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R当代1: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5:51:01 中财网

原标题:R当代1:2024年半年度报告

R当代 1 40014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王玺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滕超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2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3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3
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32
附件Ⅱ融资情况 ...................................................................................................................... 13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审计报告原件(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当代投资集团、当代集团、鹰潭当代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当代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当代、当代控股集团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当代东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当代春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当代春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春晖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
当代云晖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当代云晖科技有限公司
当代晖雪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当代晖雪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卫视传媒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盟将威、东阳盟将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河北当代、河北传媒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当代陆玖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当代陆玖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
华彩天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中科遥感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当代中科遥感(厦门)科技有限公 司
新彧投资、厦门新彧厦门新彧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中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公司概况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LeadEasternInvestmentCo.,Ltd  
 LeadEastern  
 王玺锭成立时间1997年 1月 17日
 控股股东为(厦门当代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实际控制人为(王玲 玲),一致行动人为(鹰 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文化、体育、娱乐业(R)-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R87)-电影和 广播电视节目发行(R875)-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R8750)  
 影视、影院运营、云计算、大数据、IT集成  
    
股票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板块  
证券简称R当代1证券代码400147
进入退市板块时间2022年 8月 26日分类情况每周交易一次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普通股总股本(股)789,604,108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 否发生变化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 278号中海中心 32F-34F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王玲玲(代)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号 316室
电话0592-5510906电子邮箱dddf@sz000673.com
传真0592-5510906  
公司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号 316室邮政编码361000
公司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02168003F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  
注册资本(元)789,604,108元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 否变更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围绕影视内容以及云计算、大数据、IT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进行布局。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视 剧以及云计算、大数据、IT系统集成业务等。 (2)经营模式 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①电视剧业务:公司采购其他影视剧经营机构制作的影视剧产品,通过将其播映权出售给电视台、 新媒体取得销售收入。 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业务:公司以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结合人工智能等尖端行业 应用,坚持创新及自主研发,通过系统集成的业务模式参与客户项目建设实施及运维,并向客户收取软 件研发及技术运维服务费,及软硬件(含自有软件)销售收入。 2、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①影视文化传媒 影视文化传媒行业在经历上一轮冲击后处于整体调整状态。当代东方基于合伙人机制,致力于打造 成为一家拥有精品内容出品、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数字营销渠道整合等能力的资本共享平台,始终 保持开拓精神围绕数字内容、数字渠道、数字科创、数字消费等板块构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公司陆续涉足影视内容出品、院线影城、卫视平台、移动互联网等渠道平台建设与相关业务运营, 加码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文化科技领域,夯实传媒+投资,实现内容与渠道融合发展,赋能数 字经济生态。 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信息系统采集、处理和积累的数据量越来越多,全球大数据储 量呈爆炸式增长,正大步迈向大数据新时代,在此背景下,行业大数据得以高速发展,应用于各个领域。 据调查,中国的数据产生量约占全球数据产生量的23%,美国的数据产生量占比约为21%,EMEA(欧洲、 中东、非洲)的数据产生量占比约为 30%,APJxC(日本和亚太)数据产生量占比约为 18%,全球其他地区
数据产生量占比约为8%。 对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市场领域,未来几年,由于政策支持以及多方技术融合,中国大 数据市场将保持稳定增长,产业价值将被进一步发掘。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人工智能+"行动的提出 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推动产业变革和升级中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公司为顺应国家产业发展趋势,着力科技板块业务,投资控股的北京天弘瑞智科技有限公司,天弘 瑞智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云计算方面的业务包括混合云平台及大数据平台相关软件产品的销售、基于 OpenStack开源平台进行客户私有云及混合云的管理和运维的实施和服务、大企业的IT系统集成等业务 的基础上,紧跟全球 AI发展趋势,积极响应中国产业升级的号召,致力于通过大模型算力建设和企业 应用的双向发展,为产业的全链条赋能,开启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的新篇章,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 长点。 (2)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影视剧市场秉承精品路线,在内容选择上,对符合观众喜好、贴合市场观剧观影需求、制作 质量精良的影视剧进行采购,与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受行业整体市场情况不 景气影响之下,公司积极应对挑战、调整业务结构,将影视剧业务模式由影视剧拍摄创作及发行向影视 剧的采购及销售或小份额参与投资的形式转变,缩减了影视剧业务投资规模,聚焦风险低、内容优质精 品的项目,而不再出资筹建剧组并进行影视剧的拍摄创作。“精品内容”以及“低风险”的投资策略使 得公司影视剧业务的开展更具灵活性,加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公司专注行业大数据细分市场,打造智慧新常态。细分行业 市场为:包括消防应急管理、智慧政务、智慧城市等行业市场。公司自主研发了以国家标准规范为基础 的智慧消防及消防大数据(实战指挥平台)、智能接处警系统,深度参与行业创新,构建以云计算、大 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新型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应用场景。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布局行业大 数据产业链,通过自主研发的平台级软件产品,推动智慧城市、企业服务、金融科技、智慧物流、警务 舆情等行业的新型智慧化转型与提升。

(二)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41,119,862.9614,953,323.14174.99%
毛利率%31.90%17.76%-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685,337.62-76,837,666.66-153.37%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2,486,367.71-76,852,420.4357.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 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计算)53.55%38.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 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8.93%38.15%-
基本每股收益-0.25-0.10-150.00%
偿债能力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852,396,477.021,079,709,950.21-21.05%
负债总计1,314,548,497.641,339,696,706.91-1.88%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0,985,726.72-266,196,895.64-73.17%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0.58-0.34-73.1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5.27%122.64%-
资产负债率%(合并)154.22%124.08%-
流动比率0.670.60-
利息保障倍数-457.10-83.39-
营运情况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35,102,246.5718,214,535.35-292.72%
应收账款周转率2.690.03-
存货周转率0.260.04-
成长情况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21.05%-4.44%-
营业收入增长率%174.99%-62.00%-
净利润增长率%-153.37%-41.26%-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
 金额占总资产的金额占总资产的 
  比重% 比重% 
货币资金6,004,129.200.70%1,513,349.490.14%296.74%
应收票据 0.00% 0.00% 
应收账款23,179,415.912.72%37,871,955.543.51%-38.80%
预付款项166,591,807.3919.54%167,109,582.2915.48%-0.31%
其他应收款249,377,381.5329.26%186,466,811.5517.27%33.74%
存货213,158,069.7525.01%215,416,638.6919.95%-1.05%
其他流动资产34,440,945.974.04%34,240,009.553.17%0.59%
长期股权投资27,444,257.213.22%302,385,922.1928.01%-90.92%
短期借款273,940,230.3232.14%273,940,304.9525.37%0.00%
应付账款56,869,930.696.67%45,690,780.114.23%24.47%
其他应付款397,348,300.5346.62%434,924,736.6440.28%-8.64%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157,582,517.5018.49%157,582,517.5014.59%0.00%
预计负债266,230,125.8431.23%266,230,125.8424.66%0.00%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原因系IT业务收入增加,回款加快; 2、应收账款减少主要原因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原因系转让漳州南太武渔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应收股权转让款; 4、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原因系转让漳州南太武渔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二) 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金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 
营业收入41,119,862.96-14,953,323.14-174.99%
营业成本28,004,172.0568.10%12,297,922.2182.24%127.71%
毛利率31.90%-17.76%--
税金及附加170,934.770.42%34,697.070.23%392.65%
销售费用944,044.812.30%1,794,509.5312.00%-47.39%
管理费用12,123,539.1529.48%11,810,731.4778.98%2.65%
研发费用8,427,616.0120.50%2,403,875.8116.08%250.58%
财务费用473,440.061.15%19,603,269.93131.10%-97.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162,159,218.35-394.36%- -1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30,816,894.94-74.94%-48,271,140.51-322.81%3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35,102,246.57-18,214,535.35--292.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39,591,846.00---1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74.63--678,254.60-99.99%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系IT业务收入增加,成本、税金相应增加; 2、研发费用增加主要原因系IT业务研发活动增加; 3、投资收益减少主要原因系转让漳州南太武渔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亏损; 4、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主要原因系账龄长的其他应收款账龄已提足坏账准备,本期坏账准备减少;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归还往来款支付现金增加;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收回投资款增加。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 类型主要 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北京天弘 瑞智科技 有限公司子公 司大数 据、 人工 智能 及云 计算30,000,000.0091,836,765.1770,041,714.6540,871,274.842,891,866.52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公司的债务危机导致资产、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部分业务停顿或缓慢发展,可持续运营业 务面临更复杂的环境和挑战,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刚刚进入 重整计划实施期间。
 2025年3月13日,收到厦门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破产程序。截止目前,《重 整计划》执行情况已符合执行完毕的标准,但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重整程序中尚未实施完毕的事项,将继续实施,还有未完 成的后续工作继续推进。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还存在一定的风险。 之后随着公司重整计划所有工作彻底完成,有效化解公司债务 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基本面得到改善,逐步恢 复持续经营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0日。 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已超期,公司尚未进行换届选举, 自公司退市以来,离职及辞职董、监事会成员加剧,公司有可 能不能满足法定人数的董事和监事,从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但随着公司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 公司会及时进行换届选举,解除此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是或否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是 □否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是 √否三.二.(二)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 □否三.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三.二.(四)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 □否三.二.(五)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是 □否三.二.(六)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临时公告索引性质案由是 否 结 案涉案 金额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2017年10月24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146)。原告 /申 请人业务 合同 纠纷54,237,3001.案件进展: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 解,各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取得法院确认:(一) 霍尔果斯春天融和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 日前返还当代东方投资款人民币30,000,000元整; (二)霍尔果斯春天融和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年11 月20日前给付当代东方投资收益人民币11,296,263 元整;(三)霍尔果斯春天融和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月25日前给付当代东方投资滞纳金人民币
      3,078,247元整;(四)如霍尔果斯春天融和传媒有 限公司未按照上述(一)、(二)、(三)项任意 一项履行给付义务,则当代东方有权要求霍尔果斯 春天融和传媒有限公司立即给付剩余未付款项; (五)杨伟、西安曲江春天融和影视文化有限责任 公司就霍尔果斯春天融和传媒有限公司应当向当代 东方履行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仍在强制执行中。 已对春天融合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采取了失信 人及限高措施。
2019年3月6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关于公司涉及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17)被告 /被 申请 人合作 创作 合同 纠纷 诉4,560,0001.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5民初95076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盟将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 告捷成儿童娱乐(天津)有限公司投资款及收益共 计456万元;二、被告盟将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赔偿原告捷成儿童娱乐(天津)有限公司逾 期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损失(以456万元为基数,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标准,自2017年11 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执行情况:强制执行中(公司于2022年1月7 日获悉:捷成儿童申请追加当代东方为被执行人。 2022年7月7日,法院裁定追加当代东方为被执行 人,当代东方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审判决不得 追加当代东方。2024年4月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 民法院(2024)京03民终4163号民事判决书,捷 成儿童娱乐(天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华 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当代东方、东 阳盟将威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不服提 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北京华秀 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19年6月14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关于涉及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60)。被告 /被 申请 人广告 合同 纠纷16,500,0001.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5民初44840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返还保底金1500万元;(二)被告东阳盟将威影 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天津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50万元; (三)被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赔偿损失40万元;(四)驳回原告天津九合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950 元,由被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负担 1232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原告天 津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61750元(已交纳)。 2.执行情况:执行中。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获 悉:天津九合申请追加当代东方为被执行人。2022 年7月7日,法院裁定追加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为被执行人,当代东方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一审判决不得追加当代东方。2024年4月收到北京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03民终3998号民 事判决书,天津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 人当代东方、东阳盟将威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 之诉一案不服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 如下:天津九合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 驳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6月26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 2019-065)。被告 /被 申请 人业务 合同 纠纷48,361,4001.案件进展:已终审判决。江苏扬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苏10民终3144号做出判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6034 元,由上诉人(原被告)盟将威公司负担。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强制执行中。
2022年3月5日在《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原告 /申 请人业务 合同 纠纷12,437,5001.案件进展:二审已判决。二审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苏1003民初9461号做出判决如下:1、被 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返还代 垫付投资款1243.75万元;案件受理费96425元, 保全费5000元,合计101425元,由被告东阳盟将 威公司承担。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执行。
2022年3月5日在《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原告 /申 请人业务 合同 纠纷12,500,0001.案件进展:二审已判决。二审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苏1003民初9462号做出判决如下:1、被告
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     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发行 收益1250万元;案件受理费96800元,保全费5000 元,合计101800元,由被告东阳盟将威公司承担。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执行。
2019年7月9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5)。被告 /被 申请 人业务 合同 纠纷100,614,1001.案件进展:仲裁做出裁决,盟将威申请撤销仲 裁裁决被驳回。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京 仲裁字第0841号,仲裁庭裁决如下:(一)申请人 (中视传媒)与被申请人(盟将威)签订的《电视 剧〈赵氏孤儿案〉发行委托协议》自本裁决作出之 日即2019年6月17日解除;(二)被申请人向申 请人支付保底收益损失53190456元;(三)被申请 人向申请人支付以5319045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6月17日至 全部保底收益损失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四)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25万元;(五)本案 仲裁费600024.44元(己由申请人向本会全部预交), 由申请人承担50%即300012.22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50%,即300012.22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300012.22元。上述各项 裁决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 应当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逾期 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强制执行中(公 司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告知书, 中视传媒申请追加当代东方为被执行人,北京市一 中院审理后,驳回中视传媒追加申请)
2019年9月4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90)。被告 /被 申请 人金融 借款 合同154,584,7001.案件进展:终审判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19)晋民初16号,判决如下:(一)被告 当代东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本溪 银行北地支行借款本金150,000,000元及借款期限 内的利息2,068,333.34元;(二)被告当代东方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本溪银行北地支行 支付本金150,000,000元的逾期利息及复利(自2018 年11月28日起按年利率10.95%计算至本院确定的 支付之日止);(三)被告当代东方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本溪银行北地支行实现债权
      费用60万元;(四)被告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被告王春芳对被告当代东方上述一至三项债 务向原告本溪银行北地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本溪银行北地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14,723.6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 由被告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当代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春芳共同负担。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部分已执行。
2019年12月14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关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9-123)原告 /申 请人业务 合同 纠纷39,600,0001.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2017)京0105民初4830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翊星影视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投资款本金及收 益3960万元,并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以3960万 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 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自2017年5月15日至 实际付清之日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案仍在强制执 行中
2019年12月14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关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9-123)原告 /申 请人业务 合同 纠纷336,600,0001.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发 回重审。发回重审后,浙江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 该案进行了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 月26日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9月3日作出(2018) 浙民初71号民事判决如下:1、撤销《电视剧<大军 师司马懿>联合投资合同补充协议二》《电视剧<大 军师司马懿>联合投资合同补充协议三》《电视剧< 大军师司马懿>联合投资合同补充协议四》;2、驳 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23300元,保 全费5000元,均由盟将威负担。盟将威公司、不二 公司均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 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2019)最高 法民终1923号民事裁定:撤销浙江高院(2018)浙 民初71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 浙江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盟将 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向浙江高院提出申请, 将华利公司由被告身份变更为共同原告身份参与本 案诉讼,浙江高院裁定予以准许。经过两次庭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浙民初1 号已做出一审判决,本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霍
      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42198223.1元及相应的利息(自2018年11月26日 起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东阳盟将威影 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23300 元,由原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负担 470000元,由被告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担1253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600000 元,均由被告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不服以上判决,2023年7月18日向最高人民法 院上诉,经审理,最高院下达(2023)最高法民终 2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受理费1253300元由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 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执行情况:至本年报披露之日,本案强制执行 中。2024年6月,东阳盟将威提起追加吴秀波的执 行异议之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末,已经立案。
2020年1月3日的《中 国证券报》、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被告 /被 申请 人业务 合同 纠 纷。85,300,0001.案件进展:一审判决,二审最高院为终审判决。 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民初2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2016年6月30 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威签订 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二)东阳 盟将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广播电 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6亿元;(三)驳回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 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 受理费1045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 1050800元,由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最高院(2020)最高法民终619号判决如下: 一、维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初2号 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2016年6月30日江苏 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 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 二、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初2号 民事判决第二项及第三项,即:东阳盟将威影视文 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广 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6亿元及驳回江 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 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8534万元;四、驳回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 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045800元,诉讼 保全费5000元,共计1050800元,由江苏省广播电 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50800元,由东阳盟将威影视 文化有限公司负担60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841800元,由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300000元,由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负担 541800元。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2020年10月14日的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涉 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 2020-078)。被告 /被 申请 人贷款 担保 合同 纠纷30,931,7001.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 法下发《民事判决书》(2020)冀01民初116号,一 审判决情况如下:1、被告河北茂竹泉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借款本金29999150.25元 以及截止2020年3月7日的利息、罚息932568.89 元,本息合计30931719.1元,并支付自2020年3 月8日起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2、被告当 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王春芳、崔玉杰、梁英花在前项范围内向原 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承担连带责 任;3、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在 1850万元范围内,对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家庄分行与被告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
      合同编号为0518931_001《最高额质押合同》、清单 编号0518931-00101《质押物清单》项下的应收账款 享有优先受偿权;4、驳回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强制执行中。
2021年5月13日的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公司涉及重大仲裁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5)。被告 /被 申请 人运营 资金 合同 纠纷279,000,0001.案件进展:已做出裁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的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279号,裁决 如下:(一)被申请人(当代东方)应向河北卫视 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运营资金人民币279,134,600元; (二)被申请人应向第一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保全 费、保全担保费合计人民币933,568.93元;(三) 被申请人应向第二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保全担保费 合计人民币879,825.17元;(四)本案两申请人仲 裁请求仲裁费人民币1,907,712元,全部由被申请 人承担,鉴于两申请人业已预缴本案仲裁费,被申 请人应向两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907,712元。上述 第(一)至(四)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于 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 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强制执行中。
2021年6月24日的 《中国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55)。原告 /申 请人业绩 对赌 补偿 纠纷116,000,0001.案件进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 书裁决如下:(一)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二) 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1,182,915元,全部由申请人承 担。该笔费用与申请人已经全额预缴的仲裁预付金 相冲抵。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执行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维 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2年6月24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被告 /被 申请 人贷款 合同 纠纷47,449,9001.案件进展:已裁决。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裁决 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的编号 GSHT2020117836《授信额度协议》于2022年5月9 日解除。(二)被申请人一应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 起10日内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47449895元,并 偿还相应利息、罚息及复利【暂计至2022年7月6 日,利息(含罚息)为l132444.45元,复利为12005.46 元;自2022年7月7日起,罚息以47449895元为 计算基数,按借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复利以未付利息及罚息为计算基数,按罚息 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贷款年利率依据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加67基点,按年调整,调整日为展 期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三)被申请人一应 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 5000元。(四)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被申请 人四对被申请人一在上述裁决第(二)项、第(三) 项下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本案仲裁 费284155元,由四被申请人共同承担。鉴于申请人 已向本会预交全部仲裁费用,且已与本案仲裁费用 全部冲抵,四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将仲裁费284155元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2.执行情况:2022年6月8日厦门仲裁委员会申 请财产保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2)闽02财报169号裁定:查封、扣押、冻结 被申请人当代东方、鹰潭市当代投资、东阳盟将威、 漳州异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价值以人民 币48075971.81为限。
详见公司于2022年8 月23日在法定披露媒 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 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 2022-056)。被告 /被 申请 人债务 清偿 重整 申请800,0001.案件进展:法院已受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年10月8日做出(2022)闽02破申129号《民 事裁定书》,受理胡超对当代东方的重整申请,并 于2022年11月1日做出(2022)闽02破申171号 《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担任当代东 方管理人。2023年4月14日经当代东方申请,法院 做出(2022)闽02破1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裁定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延长至2023年7月 18日。2023年7月18日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审 议表决《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未能表决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 十七条之规定,管理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及意向重 整投资人多次磋商,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 调整、优化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部分内容,于2024年4月7日再次向债权人会议提 交《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以非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二次 审议表决。本次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024年6月13日管理人向厦门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
      整计划的申请。2024年6月21日,管理人收到厦门 中院于2024年6月14日出具的(2022)闽02破17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1、批准当代东方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终止当代东方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执行法院裁定, 按照重整计划进行资产重整。2025年3月13日,管 理人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 5日出具的(2022)闽02破171号之五《民事裁定 书》,裁定:1、确认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2、终结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破产程序。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近几年,公司发生债务危机,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报告期, 以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执行及强制执行中,报告期对公司基本没有实质性影响。截止本报告期末, 厦门中院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资产重整计划正在实施中,公司依据重整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陆续履行债权清偿义务,本期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2025年 3月 13日,收到厦门中院于 2025年 3月 5日出具的(2022)闽 02破 171号之五《民事裁 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破产程序。随着公司重整计划所有工作彻底完成, 将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净利润会有较大影响。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 主体承诺开 始日期承诺结 束日期承诺 来源承诺 类型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履 行情况
实际 控制 人或 控股 股东2021年 1月 10 日2026年 1月 9日权益 变动其他 承诺一、实控人王玲玲女士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内容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 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 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 管理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完全独立。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正在履 行中
     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 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 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 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三)保证 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 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 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 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 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 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 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 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实 控人王玲玲女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 容如下: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或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 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承 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或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 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人 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 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如果承诺人 及承诺人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承 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所 作保证及承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 此造成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三、实控人王玲玲女士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承诺人及承诺 人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承诺人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不会利用拥有的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操纵、指使 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 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 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承诺人及承 诺人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承诺人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将尽量减少、避 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若关联 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 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 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 序并及时予以披露。如果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承诺人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所作保证及承诺, 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玲玲 女士的承诺期间为王玲玲女士受托持有上市 公司表决权持续期间。 
其他2016年 5月 17 日2018年 12月 31 日其他业绩 补偿 承诺关于北京华彩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承 诺:1.业绩承诺:全体业绩承诺人(指吕少江、 王哲、以及 PeterXu(徐培忠))共同向当代 东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特别是增资款项支付 至目标公司(指北京华彩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后,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净利润将 达到如下目标:2016年度至 2018年度累计承 诺净利润为 11,600万元,其中 2016年度的净 利润不低于 3,000万元,2017年的净利润不低 于 3,750万元,2018年的净利润不低于 4,850 万元;对于 2016年度-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 在当代东方认可的情况下,业绩承诺人可以在 单一年度存在合理的上下浮动,但最终三年累 计净利润仍不得低于 11,600万元。2.业绩承诺未履行
     期内盈利补偿:若目标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 诺,业绩承诺人应在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最后 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8年)《专项审核报告》 或《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如 下方式补偿:(1)业绩承诺人 PeterXu(徐培 忠)仅以现金向当代东方进行补偿;(2)业 绩承诺人吕少江、王哲优先以现金向当代东方 进行补偿;如吕少江、王哲应当向当代东方补 偿的盈利补偿总金额超过二人就本次交易所 实际收到的股份转让价款的,超出部分二人将 以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份向当代东方补偿。 
其他2017年 11月 9 日2019年 12月 31 日其他业绩 补偿 承诺关于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盈利承诺:井 冈山市星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向公司全资子 公司盟将威承诺,河北当代 2017年净利润不 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7200万元,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 币 864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盈利补偿:井冈 山市星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及保证人崔玉 杰承诺,若河北当代的 2017-2019年度中任意 一年度未达到业绩目标的,应就 2017-2019期 间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累计 差额对盟将威进行一次性补偿,保证人对转让 方的业绩补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正在履 行中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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