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科力通(83809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8091 证券简称:科力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科力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的日期:2025年4月18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1月22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年4月 18日接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日 期为:2025年5月12日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数云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福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首科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连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鹏云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福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上诉请求: 一、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改判“三、北京中数云谷科技有 限公司、中鹏云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首科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自 2024年 4月 28日起至 实际腾退交付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占有使用费按照 2023年度租金 标准支付:第一季度3723613.9元、第二季度3905586.89元、第三 季度3958615.32元、第四季度3958615.32元)”; (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金额为10000元); 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北京首科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关于双方2023年租金标准认定错误,按照双方签订的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关于租金标准及涨幅方式的约定,2023年第二季度的租金标准应为3905586.89元。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8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 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依法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减少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北京科力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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