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鑫众科技(835342):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时间:2025年03月25日 01:45:38 中财网
原标题:鑫众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陈文阁、吕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年 3月 24日
生效日期:2025年 3月 17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挂牌公司
陈文阁董监高董事长
吕蓓董监高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成本核算不规范。2、部分已完工成本结转不及时。3、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4、部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5、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设计执行不到位。

6存货管理不规范。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吕蓓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陈文阁、吕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及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要求进行改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6号)》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3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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