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万承志堂(833263):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
证券代码:833263 证券简称:万承志堂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承志堂)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5年1月14日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4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5年1月7日,万承志堂及控股股东杭州鑫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事项发生时,万承志堂未及时披露,于2025年1月10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万承志堂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高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万承志堂、高军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及相关规定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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