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青岛双星(000599):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23:16:35 中财网

原标题:青岛双星: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股票代码:000599


收购人一: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收购人二: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15号408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15号408N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四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部分,涉及收购人拟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新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已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前,双星集团持有青岛双星32.40%的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双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城投创投继续增持青岛双星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双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收购行为免于发出要约,确保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7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7
一)双星集团.............................................................................................. 7
二)城投创投.............................................................................................. 7
二、收购人股权及其控制关系............................................................................. 8
一)股权结构.............................................................................................. 8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业务情况......... 9 一)双星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9 二)城投创投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9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业务情况.... 10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11 一)双星集团............................................................................................ 11
二)城投创投............................................................................................ 12
五、收购人在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13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3 一)双星集团............................................................................................ 13
二)城投创投............................................................................................ 13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14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5
九、收购人之间的情况说明............................................................................... 16
一)各收购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6 二)一致行动情况.................................................................................... 16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8
一、本次收购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青岛双星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18
一)收购目的............................................................................................ 18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青岛双星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18
二、作出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9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9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9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20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20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 二)募集配套资金.................................................................................... 21
二、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22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2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22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32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34
(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的主要内容 .......... 40 五)《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41 四、本次认购新增股份资产的情况................................................................... 47
一)星投基金............................................................................................ 47
二)星微国际............................................................................................ 48
五、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权利限制情况............................................... 49 一)双星集团............................................................................................ 49
二)城投创投............................................................................................ 50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5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3
收购人声明 ................................................................................................................. 54
收购人声明 ................................................................................................................. 5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青岛双 星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叁伍玖公司青岛叁伍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双星集团/收购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城投创投/收购人/ 一致行动人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信资本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双星投资青岛双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信创投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双星投资及国信创投
业绩承诺方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
星投基金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
星微国际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
星微韩国星微韩国株式会社,英文名称为: XINGWEI KOREA COMPANY LIMITED
锦湖轮胎、目标公 司锦湖轮胎株式会社,英文名称为:KUMHO TIRE CO., INC. 于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 073240.KS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 0.0285% 的股权
城投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青发展华青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集团青岛国信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城投城金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金融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信产融青岛国信产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星冠投资青岛星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海岸新区融合控 股集团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鑫诚恒业集团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
双星资本青岛双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海琅国际海琅国际创投 青岛)有限公司
伊克斯达伊克斯达 青岛)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青岛双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
  购买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 0.0285%的股权,同 时青岛双星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重组青岛双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 购买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 0.0285%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青岛双星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报告书摘要《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过渡期间自评估基准日 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 含当日)的期间
评估基准日2023年 12月 31日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即 2024年 4月 9日
交割日完成标的资产转让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评估报告》《资产 评估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 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 中同华评报字 2024)第 040670号)、《青岛双星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 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 华评报字 2024)第 040671号)
《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与双星集团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章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
《格式准则 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不时修订
《监管指引第 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 产重组》及其不时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其不时修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登记结 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国资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双星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76098R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注册资本16,341.46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9月12日
经营期限1980年9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自营进出口 业务;轮胎、橡胶制品、橡胶和化工原料 不含危险品)、工业机器人 机械装备、工模器具的生产和销售;废旧橡塑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整体解 决方案及副产物的生产和销售;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汽 车后市场和工业后市场的模式创新 公司住所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禁止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名称城投集团、星冠投资、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鑫诚恒业集团
(二)城投创投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城投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PKUUX71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15号408N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15号408N
法定代表人宁鲁峰
注册资本1,447,534.83472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9日
经营期限2019年4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城投集团
二、收购人股权及其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1、双星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双星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城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青岛市国资委。双星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城投集团与星冠投资分别于 2020年 7月 16日、2021年 6月 8日、2022年7月 11日以及 2023年 7月 11日、2024年 7月 11日就其一致行动安排签署了《协议》,约定星冠投资与城投集团在双星集团股东会层面保持一致行动。根据双方于 2024年 7月 11日签署的《协议》,协议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满前 1个月,双方根据需要另行续签该协议。

2、城投创投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城投创投的控股股东为城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城投创投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双星集团、城投创投控股股东均为城投集团,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市国资委;其中城投集团持有双星集团76.00%的股份并全资控股城投创投。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业务
情况
(一)双星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外,双星集团的直接控股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限公司100.0080.00%材料采购
2青岛双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00.0070.00%股权投资
3青岛轮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60.42%工业产品研发设计
4海琅国际创投 青岛)有限公司5,000.00100.00%房屋土地管理
5青岛双星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90.00%物业服务
6青岛海琅控股有限公司3,000.00100.00%股权投资
7伊克斯达 青岛)控股有限公司3,333.3360.00%股权投资
(二)城投创投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城投创投的直接控股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直接持 股比例主营业务
1青岛城投循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00.0066.67%投资管理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直接持 股比例主营业务
2青岛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00.0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3青岛城投深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99,900.0098.77%私募股权投资
4青岛海丝泉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36.0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业务情况
双星集团、城投创投控股股东均为城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市国资委。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青岛双星、城投创投外城投集团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 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直接持股 比例主营业务
1青岛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5,713.00100.00%风光储氢”等新能源项目的投 资、运营管理
2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50,000.00100.00%供应链金融和科技金融业务
3青岛城投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5,000.00100.00%集团贸易业务和境外投融资平台
4青岛城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12,921.00100.00%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管理
5青岛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市级和重点区域城市更新 包括 低效片区开发建设、旧城旧村改 造建设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6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高速公路运营、建设管理、施工 公路养护、监理、建材供应、交 通资源开发等上下游产业链。
7青岛官路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91,500.00100.00%水务资源整合运营
8青岛城投产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100.00%产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 理
9青岛城投地产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 司50,000.00100.00%地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
10青岛城投商业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201,000.00100.00%商业物业资产的统筹运营管理
11青岛城投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0.00100.00%大数据中心、建筑产业互联网等 业务的投资建设培育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双星集团
1、双星集团的主要业务
双星集团主营橡胶轮胎、人工智能及高端装备、绿色生态循环利用三大业务,致力于围绕三大主业将双星集团打造成为数智化、高新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一流企业。

双星集团橡胶轮胎板块的经营主体为青岛双星,青岛双星的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线胎、半钢子午线胎、工程胎,广泛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特种车辆等领域。公司以差异化的品牌不断创造市场竞争力,旗下拥有 DOUBLESTAR 双星)、NEWBUSTAR 新双星)、DONGFENG 东风)、CROSSLEADER 克劳力达)、KUMKANG 金刚狼)、KINBLI 劲倍力)、AOSEN 奥森)等知名轮胎品牌,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并远销欧美、非洲、东南亚、中东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海琅智能产业是双星集团的核心产业之一,旗下业务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等,通过与包括 HF、西门子、ABB、现代等在内的全球知名的数字和装备企业合作,致力于生产橡胶装备、环境装备、工业机器人、模具等产品;绿色生态循环利用产业的主要经营主体为伊克斯达 青岛)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产业主要为废旧橡胶循环利用装备和生产以及环保新材料等,并致力于成为废旧轮胎 橡胶)循环利用领域的引领者。

2、双星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3,707,770.553,844,575.163,827,562.87
负债总额2,910,118.903,124,818.723,107,085.52
所有者权益797,651.65719,756.44720,477.35
资产负债率78.49%81.28%81.18%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
营业收入2,825,968.982,660,861.422,246,137.15
营业利润140,388.3441,599.12-99,778.77
利润总额139,465.3649,155.44-98,027.94
净利润92,443.3916,077.12-102,216.29
净资产收益率---176.58%
注: 1)上述 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3)2023年末、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为负数,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所以未计算 2023年度、2024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二)城投创投
1、城投创投的主要业务
城投创投系城投集团下属资本运作平台,主要作为城投集团的基金管理以及投资公司,承担城投集团主导基金的管理人职责,开展市场化基金运营投资业务。

2、城投创投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1,697,005.691,519,921.011,526,808.09
负债总额387,682.53192,694.641,394,344.96
所有者权益1,309,323.161,327,226.37132,463.13
资产负债率22.85%12.68%91.32%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317.08810.32318.61
营业利润37,387.9016,670.346,229.65
利润总额37,386.4916,666.826,229.62
净利润34,011.2317,689.5710,230.72
净资产收益率2.18%7.33%9.43%
注: 1)上述 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五、收购人在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双星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双星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 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柴永森董事长中国青岛市
2张军华副董事 长、总裁中国青岛市
3马晓伟董事中国北京市
4姜岩董事中国青岛市
5何佳芮董事中国青岛市
6张黎明董事中国青岛市
7宁鲁峰董事中国青岛市
8周士峰副总裁中国青岛市
9辛平首席财务 官中国青岛市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城投创投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城投创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1宁鲁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青岛市
2信佰慧董事中国青岛市
3宋文军董事中国青岛市
4刘家良副总经理中国青岛市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行政处罚《 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市公司青岛双星外,双星集团控股股东城投 集团控制锦湖轮胎45.00%的股权,锦湖轮胎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投集团直接持有青农商行 002958.SZ)
502,730,500股,占其9.05%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投集团分别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ST中程 300208.SZ)166,315,691股和64,871,623股,控制其30.85%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投集团通过控制华青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青岛控股 00499.HK)68,924.33万股,控制其69.02%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投创投通过其持有69.08%财产份额的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新巨丰 301296.SZ)43,733,107股,占其10.41%的股权。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双星集团、城投创投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收购人控股股东城投集团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持股比例
1青岛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555,555.56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 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 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 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9.05%
2青岛汇泉 民间资本 管理有限 公司150,000.00在批准区域内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投资咨询、受托资产 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资产证 券化等服务。100.00%
3青岛城投 金控商业 保理有限 公司20,000.00保理融资;销售分户 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 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 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通过全资子公 司城投城金持 股 100.00%
4青岛城乡 建设小额 贷款有限 公司100,000.00在山东省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 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金融办批准文件 有 效期限许可证为准)。股权投资 总投资额不超过 注册资本的 30%);委托贷款;不良资产处置收 购;金融产品代理销售 应取得相应资质)通过全资子公 司城投城金持 股 92.00%
5青岛城乡 建设融资 租赁有限 公司20,719.00 万美元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通过全资子公 司城投城金持 股 12.30%; 通过全资子公 司华青发展持 股 81.91%
6青岛城乡 社区建设 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500,000.00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 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再担保 试 行);债券发行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 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 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 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对 外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90.00%
7上海青投 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17,000.00 万美元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 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 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通过孙公司青 岛城乡建设融 资租赁有限公 司持股 75.00%
九、收购人之间的情况说明
(一)各收购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双星集团及城投创投同为城投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其股权关系具体见本报告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之 二、收购人股权及其控制关系”。

(二)一致行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双星集团与城投创投是城投集团控股的两家独立运营的子公司,两家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方面均保持独立。

根据《《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因此,由于双星集团和城投创投同属于城投集团控制,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青岛双
星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收购目的
1、解决同业竞争,践行资本市场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与青岛双星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以解决,双星集团作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得到切实履行,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发挥协同优势,打造行业领先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双星将成为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全球化专业平台,并进一步发挥与目标公司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打造行业领先上市公司。

3、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空间,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青岛双星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其中,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除上述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外,收购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青岛双星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

二、作出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青岛双星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已就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完成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备案;
4、本次交易已取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准;
5、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涉及的反垄断事项已获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无条件批准; 7、本次交易涉及的反垄断事项已获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 2025〕57号)。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在取得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批准、注册或同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双星集团持有的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

本次重组前,星投基金持有星微国际99.9715%的股权,星微国际通过全资子公司星微韩国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92,518.30万元,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93,011.05万元。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重组交易对价合计为4,926,588,081.49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4,923,775,298.51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99.94%;以现金支付对价2,812,782.98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0.06%。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金额和方式具体如下:

序 号交易对方交易对价 元)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元)股份数量 股)现金对价 元)
1双星集团1,829,714,019.241,829,714,019.24539,738,648
2城投创投1,406,391,490.581,406,391,490.58414,864,746
3国信资本1,687,669,788.691,687,669,788.69497,837,695
4双星投资1,406,391.491,406,391.49
序 号交易对方交易对价 元)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元)股份数量 股)现金对价 元)
5国信创投1,406,391.491,406,391.49
合计4,926,588,081.494,923,775,298.511,452,441,0892,812,782.98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其中,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 5,000万元且不超过 20,000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 25%。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元)占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占本次重组交 易对价比例占本次重组股 份对价比例
1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 价2,812,782.980.35%0.06%0.06%
2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 债务797,187,217.0299.65%16.18%16.19%
合计800,000,000.00100.00%16.24%16.25%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双星集团26,464.4232.40%80,438.2835.45%
国信金融4,416.485.41%4,416.481.95%
国信资本2,894.413.54%52,678.1823.21%
城投创投--41,486.4718.28%
其他股东47,900.5958.65%47,900.5921.11%
合计81,675.90100.00%226,920.01100.00%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24年 4月 8日正式签署:
甲方 一):青岛双星
甲方 二):叁伍玖公司
乙方 一):双星集团
乙方 二):城投创投
乙方 三):国信资本
乙方 四):双星投资
乙方 五):国信创投
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单称时为 一方”,甲方 一)与甲方 二)合称为 甲方”,乙方 一)至乙方 五)合称为 乙方”,甲方与乙方合称为 各方”。

2、本次重组方案
1)甲方同意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同意接受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和支付的现金作为对价,具体包括:
1)甲方 一)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 一)、乙方 二)及乙方 三)购买其分别持有星投基金 37.1216%、28.5551%、34.2661%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
2)甲方 二)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 四)及乙方 五)购买其各自持有的星投基金 0.0286%的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
3)甲方 一)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 一)购买其持有的星微国际 0.0285%的股权。

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由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 2023年 12月 31日。

3)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以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两种对价支付方式分别对应的对价金额,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4)甲方就购买标的资产而需向乙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公式、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和发行价格计算,并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5)各方确认,在甲方 一)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 一)、乙方 二)和乙方 三)发行股份并将所发行股份登记于其各自名下时,甲方 一)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股份方式对价的支付义务;在甲方 二)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 四)和乙方 五)指定银行账户汇付现金对价后,甲方 二)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现金方式对价的支付义务。
6)各方确认,在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星投基金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工商变更以及星微国际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时,乙方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转让义务。

3、本次发行方案
1)青岛双星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乙方 一)、乙方 二)和乙方 三)。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青岛双星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青岛双星股份的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青岛双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青岛双星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 3.39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股份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股份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股份交易总量
3)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青岛双星如有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系支付标的资产的部分转让对价向乙方 一)、乙方 二)和乙方 三)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应以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为支付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而向乙方 一)、乙方 二)和乙方 三)发行的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转让对价)/发行价格 向乙方 一)、乙方 二)和乙方 三)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股,转让对价中折合甲方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乙方 一)、乙方 二)和乙方 三)均自愿放弃,青岛双星无需支付。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青岛双星如有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股份锁定期安排
1)乙方 一)和乙方 二)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青岛双星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乙方 一)和乙方 二)上述持有青岛双星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乙方 一)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青岛双星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4)乙方 三)就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5)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基于上述股份取得的青岛双星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之约定。

6)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乙方须向青岛双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该等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其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乙方因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7)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股份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方将就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过渡期间安排
1)各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 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 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乙方同意且承诺,过渡期内将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按照正常经营过程和以往的一贯做法进行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在过渡期间内不会发生下列情况: 1)变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股本结构 包括增资、减资),或者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发行债券、可转换债、认购股权或者设定其他可转换为股权的权利,或者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股权的权利;
2)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结束营业,或对其现有的业务作出实质性变更,或者开展任何现有业务之外的业务,或者停止或终止现有主要业务等所有非基于正常商业交易的行为;
3)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资质证书或业务经营证照、许可失效;
4)在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上设置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权利负担 包括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方式的权利负担);
5)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主动或同意承担重大金额的义务或责任 实际或或有的),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按以往的一贯做法发生的除外; 6)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向其股东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或者通过决议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7)不按照以往的一贯做法维持其账目及记录;
8)其他可能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资产结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以及本次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在交割日前,乙方应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享有相关资产权益、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在相关重要方面未遵守或未满足其应依照本协议遵守或满足的任何约定、条件或协议,乙方有义务在知悉该等行为或事件后尽快通知甲方,并应以书面形式适当、及时地向甲方就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自本协议签署日以来到交割日期间发生的、可能导致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在重大方面不准确或不真实的事件发出通知。
3)各方同意,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盈利或因其他原因使标的公司净资产 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合并口径的净资产,后同)增加,标的资产对应的增加部分由甲方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净资产减少 目标公司执行评估基准日后、本协议签署前已作出的利润分配决定除外),标的资产对应的减少部分,由乙方 一)至乙方 五)按其各自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转让对价的比例承担,并以等额现金向甲方 一)及甲方 二)作出相应补偿。
4)除目标公司执行评估基准日后、本协议签署前已作出的利润分配决定外,如目标公司经甲方事先同意在过渡期间实施利润分配的,各方同意将相应调整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对价和青岛双星发行股份数量。

5)各方同意,在交割日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在过渡期间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各方应当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如专项审计报告确认过渡期存在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净资产的减少,则乙方应当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减少金额向甲方 一)及甲方 二)作出相应补偿。
6)如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 15日以前 含当月 15日),过渡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计算至交割日上月末;如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 15日以后 不含当月 15日),过渡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计算至交割日当月末。
7)本次重组完成后,星投基金、星微国际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如有),在交割日后由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各出资人按其持股比例享有;青岛双星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日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6、本次重组的交割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将标的资产转让予甲方,甲方 二)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甲方 一)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本次发行的股份交付。

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甲方自交割日起即成为标的资产的权利人,享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权利,并承担标的资产全部风险。

3)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协商确定交割日并办理标的资产的转让手续,乙方应在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本次重组的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将标的资产转让予甲方的法律程序,包括根据标的资产的组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签署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所需的转让协议、决议等全部文件,促使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向其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文件,并保证相关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自标的资产全部完成交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 一)应于深交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重组的股份对价的发行、登记等手续,甲方 二)应向乙方 四)、乙方 五)支付现金对价。

7、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1)各方确认,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原公司享有和承担,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采取必要行动确保本次重组不影响该等债权、债务的实现和履行。

2)各方确认,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现有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人员安置事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现有人员继续保留在原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8、特殊约定
各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即终止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标的公司、标的资产和/或目标公司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意向书或函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 一)向乙方 二)、乙方 三)和乙方 五)出具的回购承诺函或作出的回购承诺,该等承诺涉及的义务自本协议签署日完全终止,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且本条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受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生效条件的限制。(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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