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黄河水(836847):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8月 6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 8月 6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徽省马鞍山雨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年 5月 7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皖 0504 民初 2979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发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卫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直接关系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马鞍山沈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伟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劳务用工关系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业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武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发包单位 5、 被告四 姓名或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业主单位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4-030)。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4-030)。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年 5月 7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皖 0504 民初 2979 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马鞍山沈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安徽发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 1562442.33 元及利息(利息以 1562442.33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日止)。 二、驳回安徽发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2509 元、保全费 5000 元、鉴定费 180000 元,以上合计 237509 元,由马鞍山沈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63810元,安徽发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173699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对公司经营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无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皖 0504 民初 2979 号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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