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朗高养老(839367):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9367 证券简称:朗高养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无锡朗高养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8月 28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 8月 2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日收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4)浙 1004行初 52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一 姓名或名称:台州黄岩朗高护理院 主要负责人:涂家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朗高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设医疗机构 2、 原告二 姓名或名称:台州黄岩朗高康复护理院 主要负责人:涂家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黄岩朗高康复医疗中心有限公司下设医疗机构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台州市黄岩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朝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年 1月 29日,原告台州黄岩朗高护理院与黄岩朗高康复护理院作为乙方分别与作为甲方的被告台州市黄岩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签订 2023年度《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该协议第 75条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第 76条约定:续签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于医保协议期满前 3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或由甲方统一组织。因甲方原因未签订新协议前,原协议继续有效。 2023年 12月 27日,被告向原告发送其印制的 2024年度《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要求续签。原告经审查后发现,被告印制的 2024年度《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与往年标准协议文本内容存在不一致,单方面加入了削减床位数的条款。被告作为医保经办部门,未经法定授权无权更改床位数却将二原告早经依法依规核定并于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网站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及浙江省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权威公示的登记床位数予以单方面削减。 因被告单方面更改协议文本,原告于 2024年 1月 9日向被告邮寄了《关于要求依法依规续签 2024年<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异议函》,被告收件后未作出任何回复,导致双方至今未能签订 2024年度《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因甲方即被告原因未签订新协议前,原协议继续有效。 诉讼理由:1、被告不具有医保结算床位数变更职权,被告单方面更改协议已超出协商范畴。 2、被告要求原告签订的 2024年《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引发争议的相关内容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行政文件依据。 3、被告单方更改协议文本,应提供相应依据用于协商却未提供。 4、原告的医保结算床位数早已依法依规核定。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年 4月 30日,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黄岩朗高康复护理院、台州黄岩朗高护理院的诉讼请求。 主要理由:因本案双方无法就“床位数”达成一致意见,导致 2024年度医保协议至今未能签订,应属双方原因,而非 2023年度医保协议第七十六条约定的“因甲方原因未签订新协议”,即被告单方原因。综上,原、被告签订的2023年度医保协议已经到期,双方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两原告要求被告继续按该协议履行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1、因被告单方面修改定点协议致使 2024年医保定点协议未能续签而产生的纠纷,二机构的医保定点资质自 2024年起暂时处于停保状态,使二机构自2024年 1月 1日起服务老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保报销部分)存在结算障碍,未能获得医保报销。 2、停保状态下,为持续守护住院长者身体健康,在没有医保收入的情况下,二机构坚持为住院长者提供医疗服务。但因医保报销障碍给入住长者及其家属带来的不便,二机构自医保定点资质停保以来,客户流失率增加,新增入住率下降,对二机构的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1、二机构现金流承压 自 2023年三季度开始,台州市黄岩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即停止了按照规定应予拨付二机构的医保预拨款,且二机构 2022、2023年度尚有医保结算余款未结清,2024年至今所产生的应由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暂未得到法院支持,致使二机构现金流承压。 2、营业收入及利润下滑 因自 2024年起二机构经营产生的医疗费用未能获得医保报销,公司财务处理上暂对上述原应由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收入不做确认(二机构 2024年度未确认医保报销收入约 2,929万元),使公司当年营收规模下降,净利润由盈转亏,相关经营数据详见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拟启动上诉程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参保老人及公司的法定权益,妥善处理本次诉争。 公司主要上诉观点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及法律适用不当,双方未能签订 2024年度医保定点协议,是因为被告单方修改协议行为所致,而非一审判决所认定的“双方原因”。 2、针对黄岩二机构面临的经营困境,公司自 2025年初开始进行计划调研、调整战略部署。2025年一季度,公司统筹安排,将二机构中重症患者妥善转运至集团其他临近地区机构,这一举措使住院长者得到持续、稳定的医疗服务保障的同时缓解了二机构的垫资压力,有效缓解了当下困境。 同时,公司拟将二机构的经营策略调整为“重养老、轻医疗”,自 2025年二季度开始,公司计划在黄岩地区重点服务医疗需求低的自理老人,同时在认知障碍、残疾人托养、儿童自闭症康复等领域发挥优势,加大资金资源的投入支持,拓宽业务边界。如有医疗需求高的长者,公司会在遵循客户意愿的情况下,为其推荐公司在黄岩临近地区具有医保定点资质的医疗机构(如椒江朗高康复护理院、台州路桥朗高护理院等)。 上述讼争给黄岩二机构带来较大经营压力,公司将调整二机构经营策略,使其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稳定经营。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原、被告双方签订的 2023年度医保协议已于 2023年 12月 31日到期,双方权利义务已终止。若公司上诉后法院维持原判,二机构存在医保定点资质丧失,大额医疗费用(应由医保报销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4)浙 1004行初 52号》 无锡朗高养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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