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塑股份(831875):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暨交易对价支付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2日 21:25:39 中财网
原标题:岳塑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暨交易对价支付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5年 03月 0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已于 2025年 03月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岳塑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025年 04月 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司于 2025年 04月 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安徽岳塑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5年 05月 0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已于 2025年 05月 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标的公司芜湖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鹏公司”)完成 1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交易各方于 2025 年 01 月 13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第 3.2条约定,“3.2.转让价款支付
(1)首付款
1)各方确认,本协议约定首付款支付前提条件如下:
i.本协议已签署并生效;
ii.转让方一已启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关于本次收购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工作。

2)于转让方一及转让方三而言,首付款为【转让方一对应转让价款总额的50%】,于首付款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收购方将首付款分别支付至转让方一及转让方三指定银行账户。

3)于转让方二而言,首付款为【转让方二对应转让价款总额的 50%减去扣减其已收到的收购意向金金额】,即该收购意向金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于首付款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收购方支付至转让方二指定银行账户。

(2)第二笔转让价款
1)各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前提条件如下:
i.本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或被收购方书面豁免;
ii.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目标股权及长鹏公司的共管、交割及交接。

2)于转让方二及转让方三而言,第二笔转让价款为【转让方二及转让方三对应转让价款总额的 50%减去本协议第 4.2条约定扣减金额(若有)】,于本协议约定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由收购方按照转让方二及转让方三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别支付至转让方二及转让方三指定银行账户。

3)于转让方一而言,第二笔转让价款为【转让方一对应转让价款总额的 50%减去尾款减去本协议第 4.2条约定扣减金额(若有)】,于本协议约定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由收购方支付至转让方一指定银行账户。

(3)尾款
转让价款的尾款为【300】万元(“尾款”),在下列条款全部满足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由收购方支付至转让方一指定银行账户:
1)交割日起满六个月;
2)长鹏公司均维持正常经营且未出现重大不利影响;
3)目标公司依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第四条第 8款约定所收购的股权及资产对应业务运营及人员管理,均维持正常且未出现重大不利影响; 4)长鹏公司未发生或发现或有债务。

为免疑义,如仅前述第 4)项未满足的情况下,则尾款扣减长鹏公司发生及/或发现或有债务金额后仍存在余额的,则支付至转让方一指定银行账户。”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01 月 13日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87,241,440.00元。

公司将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即本次交易对价全部支付完毕(含尾款)后,及时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岳塑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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