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强宏科技(836613):中原证券关于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原证券 关于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原证券作为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年报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经审计,2024年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0,757,917.7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60,337.00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余额为-36,259,006.68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34,875,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 2、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强宏科技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3,240,228.69元,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6,259,006.68元,股本总额为34,875,000.00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强宏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若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好转,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 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中原证券 2025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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