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起步(603557):ST起步:关于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 公告编号:2025-043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的金额及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金额为 10,819,103.22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 10,819,103.22元,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目前无法判断相关尚未判决或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起步股份”)及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4笔,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0,819,103.2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8%,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0,819,103.2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8%;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一)浙江起步诉杭州网汇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郑波案件 原告:浙江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一:杭州网汇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网汇”) 被告二:郑波 事实和理由:2024年6月26日,原告与杭州网汇签订了《销售合同》,双方约定杭州网汇向原告采购货值4,901,750元的货物。2024年6月30日杭州网汇向原告发送收货确认函,已收到案涉《购销合同》的全部货物,并对货物无异议。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吴兴区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杭州网汇应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截至起诉之日,杭州网汇仍有2,591,750元货款未结清。另外,郑波为杭州网汇提供连带担保,故郑波应就杭州网汇未付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向原告承担支付义务。 诉讼请求: 1、判令杭州网汇支付原告2,591,7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暂共计47,184.05元);2、判令杭州网汇承担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20,000元;3、判令郑波对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二)浙江起步诉内蒙古博康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内蒙古博康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博康医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博康”) 事实和理由:内蒙古博康向原告采购原材料及电脑控制压条机等货物,原告已向内蒙古博康依约交付货物,但内蒙古博康未向原告支付货款,尚欠货款2,223,015.10元。 另,原告因需向内蒙古博康采购熔喷布等货物,向被告支付了货款6,720,000元,内蒙古博康未能向原告交付熔喷布等货物,后双方协商一致了解除了上述交易,至今内蒙古博康仍有4,220,000元未退还原告。 经原被告多次结算,内蒙古博康确认尚欠原告6,443,015.10元,至今仍未支付给原告。 诉讼请求: 1、判令内蒙古博康向原告支付欠款6443,015.1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6443,015.1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2、本案的诉讼费均由被告内蒙古博康承担。 三、前次已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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