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19宏财01 (184402):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以此版为准)
原标题:19宏财01 :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以此版为准)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中期报告 (2023年) 二〇二五年二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中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1、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张较快,负债总额不断增加。截至 2023年 6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为 2,980,591.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1.59%,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作为盘州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近年来随着盘州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发行人所承担的各类项目增多、投资规模较大,债务规模较大,未来几年发行人还将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板块进行投资。如果发行人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结算周期不断延后或结算回款规模有限,或自有资金增速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则可能需要更多的依靠外部融资来弥补,导致未来公司的负债规模将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受限资产比例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3年 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82.48亿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重为 11.51%,其中存货受限 82.48亿元,均为抵押受限,规模较大,相关资产权益存在被转移的风险。一旦发行人无法按时足额偿付相关贷款,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抵质押资产可能被抵押权人处置,进而影响到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3、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相对较大,存在较大的代偿风险 截至 2023年 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94.63亿元,占当期末净资产的比重为22.60%,对外担保金额相对较大,均未设置反担保措施。发行人对外担保除规模较大外,还存在集中度高的特点。发行人对外担保对象中存在部分民营企业;发行人对外担保国有企业中,部分企业存在被执行信息,代偿风险较大。如果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发行人担保的债务,将增加发行人本身的财务风险。 4、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23年 6月末,发行其他应收款为 122.83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7.14%。如果相关单位未来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回收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目录 重要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6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 7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 ................................................................................................................. 13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4 一、 公司债券情况(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 14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5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5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6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 17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7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18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8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8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 18 四、 资产情况......................................................................................................................... 18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 19 六、 负债情况......................................................................................................................... 20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 22 八、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 22 九、 对外担保情况 ................................................................................................................. 23 十、 重大诉讼情况 ................................................................................................................. 23 十一、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 23 十二、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 23 第四节 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23 一、 发行人为可交换债券发行人 ......................................................................................... 23 二、 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24 三、 发行人为绿色债券发行人 ............................................................................................. 24 四、 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 24 五、 发行人为扶贫债券发行人 ............................................................................................. 24 六、 发行人为乡村振兴债券发行人 ..................................................................................... 24 七、 发行人为一带一路债券发行人 ..................................................................................... 24 八、 科技创新债或者双创债 ................................................................................................. 24 九、 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 ......................................................................................... 24 十、 纾困公司债券 ................................................................................................................. 24 第五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5 财务报表 ......................................................................................................................................... 27 附件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 27 释义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良好 1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99.3350%;未受限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99.3350%;未受限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控股股东穿透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为机关法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相关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以外的主体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更 □发生变更 √未发生变更 (二)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数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0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0。 (三)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波 发行人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李波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胡华、李贵荣、何缘圆、朱波 发行人的监事:何应祥、李宝志、曹蝶、李涛、廖雪洁 发行人的总经理:李贵荣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李贵荣 发行人的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一) 公司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是盘州市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主体,承担着盘州市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和管理任务,在盘州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中处于主导地位。公司的业务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项目建设投融资业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土地收储、流转;建设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物业经营管理;农业、林业的投资开发;食品、美容护肤品、保健品、药用品的精深加工与销售;公路、电力、教育、市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和煤炭、焦化等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和管理;医疗、旅游等项目的投资和管理、汽车销售、维修、租赁等服务;公交运输、客运出租运输、市内班车客运;受托资产管理;增信、担保、投融资管理相关咨询业务;房屋出租。) 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代建管理费收入。 公司的代建管理业务主要是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的当年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开展融资和建设工作。对产生收益的项目,通过正常经营收回投资;对不直接产生收益的投资项目,由政府安排收益返还,保障公司正常盈利。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体制和投融资管理制度,对取得使用权的各项公共资源进行合法运营、合规管理,并定期向政府汇报项目进展和运营情况,在政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下科学合理地使用相关公共资源,提供符合需求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完成后,一般按照建设项目总成本的 10-15取得项目建设开发利润;另外,通过委托实施的方式,将部分项目的建设委托给子公司具体负责,公司本部主要负责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及融资等前期手续。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政府指导投资建设—项目开发增值或政府回购—再投资建设”良性互动的业务模式,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包括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可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披露能够反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发行人是盘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投融资主体、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将部分优良资产、优势资源持续划入公司,2023年6末发行人总资产达到 7,181,424.83万元。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情况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增长与我国城市化水平提高相辅相成,城市化的发展增加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同时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又发挥了城市作为周边经济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中国城市发展报告》预计,到 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5%左右。中国城市化进程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然而,在我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增长,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管网等市政设施却不能有效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处理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公用设施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此外,我国城市还普遍存在着交通拥堵、市政管网老化、公园绿地少、环境质量差等问题。相比而言,中小城市的城市基础设施不足表现尤为突出,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因此,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需求将迅速增长,从而带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在中小城市,需求更为迫切,发展空间将更大。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将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这也是市政建设企业大发展的最佳历史时期。 (2)发行人在行业和地域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盘州市最重要的投融资主体,盘州市政府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盘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司的发展。近年来,在盘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行人一直致力于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运营和管理,投融资能力逐年增强,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发行人目前是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最大的建设主体,在水利、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建设经验。自 2004年公司成立以来,发行人先后完成了英柏公路红响段、啸天龙水库、白河沟水库、鱼洞坝水库、盘县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场、楼下河一级水电站、刘官小城镇环城东线、大响公路大修工程、英柏公路英羊段、月亮山住宅小区等项目的投融资。目前正在推进楼下河雨洒箐二期项目、朱昌河水库、出水洞水库、西得泥水库、雨渠沟水库、盘县县城供水工程、盘县地方电力公司小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乌都河洞口水电工程及乌都河二期工程等工程的建设投资。发行人在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主导地位。 同时,在不断承建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上,发行人还不断加强对历年市政建设形成的资金进行经营管理,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增加发行人的经营收益。结合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战略,发行人将在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继续占据主导性地位。而且,发行人还将不断丰富并拓展其他业务,积极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 2)发行人竞争优势 A.区域经济发展稳健 发行人所在地盘州市地处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是贵州的西大门,经济发展快速,机遇丰富。盘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连续 7年跻身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和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的基础上,又在全省率先获得“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填补了贵州省全国百强县的空白。 B.政府的大力支持 发行人作为盘州市人民政府的投融资主体和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法人实体,以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政府重点工程为主要业务,将“城市综合运营商”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对于有稳定经营收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投融资实现项目收益平衡。对于无经营性收入的公益项目,将由政府安排收益返还,以保障公司的正常盈利。作为城市建设及经营的主力军,盘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司的发展,通过整合政府性资源,政府将部分优良资产、优势资源持续划入公司,不断增强公司的资产实力与经营能力。 C.丰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 发行人为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企业,在长期城市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掌握了丰富的项目资源,形成了一套在现有体制下降低投资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缩短工期的高效管理程序。在管理、运营项目较多的情况下,发行人能较好地控制项目的工期、质量以及成本,以其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优良的业绩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无。 (二) 新增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收入或者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业务板块 □是 √否 (三) 主营业务情况 1. 分板块、分产品情况 (1)业务板块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情况已按业务板块进行了划分,各板块收入成本已详细列明。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各业务板块、各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同比变动在 30以上的,发行人应当结合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变动背后的经营原因及其合理性。 (1)销售业务 2023年 1-6月收入增加 78.15%,成本增加 85.28%,主要系本期发行人将贵州盘州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旅投公司贡献了较多商品销售收入所致。 (2)劳务业务 2023年 1-6月毛利率下降 83.74%,主要系当期人员成本增加所致。 (3)土地补偿业务 2023年 1-6月收入及成本较上期大幅度增加,主要系该业务具有一定政策主导性,2022年 1-6月未确认土地补偿业务收入所致。 (4)土地转让业务 2023年 1-6月收入及成本较上期大幅度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开展该板块业务,未确认土地转让业务收入所致。 (5)刺梨销售业务 2023年 1-6月毛利率减少 49.55%,主要系当期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6)自有租赁车辆业务 2023年 1-6月收入减少 51.62%,成本减少 36.44%,毛利率增加156.07%,主要系受盘州市汽车行业行情影响,自有租赁车辆规模呈现下降趋势。 (7)维修业务 2023年 1-6月收入减少 83.50%,成本减少 94.51%,毛利率增加 462.21%,主要系受盘州市汽车行业行情影响, (四) 公司关于业务发展目标的讨论与分析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将“聚焦实业主业、提高创新水平、优化业务结构、加强金融合作”的总方向,将公司打造成“综合性产业集团”和“资本运营集团”的双目标。以项目建设和资产管理作保障、以资本运营为抓手、以实体产业为着力点,努力让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再次脱胎换骨,实现“破茧成蝶”--在 2021年如期实现“3个 5”目标基础上,实现“实体产业”和“资本运营”两条腿跑步的状态。 “十四五”时期公司的奋斗目标将立足盘州、扎根贵州、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围绕“综体产业,把做大做强实体产业作为公司“十四五”期间的核心业务、核心任务进行拓展和实施,挤干公司前期靠土地和房地产的政策水分,通过金融、医疗、刺梨、景区及酒店运营、项目建设、教育、资产运营等实体产业创收增效。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1)经营和业务模式风险及对策 发行人作为国有企业,政府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拓展。此外,由于盘州市处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阶段,故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导致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对策: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从长远来看,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相关产业步入高速发展的轨道,发行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还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对公司的支持也将进一步强化。针对公司未来一段时间资金压力较大的问题,一方面发行人将继续合理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并提前安排好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另一方面,发行人将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从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 (2)宏观政策风险与对策 发行人作为盘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上下游产业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导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在市场需求和成本方面存在诸多政策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对市政基础工程的开发、建设属于政府通过市场化途径购买的服务,受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及投资规模的影响,政策稳定性较低,较大依赖政府的政策导向。 对策:针对宏观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关注所在行业的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发行人将密切注意政策变化,对可能出现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3)经济周期波动风险与对策 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比其它行业低。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其影响将表现得更加明显。发行人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 对策: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行人所在行业带来了重大机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的影响。投资项目所在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尽量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 (4)产业政策风险与对策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支持。但在我国国民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国家的土地开发政策、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和地方政府支持力度的变化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环境及区域经济发展形势,积极收集相关的行业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主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所造成的影响。 六、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的情况: □是 √否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 2、人员独立性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3、资产独立性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控制企业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金、设备、土地及房产等资产。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分离,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4、机构独立性 公司组织机构健全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公司建立健全了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5、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专职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均与控股股东分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建立健全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的情形。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该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职能部门提出议案,议案应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说明。根据《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不高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3%的,由董事长批准,金额高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3%的,由董事会审批。关联担保均需由股东会审批,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①诚实信用原则;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③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发行人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确保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充分论证此项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如涉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事项时,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第二节 债券事项 一、 公司债券情况(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选择权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选择权条款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投资者保护条款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114624.SH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114624.SH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标准无保留意见 □其他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新增的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报告期末总资产任一占合并报表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减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减少的子公司上个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上个报告期末总资产占上个报告期合并报表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四、 资产情况 (一) 资产及变动情况 1. 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总资产 10%以上的资产类报表项目的资产
2. 主要资产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资产受限情况 1. 资产受限情况概述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 单项资产受限情况 单项资产受限金额超过报告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10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 发行人所持重要子公司股权的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重要子公司股权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一)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1.报告期初,发行人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35.86亿元; 2.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新增:20.83亿元,收回:26.36亿元; 3.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不存在违法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4.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30.33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款或资金拆借合计:0.00亿元。 (二)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7.24%,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 □是 √否 (三) 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六、 负债情况 (一) 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 发行人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非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72.21亿元和 72.79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 0.91%。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 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 230.20亿元和228.30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0.83%。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 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 0.00亿元人民币,且在2023年 9至 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 0.00亿元人民币。 (二) 报告期末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负债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报告期利润总额:1.92亿元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总额:3.43亿元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利润主要源自非主要经营业务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投资状况分析 如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影响达到2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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