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建筑数据(835957):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证券代码:835957 证券简称:建筑数据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毕埃慕(上海)建筑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10月 1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 10月 12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 2024年 10月 12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4)川 0107民初 24806号。本案已于 2025年 4月 14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原告方及被告方将进一步提交证据,待法院裁判。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毕埃慕(上海)建筑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时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方四川时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于 2018年 10月 22日签订了《万科云城项目 BIM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一期服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2,963,336元,2019年 3月 15日签订了《万科云城项目 68亩 2期 BIM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二期服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2,184,387.9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金额为人民币2,175,336.16元。合计 5,138,672.16元。 合同生效后,原告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被告一陆续向原告支付了一部分咨询服务费。截至今日,《一期服务合同》项下应付未付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2,139,618.55元,《二期服务合同》项下应付未付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451,854.56元,合计人民币 2,591,473.11元,故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决定提起诉讼。 被告一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起诉时被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是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在被告二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被告一的前提下,被告二对被告一的支付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一支付服务费 2,591,473.11元,并以此为基数自 2024年 2月 2日起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 LPR计算;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情况 公司 2024年 10月 12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4)川 0107民初 24806号。本案已于 2025年 4月 14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原告方及被告方将进一步提交证据,待法院裁判。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本案,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害,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川 0107民初 24806号》、《传票》 毕埃慕(上海)建筑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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