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金桥G1 (184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新增借款及重大资产抵押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金桥G1/22金桥债01 债券代码:184422.SH/2280250.IB 债券简称:22金桥G2/22金桥债02 债券代码:184580.SH/2280412.IB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新增借款及重大资产抵 押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2年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桥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发行人新增借款及重大资产抵押事项 1、借款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及重大资产抵押的公告》,截至2024年末,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有息负债的余额为692.55亿元,与2023年末相比,有息负债余额当年合计新增金额为236.37亿元,占本公司合并口径2023年末净资产210.14亿元的比例为112.48%。 截至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有息负债按借款类型分列的各类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及重大资产抵押的公告》,截至2024年末,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受限资产的价值总额为531.03亿元,与2023年末相比,受限价值当年合计新增金额为253.01亿元,占本公司合并口径2023年末净资产210.14亿元的比例为120.40%。 上述受限资产中,单项受限资产价值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2金桥G1/22金桥债01”及“22金桥G2/22金桥债02”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罗丽娜、许中天 联系电话:021-23187475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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