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安科达(83887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5:01:18 中财网
原标题:ST安科达: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类别风险事项挂牌公司是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生产经营重大亏损或损失
2其他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 见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410A015132号],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02,426,245.99元,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40,397,272.66 元,公司股本总额为50,085,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

2、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410A015132号],审计报告中与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描述如下:
“1、应收款项的准确性、可收回性
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和职业判断,对安科运达重要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程序。因以前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变化,公司受影响较大,公司前期业务未能恢复正常经营,导致公司以前年度部分旅行社客户未能按约定向公司支付业务款项,部分航空公司供应商也未能及时退还公司预付包机押金或航线押金意向金。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以及结合公司所处旅游行业状况、客户经营情况等判断,公司已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尚未收到回函的项目金额较为重大,其中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 66,936,399.76元,账面价值为 0.00元,回函占应收账款原值比例为 0.00%;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 119,977,849.66元,账面价值为 2,904,014.32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9.05%,回函占其他应收款原值比例为 5.31%。期末预付款项2,402,351.29元,回函占预付款项比例为 2.83%。期末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为 12,400,936.02元、12,025,796.85元、24,234,595.89元,总体回函比例较低。

对上述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我们执行了其他测试程序,包括检查相关业务合同、结算单、账列收付款记录、前期回函记录、期后收款记录等,公司部分客户供应商已经出现经营异常的情况,后续能否正常开展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未有足够的证据判断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对应单位的经营现状和回款能力,也不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项目进行调整。因此对应收款项期末金额的准确性及未来的可收回性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描述,安科运达公司 2024年度净亏损 4,908,117.33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的累计亏损为 202,426,245.99元。2024年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3,375,527.77元,由于公司发生涉诉事项,2024年度因为银行账户被冻结、受限的货币资金为999,636.82元,因以前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变化,公司部分旅行社客户未能按约定向公司支付业务款项,部分航空公司供应商也未能及时退还公司预付包机押金或航线押金意向金,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安科运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安科运达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化解债务和改善经营的进度未来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的收入规模逐年下降,安科运达公司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持续经营”所述,公司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科运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因公司 2022 年年末、2023 年年末、2024年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均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如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2、针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作出的说明发表了意见,公司已就导致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采取了相关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4年审计报告》;
(二)《关于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浙商证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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