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时间:2025年03月02日 18:44:20 中财网

原标题:运达股份: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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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运达股份
股票代码:300772


收购人名称: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 95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 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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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运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运达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收购人机电集团认购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导致。

本次发行完成后,机电集团将直接持有运达股份 365,958,150股,占运达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46.50%,机电集团仍为运达股份的控股股东。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机电集团已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运达股份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且运达股份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批准机电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综上,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

五、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运达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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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7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7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7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8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10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0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1
七、收购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 11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2 一、收购目的 ..................................................................................................... 12
二、收购人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12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12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5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5 二、本次收购方式 ............................................................................................. 15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5
四、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2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1
一、收购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及声明 ............................................................. 21 二、资金支付方式 ............................................................................................. 21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22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22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22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3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23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3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23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 23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3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 2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5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5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5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6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8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8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8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8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8 第九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0 一、收购人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0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0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31
一、审计意见 ..................................................................................................... 31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企业合并口径) ......................................... 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8
二、备置地点 ..................................................................................................... 38
收购人声明 ................................................................................................................. 40
财务顾问声明 ............................................................................................................. 42
律师声明
..................................................................................................................... 43
收购报告书附表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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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行为
本次收购、本次认购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收购行为
运达股份、上市公司、公 司、发行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集团、收购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涉及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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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 95号
法定代表人廉俊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9969
成立时间2000年 8月 23日
经营期限2000年 8月 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无储存)、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省政府 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机电产品的开发、生产;机电设 备成套;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焦炭、化工产品及原料(不 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装饰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物 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浙江省国资委持股 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 95号
联系电话0571-87855823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机电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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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集团于 2000年由浙江省机械工业厅成建制转体设立,是浙江省唯一的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业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目前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浙江省职教集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现有在岗职工 1.1万余人。机电集团拥有 128家成员企业、6家院校,其中 1家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企业、17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浙江省未来工厂;机电集团位居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强,是浙江省百强企业和省政府确定的“雄鹰行动”培育企业。

机电集团所属各级成员单位的业务涵盖现代装备制造(包括风电设备制造、航空复合材料制造、军品装备制造、零部件制造、民爆器材制造等)、现代制造服务(包括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检验检测、爆破工程、商贸、金融服务等)、现代教育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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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机电集团直接控制的一级企业单位(不包括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性质注册资本/ 开办资金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举办单 位主营业务
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企业10,001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80.11%,浙江亿 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9.89%机电产品及设备的设 计、研究、开发、销售、 成套、试验、检测;工 程总承包
2浙江新联民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17,49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56.48%,物产中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7.14%,李顺平等合计持股 26.38%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
3浙江省军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11,282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68.02%、浙江省 产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31%、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7.15%、浙江省军品、机械加工
序号名称性质注册资本/ 开办资金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举办单 位主营业务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6.20%、杭州水木君融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32%、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3% 
4浙江机电华瑞航空 投资有限公司企业130,00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51%,杭州钱塘 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9%投资管理
5浙江诺和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2,510万元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8.76%,赵建德等持股 51.24%电动绞盘和液压绞盘等 产品的研发、制造、销 售
6浙江省机械设备进 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企业5,00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66.87%,浙江省 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职工持股 会持股 17.39%,徐晓隆等自然 人持股 15.74%经营成套设备、机电仪 产品等各类商品的进出 口及国内贸易业务;经 营技术进出口;提供技 术咨询和服务
7浙江省工业矿产对 外贸易有限责任公 司企业15,00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100%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 务,矿产品、家用水泵、 五金交电、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等
8浙江浙商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企业10,00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100%金融服务
9浙江机电集团投资 有限公司企业5,00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51%,浙江省万 里教育集团持股 49%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
10浙江抟原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企业4,197.53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50.10%、浙江省 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3.77%、平湖市抟翼科技有限 公司持股 13.34%、谢富原持股 12.39%、平湖市抟翔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76%、 平湖市抟承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4.22%、平湖市 抟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1.41%、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制造与销售
11浙江工匠培训有限 公司企业5,00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70.50%,浙江经 济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 10%,浙江省万 里教育集团持股 10%,浙江省 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持股 9.5%培训服务、技术咨询
12浙江蓝箭称重技术 有限公司企业1,00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100%测力称重传感器、电子 衡器、测力仪、实物校 验装置、二次仪表的生 产、经营和维修等
13浙江康宁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企业1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100%咨询服务
14浙江《机电工程》企业30万元机电集团持股 100%科技期刊编辑出版
序号名称性质注册资本/ 开办资金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举办单 位主营业务
 杂志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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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企业合并口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434.09372.05316.23
总负债339.32288.86250.04
所有者权益94.7783.2066.19
资产负债率78.17%77.64%79.07%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355.34357.29349.19
净利润7.558.026.97
净资产收益率7.97%9.64%10.53%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以上数据为机电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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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集团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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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现任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有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1廉俊董事长中国中国
2杨震宇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
序号姓名现任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有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3张书谨董事中国中国
4陈桁董事中国中国
5朱小敏董事中国中国
6张震宇董事中国中国
7殳黎平董事中国中国
8孙坚董事中国中国
9沈永华职工董事中国中国
10胡波监事中国中国
11曹晓青监事中国中国
12张春玲监事中国中国
13张荣三职工监事中国中国
14朱立群职工监事中国中国
15刘强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16陈晓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17普勇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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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除运达股份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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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集团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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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的主要目的是机电集团作为运达股份的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运达股份实施本次发行,有利于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会,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机电集团出资认购运达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体现了控股股东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的决心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将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及经营业务产业布局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彰显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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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未来 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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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 21日,机电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运达股份向控股股东定向发行股票。

2024年 1月 11日,机电集团与运达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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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 1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 1月 30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 4月 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 12月 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 12月 23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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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 2月 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7号)(注册生效日为 2025年 1月 24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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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80,800,000股股份,占比 40.01%,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持有机电集团 90%的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
机电集团280,800,00040.01365,958,15046.50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786,929,305股,收购人机电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 365,958,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50%,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通过机电集团控制上市公司 365,958,1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50%,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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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方式为收购人认购运达股份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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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4年 1月 11日
2、认购标的、认购方式
(1)认购标的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上市。

(2)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3、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8.2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70,000.00万元(含)。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4,643,288股(含)。甲方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4,643,288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00%。甲方本次发行数量具体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为准。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金额总额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审核及/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乙方同意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相应调整。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则认购股数将根据认购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双方确认,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协商确定。

、认购价款的支付、认购股份的交割
4
( )认购价款的支付
1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价款缴付通知书后,乙方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认购股份的交割
在乙方支付认购资金且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后,甲方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并完成将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登记于乙方名下的相关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乙方同意给予必要配合。

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6、限售期
(1)乙方确认并承诺,根据本协议认购的目标股票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解除限售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乙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股份锁定有关事宜。

(3)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作出监管意见,乙方承诺届时将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有关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乙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7、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的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

(2)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深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

前述任何一项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次交易自始无效。如本次发行结束前,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进行调整。

在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均应积极努力,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的满足和成就创造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本协议不生效并造成对方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的则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一方存在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先决条件未满足的情况除外。

8、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因其自身过错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拟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甲方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决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拟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3)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在收到缴款通知书后,在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向甲方指定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认购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本次发行尚待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及注册。如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或注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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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 29日,认购人机电集团出具《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最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在认购协议的基础上,机电集团对本次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下限作进一步承诺。机电集团承诺拟认购运达股份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为 70,000万元(本次拟募集的资金金额上限),认购数量为 85,158,150股(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上限)。若在本次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对法规进行修订,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认购协议约定进行相应调整。若在后续审核中,本次拟募集的资金金额上限因证监会或深交所等其他原因发生调整,机电集团将以届时的募集资金上限作为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则根据届时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根据该承诺,机电集团拟认购运达股份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为 7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 85,158,1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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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收购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将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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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机电集团本次以现金认购 85,158,150股运达股份股票,认购价格为8.22元/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0万元。

收购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收购人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收购人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前述关系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收购人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

同时,本次发行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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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收购方式”之“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之“4、认购价款的支付、认购股份的交割”之“(1)认购价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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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收购人机电集团已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运达股份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且机电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综上,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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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收购方式”之“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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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未来 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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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促使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促使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上述交易,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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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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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阻碍本次收购的限制性条款,收购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实际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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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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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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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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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及业务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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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机电集团作为运达股份控股股东,在运达股份上市前于2017年 9月 15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机电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者企业(以下简称“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 2、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机电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若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机电集团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3、机电集团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承诺将不向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4、若机电集团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的产品或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机电集团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机电集团将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对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机电集团将向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在机电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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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或第三人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和减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已于2017年 9月 15日向公司出具了《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机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机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机电集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机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机电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机电集团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与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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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上市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收购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时,上市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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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万元的交易(收购人及其下属企业向部分在其单位任职并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正常支付薪酬及费用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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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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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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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查,在本报告签署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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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查,在本报告签署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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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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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295,978,047.947,814,936,160.805,929,629,320.90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00.003,840,000.00258,353,088.00
应收票据16,757,673.1021,299,414.6716,765,814.99
应收账款8,609,956,256.838,154,623,562.227,629,252,246.23
应收款项融资971,648,929.00532,236,825.64527,154,873.68
预付款项1,383,037,497.341,162,999,040.68618,694,258.14
其他应收款330,519,055.35237,231,548.70160,073,991.16
存货8,172,156,286.406,568,316,684.896,858,456,686.53
合同资产1,343,430,612.58741,278,322.42283,425,362.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8,227,926.524,666.85-
其他流动资产1,434,312,724.90697,828,230.49532,384,393.22
流动资产合计28,597,025,009.9625,934,594,457.3622,814,190,035.4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75,453,967.91--
长期股权投资1,988,823,664.391,855,975,581.641,723,139,152.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5,070,109.432,208,600.0098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974,458.8316,861,990.258,071,512.42
投资性房地产181,296,329.18216,460,140.14223,205,879.65
固定资产3,642,750,635.873,406,864,264.012,758,129,005.36
在建工程1,976,198,513.07955,096,850.87576,132,466.77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使用权资产212,931,047.49120,567,843.6696,891,146.44
无形资产682,061,863.42551,243,149.23422,134,035.67
开发支出41,114,159.001,680,818.82-
商誉82,774,482.0856,979,848.6866,173,130.36
长期待摊费用61,174,979.4016,454,186.6312,793,419.04
递延所得税资产665,610,800.67540,262,836.24356,137,141.39
其他非流动资产4,679,307,494.103,530,061,820.232,564,796,409.77
非流动资产合计14,811,542,504.8411,270,717,930.408,808,583,299.55
资产总计43,408,567,514.8037,205,312,387.7631,622,773,335.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15,117,323.281,952,031,160.12743,647,600.13
应付票据8,781,751,184.407,692,801,206.887,065,460,545.86
应付账款10,855,662,651.679,783,464,426.899,261,859,672.48
预收款项7,234,659.025,931,070.745,226,683.08
合同负债5,896,164,902.953,442,179,725.953,856,619,206.15
应付职工薪酬162,274,231.41173,998,123.04208,297,438.25
应交税费183,609,457.23262,895,467.11278,142,857.82
其他应付款315,586,685.36434,099,191.78289,736,022.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23,144,058.44697,952,529.1822,859,513.36
其他流动负债1,027,734,740.31641,955,487.13696,696,753.51
流动负债合计29,168,279,894.0725,087,308,388.8222,428,546,292.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53,443,354.411,468,121,842.07798,853,413.75
租赁负债189,519,275.2881,647,051.5285,930,353.65
长期应付款168,511,058.50254,950,124.63235,137,034.67
预计负债2,298,572,784.561,886,383,217.891,349,224,737.12
递延收益150,584,081.22106,049,306.46105,378,47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3,111,518.461,060,562.881,148,217.34
非流动负债合计4,763,742,072.433,798,212,105.452,575,672,233.37
负债合计33,932,021,966.5028,885,520,494.2725,004,218,526.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00,000,000.00800,000,000.00800,000,000.00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资本公积2,113,838,821.382,099,902,651.742,110,026,579.42
其他综合收益109,442.41131,635.20-
专项储备49,615,304.7041,782,314.5923,874,329.03
盈余公积79,839,776.3079,839,776.3075,494,452.08
未分配利润1,677,538,872.271,445,930,974.271,114,646,10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20,942,217.064,467,587,352.104,124,041,465.46
少数股东权益4,755,603,331.243,852,204,541.392,494,513,343.34
所有者权益合计9,476,545,548.308,319,791,893.496,618,554,808.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43,408,567,514.8037,205,312,387.7631,622,773,335.02
注:上表数据分别来自公司 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审计报告,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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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5,533,663,747.6035,729,032,354.2034,918,695,435.68
减:营业成本31,925,890,450.3231,641,247,689.3831,266,759,842.49
税金及附加101,798,538.0895,209,022.1374,653,490.48
销售费用1,470,626,452.521,530,680,701.251,450,182,268.40
管理费用582,749,442.94523,639,457.59517,701,200.89
研发费用802,171,345.01733,266,092.81758,183,108.96
财务费用38,969,684.8128,819,586.1539,291,926.21
其中:利息费用150,157,296.83100,606,553.3764,235,389.37
利息收入133,720,278.8988,008,957.6661,055,580.93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填列)-1,453,897.27-2,581,425.111,844,164.70
加:其他收益294,382,015.91204,407,782.84107,833,780.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547,100.3161,203,742.9039,806,366.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78,070,996.6071,289,026.7343,006,644.3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58,014,720.07-400,336,379.53-216,539,856.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363,136,128.08-254,185,610.02-54,569,845.77
项目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217,255,457.2640,925,343.00100,255,884.4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802,491,559.25828,184,684.08788,709,927.88
加:营业外收入14,934,115.1028,057,772.0023,355,977.44
减:营业外支出12,472,189.0313,301,687.7874,688,813.39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 列)804,953,485.32842,940,768.30737,377,091.93
减:所得税费用49,994,589.8840,809,259.6240,615,393.0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754,958,895.44802,131,508.68696,761,698.8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754,958,895.44802,131,508.68696,761,698.8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358,604,571.79370,348,391.69274,744,293.0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396,354,323.65431,783,116.99422,017,405.8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3,400.97264,129.23-
六、综合收益总额754,915,494.47802,395,637.91696,761,69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益总额358,582,379.00370,480,026.89274,744,293.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396,333,115.47431,915,611.02422,017,4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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