于公司无法按时披露 2024年年度 报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2025年 5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国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4
二、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4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5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6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于 2017年 4月 27日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7年 5月 23日经发行人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7年 10月 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35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 11月 8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 5亿元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刚股 01;债券代码:14338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 债券名称: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7刚股 01”,债券代码为“143387”) 2、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亿元。

3、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不超过 5年(含 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 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

5、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7、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发行时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2018年 11月 28日,联合评级决定将刚泰控股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将“17刚股 01”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同时将刚泰控股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的评级观察名单。2019年 2月 11日,联合评级决定将刚泰控股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同时将其移出信用等级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将“17刚股 01”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2019年 6月 11日,联合评级下调刚泰控股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下调“17刚股 01”债项信用等级为“C”。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17刚股 0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无法按时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披露《关于无法按时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 8月、2022年 6月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相继辞职后,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魏成臣先生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责。自 2023年4月以来,公司无法与魏成臣先生取得联系,鉴于魏成臣先生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主管财务工作,其失联后公司也一直无法指定新的信息披露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无相关人员编制定期报告,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陷入停滞。

同时,由于公司存在应付债券违约、银行借款及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存货及无形资产等多项资产被查封、公司子公司名下大桥金矿采矿权、探矿权被司法拍卖,以及因违规担保、借款和债务逾期发生多起重大诉讼、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诸多风险事项,公司生产经营亦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2025年 4月 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 06刑初 1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魏成臣犯合同诈骗罪,已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虽然公司在积极招聘财务会计及信息披露背景的相关人员,但一直未聘请到合适人员。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暂时无法确定预计披露时间。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国泰海通证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本付息的影响,注意投资风险,并将积极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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