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新坐标(603040):新坐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22:57:47 中财网
原标题:新坐标:新坐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坐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及三季度)增加现金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3,295,414.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136,517,896579,060 31,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股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股,以此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544,70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122,437,592.4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988,949.7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8,426,542.1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70.14%
利润的比例为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2,437,592.4073,775,638.8047,287,76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3,227,502.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211,605,056.95184,382,827.95155,760,548.8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元)1,043,295,414.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243,500,994.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3,227,502.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183,916,144.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46,728,496.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 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34.15%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条件及上限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及三季度)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及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及三季度)利润分配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025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及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的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业务发展、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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