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亿利达(002686):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河法院”)送达的(2022)皖0111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及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的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 0111民初 374号案件一审法院已审理终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淮汽车于2022年1月向包河法院提起2项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诉讼案号分别为(2022)皖 0111民初 348号及(2022)皖 0111民初 374号,并同步向包河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包河法院查封冻结了公 司及铁城信息银行账户合计1,388万的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2年1 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号)。 (2022)皖0111民初348号案件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号)。 本次诉讼进展涉及的(2022)皖0111民初374号案件的主要诉 请为:请求判令铁城信息支付质量赔偿费用2,928,547.975元及逾期 利息674,036.51元,请求判令公司在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本息范 围内对铁城信息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江淮汽车变更该案诉讼请求为支付质量赔偿费用3,680,904.28元及逾期 利息847,396.22元。 二、诉讼进展主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包河法院送达的(2022)皖0111 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包河法院判令铁城信息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支付江淮汽车质量赔偿费用 3,680,904.28元及逾期利息 (以赔偿款3,680,904.28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30日起按照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 计算至赔偿款实际付清之日时止);驳回江淮汽车要求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请;驳回铁城信息的反诉请求;判令铁城信息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反诉受理费合计60,451元。 三、后续案件的推进计划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认为包河法院判令铁城信息质量索赔 存在索赔事实及索赔金额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所依据的合同适用错误,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认定错误以及判决所依据的《审计报告》鉴证程序违法等问题,铁城信息将在上诉期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在上诉期内 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案件结果如何,本案件具体何时执行落地以及执行结果均无法准确判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确定。 2、投资者注意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案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皖0111 民初374号。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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