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300197):重大仲裁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重大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庭已出裁决。 2、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仲裁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2,908,687,263.72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已裁决,被申请人尚未履 行完毕,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因融资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 分会提出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 重大仲裁及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作出的 《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深裁字第 0352号),就上述案件作出 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被申请人”)应分期向申请人支付2,908,687,263.72元。(2)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被申请人履行上述付 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本次公告的重大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 能影响 本案已裁决,被申请人尚未履行完毕,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 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裁决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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