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绿景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400138 证券简称:绿景 5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11月 14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 10月 14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现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泊石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剑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成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常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详见《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判决情况 2025 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冀 10 民初 1572 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泊石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630550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泊石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因本次案件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除上述事项,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经营暂无其他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造成其账户内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给公司流动资金造成较大压力。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该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因本次诉讼进展为一审判决,涉诉各方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故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冀 10 民初 1572 号】。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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