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云能智(872164):重大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872164 证券简称:ST云能智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 4月 30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 4月 30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年 4月 30日,收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云 0112民初 1180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暂未收到一审开庭传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能投云能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文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芳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福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何福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年 3月 25日,原告作为出租方,被告云南芳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芳华公司)作为承租方,共同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约定:原告根据双方确认的提车计划分批次向芳华公司出租 960台车辆,租期 12个月,月租金 3100元/辆。 2020年 3月 25日至 2020年 7月 15日期间,芳华公司陆续向原告提车共计275台,应付租金共计 1,750,783.33元,但芳华公司一直拖欠租金拒不支付。经原告多次致函催告,芳华公司至今仍未向原告支付该 275台车辆租金。 芳华公司的行为已然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芳华公司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何福海应当对芳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诉讼请求: (1)请求芳华公司向原告支付 2020年 3月 25日至 2020年 7月 15日期间欠付车辆租金共计¥1,750,783.3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柒佰捌拾叁元叁角叁分)。 (2)请求芳华公司向原告支付自 2020年 6月 16日起至实际付清全部欠付租金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以 1,750,783.3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5%计算,暂计至 2025年 4月 15日)共计¥429,185.08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壹佰捌拾伍元零角八分)。 (3)请求何福海对上述第(1)项、第(2)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2.诉讼理由: 2020年 3月 25日,原告作为出租方,被告云南芳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芳华公司)作为承租方,共同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约定:原告根据双方确认的提车计划分批次向芳华公司出租 960台车辆,租期 12个月,月租金 3100元/辆。 2020年 3月 25日至 2020年 7月 15日期间,芳华公司陆续向原告提车共计275台,应付租金共计 1,750,783.33元,但芳华公司一直拖欠租金拒不支付。经原告多次致函催告,芳华公司至今仍未向原告支付该 275台车辆租金。 芳华公司的行为已然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芳华公司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何福海应当对芳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并积极主张和维护自身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维护自身权益,妥善推进本次诉讼,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准备庭审所需证据材料,加强与法院、律师等相关方沟通与协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5)云 0112民初 1180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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