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友钴业(603799):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8:15:25 中财网 |
|
原标题:华友钴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一、关于业绩………………………………………………………第1—20页二、关于在建工程和募投项目……………………………………第20—26页三、关于存货………………………………………………………第26—37页四、关于预付账款…………………………………………………第37—41页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117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499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奉悉。我们已对监管工作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业绩
半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锂电材料和钴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钴、镍、铜、贸易及其他。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50亿元,同比下降9.88%,归母净利润16.71亿元,同比下降19.87%,公司称业绩下滑主要系镍、锂等主要金属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其中,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57.25亿元,同比增长10.33%,与公司整体收入变动方向相反。2022年至2024年半年度,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91.81亿元、114.72亿元、57.25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56%、17.30%、19.05%,规模及占比较大。
请公司:(1)……;(2)补充披露贸易及其他业务的主要内容、业务模式、最近三年及一期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应收账款或预付款项余额、权利义务约定、货物风险责任归属等,说明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前述指标,说明本报告期该业务与公司整体收入变动方向相反、且占比逐年提升的原因。请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监管工作函第1条)
回复:
(一)贸易及其他业务的主要内容、业务模式、最近三年及一期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应收账款或预付款项余额、权利义务约定、货物风险责任归属等
1.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的主要内容为有色金属贸易、其他自产产品销售等,主要业务的业务模式说明如下:
其中,公司2023年、2024年1-6月有色金属贸易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1-6月 |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 393,448.04 | 98.65 | 971,205.96 |
| 5,369.78 | 1.35 | 46,379.82 |
| 398,817.82 | 100.00 | 1,017,585.78 |
注: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以下同
2023年及2024年1-6月,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以电解铜为主,电解铜贸易收入占比分别为95.44%、98.65%。公司有色金属贸易将电解铜作为主要品种,原因为电解铜等铜产品系公司自产的主要产品之一。受矿料原料中铜钴伴生的特性及业务拓展因素影响,电解铜等铜产品的销售也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公司对铜产品市场与渠道的控制能力,公司通过电解铜大宗商品交易,深入了解铜金属宏观基本面及趋势,洞察市场供需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和战略决策,有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
2.最近三年及一期前十大贸易及其他业务客户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应收账款余额、权利义务约定、货物风险责任归属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涉及业务 | 交易额 | 应收账款
金额 | 权利义务约定 | 风险责任
归属 |
| 1 | TRAFIGURAPTE.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22,787.99 | 1,382.50 | 卖方交付货权凭证
后,买方电汇支付款
项,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或货物装车后
卖方开具发票,买方3
个工作日之内电汇支
付款项 | 货权凭证
交付或货
交承运人
后风险转
移 |
| 2 | 巨化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40,376.4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 | 其他自产
产品 | 1,965.37 | 224.00 | 买方自提合同项下所
有货物后,卖方开具
发票,买方在收到发
票30日内电汇支付所
有款项 | 需 方 自
提,货物
装车后风
险转移 |
| 3 | HEBEIJIWUMETAL
INTERNATIONAL
(HONGKONG)CO.,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9,609.6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4 | JINLI
INDUSTRIAL
(HONGK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7,436.20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5 | YTSHSINGAPORE
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5,656.9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
| | | | | |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险转移 |
| 6 | RICHFORTUNE
INT’L
INDUSTRIAL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8,579.13 | | 买方开具不可撤销信
用证,卖方于信用证
开具后10日内交付货
权凭证,双方在合同
约定的点价期内完成
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7 | 嘉能可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
贸易 | 17,864.12 | 3,218.56 | 需方在确认收到货物
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估货值的90%,在最
终金额确认后结清剩
余款项 | DAP,在需
方指定的
港口仓库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8 | YANCOAL
INTERNATIONAL
TRADINGCO.,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7,339.5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9 | METALRESOURCE
INTERNATIONAL
HOLDINGS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3,653.01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10 | 物产中大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
贸易 | 12,152.74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合 计 | | | 327,421.26 | 4,825.06 | | |
| 1 | TRAFIGURAPTE.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93,313.32 | 2,466.10 | 卖方交付货权凭证
后,买方电汇支付款
项,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或货物装车后
卖方开具发票,买方3
个工作日之内电汇支
付款项 | 货权凭证
交付或货
交承运人
后风险转
移 |
| 2 | 巨化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141,435.92 | 84.50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 | 其他自产
产品 | 4,698.12 | 375.20 | 需方自提合同项下所
有货物后,供方开具
发票,需方在收到发
票30日内电汇支付所
有款项 | 需 方 自
提,货物
装车后风
险转移 |
| 3 | YANCOAL
INTERNATIONAL
TRADINGCO.,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13,575.85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4 | RICHFORTUNE
INT’L
INDUSTRIAL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83,299.73 | | 买方开具不可撤销信
用证,卖方于信用证
开具后10日内交付货
权凭证,双方在合同
约定的点价期内完成
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5 | RAINBOWMETALS
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54,953.41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6 | EAGLEMETAL
INTERNATIONAL
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46,120.33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7 | NORINMINING
INTERNATIONAL
TRADING(HONG
KONG)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44,086.80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8 | SINGAPORE
(COGENERATION)
STEEL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7,887.4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 | | | |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
| 9 | LSRGLOBE
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0,076.1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10 | ETERNAL
TSINGSHANGROUP
LIMITED | 其他(工程
物资及备
件) | 27,570.30 | 28,161.18 | 根据不同合同的约
定,卖方在合同约定
的期限内发货,买方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付款 | CIF,在装
船时越过
船舷后风
险转移 |
| 合 计 | | | 777,017.46 | 31,086.98 | | |
| 1 | TRAFIGURAPTE.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70,763.89 | 172.89 | 卖方交付货权凭证
后,买方电汇支付款
项,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或货物装车后
卖方开具发票,买方3
个工作日之内电汇支
付款项 | 货权凭证
交付或货
交承运人
后风险转
移 |
| 2 | 巨化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110,700.42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 | 其他自产
产品 | 6,883.12 | 336.35 | 需方自提合同项下所
有货物后,供方开具
发票,需方在收到发
票30日内电汇支付所
有款项 | 需 方 自
提,货物
装车后风
险转移 |
| 3 | YANCOAL
INTERNATIONAL
TRADINGCO.,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46,202.02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4 | SAMSUNGC&T
HONGKONG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9,162.1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 | | | |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
| 5 | METALRESOURCE
INTERNATIONAL
HOLDINGS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8,163.15 | | 买方在收到货权凭证
2日内电汇支付款项,
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点
价期内完成点价并结
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6 | PTHUAFEINICKEL
COBALT | 其他(工程
物资及备
件) | 26,964.80 | | 根据不同合同的约
定,卖方在合同约定
的期限内发货,买方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付款 | CIF,在装
船时越过
船舷后风
险转移 |
| 7 | MINGDAHOLDING
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1,923.6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8 | HONGKONGFLOW
RESOURCE
COMPANY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1,833.38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9 | 揭阳市中富经贸
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
贸易 | 18,763.98 | | 买方开具不可撤销信
用证,卖方于信用证
开具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10 | CONCORDFORTUNE
BASEMETALSPTE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5,398.3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合 计 | | | 496,759.00 | 509.24 | | |
| 1 | TRAFIGURAPTE.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91,377.76 | 636.21 | 卖方交付货权凭证
后,买方电汇支付款 | 货权凭证
交付或货 |
| | | | | | 项,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或货物装车后
卖方开具发票,买方3
个工作日之内电汇支
付款项 | 交承运人
后风险转
移 |
| 2 | 巨化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124,440.2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 | 其他自产
产品 | 7,091.27 | 1,323.00 | 需方自提合同项下所
有货物后,供方开具
发票,需方在收到发
票30日内电汇支付所
有款项 | 需 方 自
提,货物
装车后风
险转移 |
| 3 | 中国兵工 | 有色金属
贸易 | 78,648.24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4 | 建发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65,342.74 | | 买方开具不可撤销信
用证,卖方于信用证
开具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5 | RAFFEMET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56,672.35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6 | 迈科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37,523.59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7 | 厦门象屿 | 有色金属
贸易 | 35,302.13 | | 根据交易主体不同,
买方开具不可撤销信
用证,卖方于信用证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 | | | | 开具后交付货权凭证
或买方在收到货权凭
证2日内电汇支付款
项,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
| 8 | ARCRESOURCES
COMPANY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4,675.13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9 | METALRESOURCE
INTERNATIONAL
HOLDINGS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1,947.38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10 | 洛阳钼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20,962.15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
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
的点价期内完成点价
并结算 | 货权凭证
交付后风
险转移 |
| 合 计 | 663,983.03 | 1,959.21 | | | | |
注1:巨化集团包括:JUHUAGROUP(HONGKONG)LIMITED、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中国兵工包括: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HONGKONGKINCO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等;建发集团包括:CHEONGFULI(HONGKONG)COMPANYLIMITED、C&D(SINGAPORE)BUSINESSPTE.LTD.等;迈科集团包括:TRIWAYINTERNATIONALLIMITED、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厦门象屿包括: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HONGKONGXIANGYUDEVELOPMENTCO.,LIMITED等;洛阳钼业包括: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IXMS.A.等
注2: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前十大贸易及其他业务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59.21万元、509.24万元、31,086.98万元及4,825.06万元,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4年9月末)分别万元,
为1,959.21万元、509.24万元、31,086.98万元及1,606.50 期后回款比。
例分别为100%、100%、100%及33.29% 截至2024年9月末,部分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尚未到信用期,故回款比例相对较低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前十大贸易及其他业务客户主要系有色金属贸易客户,包括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TRAFIGURAPTE.LTD.等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
3.最近三年及一期前十大贸易及其他业务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预付款项余额、权利义务约定、货物风险责任归属等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涉及业务 | 交易额 | 预付账款 | 权利义务约定 | 风险责
任归属 |
| 1 | 江西铜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62,198.30 | | 根据不同交易合同买
方在见单后电汇支付
款项,卖方在收到款项
后交付货权凭证或买
方在收到货权凭证2
日内电汇支付款项,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2 | 中国兵工 | 有色金属
贸易 | 47,601.9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3 | JIDONG
DEVELOPMENT
(HK)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1,205.62 | | 买方收到发票后3日
内付款,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4 | POLYMOUNT
INTERNATIONAL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7,060.1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5 | GrandFuture
Group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6,691.53 | 2,921.74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6 |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 有色金属
贸易 | 19,269.98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7 | BAYSTONE
INTERNATIONAL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6,507.62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8 | MRI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15,031.34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9 | VANDINGINNOVA
SGPTE.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3,280.0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10 | TRAXYSEUROPE
S.A. | 有色金属
贸易 | 11,033.27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合 计 | | | 269,879.84 | 2,921.74 | | |
| 1 | POLYMOUNT
INTERNATIONAL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193,394.04 | 311.64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2 | 中国兵工 | 有色金属
贸易 | 155,593.2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3 | 江西铜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100,206.10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4 | MRI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63,280.5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5 | HITENTMETALS
TRADINGPTE.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54,940.14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6 | ASKRESOURCES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8,792.0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7 | HONYO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7,879.03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8 | GrandFuture
Group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1,145.02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9 | 中国铝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27,322.80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10 | CITICMETAL
(HK)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20,135.25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合 计 | | | 722,688.26 | 311.64 | | |
| 1 | 中国兵工 | 有色金属
贸易 | 111,827.52 | | 买方电汇支付款项,卖
方在收到款项后交付
货权凭证,双方在合同
约定的点价期内完成
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2 | POLYMOUNT | 有色金属 | 74,607.33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 货权凭 |
| | INTERNATIONAL
LTD. | 贸易 | | |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3 | 北方矿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71,928.18 | | 买方在预定交单日电
汇支付款项,卖方在收
到款项后交付货权凭
证,双方在合同约定的
点价期内完成点价并
结算或卖方每月按合
同约定交付货物,买方
每月底按卡车装货单
和临时发票支付临时
货值的100%,待最终
结算后多退少补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或
货物在
MIKAS公
司装车
后风险
转移 |
| 4 | ANGLOAMERICAN
MARKETING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 | 有色金属
贸易 | 58,308.47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5 | 江西铜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54,728.36 | 204.39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6 | MRI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42,952.55 | 366.46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7 | HONGKONG
TONGYUAN
TRADING
DEVELOPMENT
LIMITE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6,602.32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8 | J.P.MORGAN
SECURITIESPLC | 有色金属
贸易 | 31,494.44 | | 买方点价后电汇支付
款项,卖方收到款项后
交付货权凭证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9 | CORPORACION | 有色金属 | 28,620.80 | 341.27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 货权凭 |
| | NACIONALDEL
COBREDECHILE | 贸易 | | |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10 | 中国铝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24,410.64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合 计 | | | 535,480.61 | 912.12 | | |
| 1 | 中国兵工 | 有色金属
贸易 | 185,844.78 | | 根据具体交易合同,买
方需在卖方交付货权
凭证前以电汇的形式
支付给卖方或在买方
银行收到货权凭证正
本后5个工作日内付
款,双方在合同约定的
点价期内完成点价并
结算或卖方每月按合
同约定交付货物,买方
每月底按卡车装货单
和临时发票支付临时
货值的100%,待最终
结算后多退少补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或
货物在
MIKAS公
司装车
后风险
转移 |
| 2 | POLYMOUNT
INTERNATIONAL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98,008.05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3 | POINTER
INVESTMENT
(H.K.)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75,213.71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4 | J.P.MORGAN
SECURITIESPLC | 有色金属
贸易 | 72,801.71 | | 买方点价后电汇支付
款项,卖方收到款项后
交付货权凭证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5 | LAGENERALE
DESCARRIERES
ETDESMINES
SARL | 有色金属
贸易 | 60,735.94 | | 卖方每月按合同约定
交付货物,买方在货物
交付后5日内支付
90%,剩余10%在最终 | 货物在
MIKAS公
司装车
后风险 |
| | | | | | 结算后支付 | 转移 |
| 6 | ICBCSTANDARD
BANKPLC | 有色金属
贸易 | 57,143.49 | | 买方点价后电汇支付
款项,卖方收到款项后
交付货权凭证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7 | CORPORACION
NACIONALDEL
COBREDECHILE | 有色金属
贸易 | 55,132.16 | 255.03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8 | BAYSTONE
INTERNATIONAL
LTD | 有色金属
贸易 | 35,825.06 | | 买方在获取所有货权
凭证后,2日内电汇付
款,双方在合同约定的
点价期内完成点价并
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9 | 洛阳钼业 | 有色金属
贸易 | 28,392.4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10 | MRI集团 | 有色金属
贸易 | 27,391.26 | | 买方在见单后电汇支
付款项,卖方在收到款
项后交付货权凭证,双
方在合同约定的点价
期内完成点价并结算 | 货权凭
证交付
后风险
转移 |
| 合 计 | 696,488.62 | 255.03 | | | | |
注:江西铜业包括:江铜鸿天实业有限公司、JIANGXICOPPERHONGKONGCO.,LIMITED、SURESPREADLIMITED、JIANGTONGINTERNATIONAL(SINGAPORE)PTE.LTD.等;中国兵工包括: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HONGKONGKINCO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等;MRI集团包括:MRITRADINGAG.、MRIGROUPPTE.LTD.等;中国铝业包括:CHALCOTRADINGHONGKONGCO.,LIMITED、CHINACOPPERINDUSTRYGROUPLIMITED等;北方矿业包括: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NORIN MINING
INTERNATIONALTRADING(HONGKONG)LIMITED等;洛阳钼业包括: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IXMS.A.等
应商,包括江西铜业、中国兵工、中国铝业等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
(二)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的主要内容为有色金属贸易、其他自产产品销售等,主要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有色金属贸易、其他自产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 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 | 合同约定主要条款 |
| 公司将商品(或提取商品的
货权凭证)交付给客户时确
认收入,公司对有色金属贸
易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 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将商
品交付给客户,客户按照
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双方
在合同约定的点价期内
完成点价并结算 |
| 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
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
由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外
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
约定将产品报关且取得提
单时确认收入 | 公司在合同约定时间内
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
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有色金属贸易收入的合理性说明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合理性说明
公司从事有色金属贸易时,与供应商、客户分别签订商品购销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货物风险责任归属等,公司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作为主要责任人,符合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要求,具体原因如下:
(1)实际控制商品。在有色金属贸易中,公司作为供货方,需要对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及交货地等承担责任,即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持有相应的货权凭证,能够实际控制该商品,对商品具有自主处置权利;
(2)承担存货风险。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商品交付给客户时,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在转让商品前,公司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即公司在转让商品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自主决定价格。公司在与客户进行的有色金属贸易业务中,能够自主与客户谈判确定商品交易价格,即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此外,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洛阳钼业、格林美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洛阳钼业、格林美亦采用相同方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
综上所述,按照公司购销合同约定,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情形”中的第一种情形——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因而判断公司从事相关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符合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要求,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合理。
(三)本报告期贸易及其他业务与公司整体收入变动方向相反、且占比逐年提升的原因
1.本报告期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与公司整体收入变动方向相反的原因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3,005,031.46 | 3,334,553.75 |
| 221,819.03 | 231,905.43 |
| 295,955.69 | 251,987.27 |
| 540,405.07 | 313,200.61 |
| 165,093.51 | 65,921.56 |
| 331,975.88 | 498,242.52 |
| 547,743.61 | 1,072,021.27 |
| 329,278.25 | 382,041.85 |
| 572,517.56 | 518,889.49 |
| 242.87 | 343.76 |
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3,005,031.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8%,主要系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价格及销量有所下滑,导致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收入大幅下降。而公司在镍、锂资源开发及一体化产能建设上纵深推进,本期电解镍、碳酸锂等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抵消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后,镍产品、锂产品的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受铜需求增长的影响,铜金属价格上涨,有色金属贸易中的电解铜价格、销量均有所增长,导致有色金属贸易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上述因素综合后,公司本期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逐年提升的原因
2022年至2024年半年度,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 3,005,031.46 | 6,630,404.75 |
| 572,517.56 | 1,285,596.57 |
| 19.05 | 19.39 |
[注]系营业收入中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中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91.81亿元、114.72亿元和50.18亿元
2022年至2024年半年度,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052,638.38万元、1,285,596.57万元和572,517.5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0%、19.39%和19.05%,2023年、2024年1-6月该占比较2022年有所上升,主要系2023年以来,镍、钴、锂等金属价格整体呈大幅下滑趋势,而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中的主要商品电解铜的价格稳中有涨,导致有色金属贸易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应上升。
(四)核查程序及结论
1.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的销售明细,访谈该业务相关负责人,了解该业务主要内容、业务模式;
(2)获取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销售明细、采购明细,检查公司与该等客户、供应商签订的主要合同,了解主要交易内容、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风险责任归属等;
(3)查询最近三年及一期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实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结合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判断公司从事相关交易时的身份,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分析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的合理性;(5)了解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整体收入变动的原因,结合金属价格变动趋势,分析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与公司整体收入变动方向相反、占比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与公司整体收入变动方向相反主要系有色金属贸易中的电解铜价格、销量均有所增长,导致有色金属贸易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而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价格及销量有所下滑导致整体收入有所下降;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主要系2023年以来,镍、钴、锂等金属价格整体呈大幅下滑趋势,而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中的主要商品电解铜的价格稳中有涨,导致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上升。
二、关于在建工程和募投项目
根据披露,2023年9月12日,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三元正极材料子项”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年产5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年处理15000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综合循环项目”)、“年处理12000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绿色循环项目”),涉及金额17.10亿元,其中“综合循环项目”、“绿色循环项目”拟分别投入0.96亿元、4.67亿元,但截至2024年6月末,两个项目均尚未建设。同时,近年公司开展多笔大额投资,2022年至2024年半年度,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42.82亿元、108.20亿元、120.22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预算总数高达227.84亿元。但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称,当前新能源锂电池的正极材料、前驱体等细分行业已出现产能过剩风险。
请公司:(1)……;(2)补充披露主要或重点投资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时间、项目进展,并补充主要产品,包括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镍和钴等产品的产能、产能利用率等;(3)结合问题(2)相关指标、经营业绩、行业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公司大规模扩产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未来新增产能无法消纳风险,并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需计提减值损失;(4)……。请会计师就问题(3)发表意见。(监管工作函第3条)回复:
(一)结合问题(2)相关指标、经营业绩、行业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公司大规模扩产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未来新增产能无法消纳风险,并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需计提减值损失
1.公司前期大规模扩产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亦进行大规模扩产融资
在“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引领“能源清洁化、交通电动化”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全球各国政府及主要汽车厂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主要中游产业,动力电池进入爆发期,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从2011年的1.08GWh上升至2020年的137GWh,年复合增长率约为60%。作为锂电池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三元前驱体及三元正极材料亦受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增长带动而获得巨大的市场空间。根据权威市场研究机构GGII调研数据,2019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34.3万吨,同比增长44.7%,带动全球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33.4万吨,同时其预测2025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出货量将超过150万吨,增长空间巨大,亦将带动锂、钴、镍等金属材料需求量大幅提升。在该市场环境及对未来的乐观预期大背景下,行业内企业纷纷在2019年前后陆续启动多渠道融资,推动产能扩张,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需求。
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近年产能扩张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 | 同类产品产能扩充规模 |
| 刚果(金)TFM铜钴矿混合矿开发
项目 | 铜年均产量约20万吨,新增钴
年均产量约1.7万吨 |
| 仙桃一期年产10万吨锂电正极材
料项目 | 10万吨/年锂电正极材料 |
| 遵义2-2期年产3.4万吨锂电正极
材料项目 | 3.4万吨/年锂电正极材料 |
| 韩国忠州1-2期年产1.5万吨锂电
正极材料项目 | 1.5万吨/年锂电正极材料 |
| 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
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
湿法冶炼项目 | 3万吨/年电铜、5,800吨/年粗
制氢氧化钴 |
| 卡隆威项目 | 3万吨/年铜、3600吨钴/年 |
| 年产30万吨电池级硫酸镍、30万
吨电池级磷酸铁及1万金属吨电
池级钴产品新能源材料项目 | 30万吨/年电池级硫酸镍、1
万金属吨/年电池级钴产品 |
| 年产4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 | 4万吨/年镍金属量高冰镍 |
| 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锂
电池新材料项目 | 20万吨/年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锂电池新材料 |
| 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
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
项目 | 5万吨镍/年硫酸镍晶体 |
| 与韩国ECOPRO公司签署动力电池
用NCA和NCM高镍前驱体材料 | 48000吨/年NCA&NCM高镍前驱
体 |
| 投资项目 | 同类产品产能扩充规模 |
| 年产10万吨电池级高纯镍钴盐晶
体(硫酸镍、硫酸钴和氯化钴晶体)
项目 | 10万吨电池级高纯镍钴盐晶
体 |
|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
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 | 6万吨三元前驱体 |
|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
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 三元前驱体产能18万吨/年,
硫酸镍溶液产能11万金吨/年
(包括镍溶解与MSP产线),
硫酸钴溶液1万金吨/年 |
|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6万
金吨高冰镍项目 | 6万金吨高冰镍 |
| 贵州西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硫酸
镍项目 | 8万金吨硫酸镍 |
| 广西南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高冰
镍项目 | 8万金吨高冰镍 |
在持续增长的市场与较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产能为行业内各大公司抢占市场份额的驱动力之一。公司作为锂电材料行业的头部企业,在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大幅扩产符合行业当时的发展趋势,在产能规划时并不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加强公司自身竞争力需要的举措,有利于驱动公司抢占市场份额、扩大竞争力,具备合理性。
2.公司已根据市场供需变化及时调整下游锂电材料端产能建设节奏和产业空间布局
公司已根据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下游锂电材料端的产业空间布局,在暂缓投建国内产能的同时推进锂电材料的国际化进程。
国内方面,自我国锂电材料行业2023年开始出现三元正极材料渗透率下降、下游去库存等情形导致三元正极材料及三元前驱体的供需关系发生变化,相关环节产能出现过剩情形开始,公司已及时根据市场最新情况进行调整,暂缓国内三元前驱体及三元正极材料新增产能建设。
在国内行业竞争加剧、海外产业保护政策频出、供应链主导权争夺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推进产业链开放、国际化合作、全球化布局,与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深度融合,产业互连、优势互补,推动公司国际化高质量发展。在印尼,依托上游资源开发优势,公司推进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华翔年产5万吨硫酸镍项目有序推进,华能年产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主体竣工并成功投料,进一步增强了印尼镍产业协同优势,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发展模式在印尼逐步落地;在韩国,公司与LG合作的龟尾正极项目部分产线投产,进军北美市场;在欧洲,匈牙利正极材料一期2.5万吨项目开工建设,公司挺进欧洲市场迈出实质性步伐。
3.公司新增产能消纳风险相对较低,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风险,无需计提减值损失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18.93亿元,其中属于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相关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52.58亿元,占比为44.21%,剩余部分以上游资源端项目为主。
上游资源端项目方面,最近两年一期公司钴产品产能较为稳定,伴随市场需求增加,钴产品产销规模稳步增长,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24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超过95%;镍产品产能快速增加,伴随锂电材料高镍化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快速增长,2022年和2023年产能利用率均在90%以上,2024年上半年受新建产线产能爬坡期影响,产能利用率暂时有所下滑,但仍在70%以上。
公司上游资源端项目产能利用率较高,且资源端项目产出的产品成本优势明显,新增产能的消纳风险相对较低。
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方面,2022年公司三元前驱体产能利用率超过80%,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接近100%,但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伴随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放缓以及全产业链各环节产能的逐步释放,动力电池、锂电材料的供求关系发生逆转,出现阶段性、结构性叠加的产能过剩,行业相关企业产能利用率均出现明显下滑。根据市场研究机构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三元前驱体及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不足50%,2024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情况进一步下滑。
2023年,公司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利用率超过60%,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超过80%,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因公司纵向一体化产业链的多年投资布局,构建了规模化、低成本的领先竞争优势,因而相关产品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强;2024年上半年,锂电材料市场竞争程度进一步加剧,公司适当控制了部分低毛利订单的承接节奏和规模,因而在相关产品产能进一步增加的同时,产销规模并未同比例增长,产能利用率水平阶段性有所下滑,后续伴随锂电材料市场行情逐步好转,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水平有望稳步提升。
公司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相关新增产能的消纳风险相对较低,具体分析如下:
(1)新能源锂电行业依然具备长期增长潜力,为公司前期大规模扩产提供了广阔的消纳空间
2014至2023年,我国汽车销售量由2014年的2,349万辆增长至2023年的3,009万辆,十年间销量增长660.21万辆。而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产销量不断增长,渗透率不断提升。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49.52万量,同比增长37.88%,维持高速增长趋势,新能源汽车整体渗透率达到31.55%,较2022年提升6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达到35.7%,较2021年提升8.1个百分点。2024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494.4万辆,同比增长32%,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达到35.2%,较2023年提升3.6个百分点。中汽协预测,2024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达到1,150万辆,预计未来新能源车的渗透率仍会持续提升。根据高工产研预测,至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预计达到44.8%。
新能源汽车广阔的市场前景带来了锂电材料全产业链的巨大商机。报告期内,锂电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据GGII数据,2024上半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约346.5GWh,同比增长15%。但受电池降本因素影响,磷酸铁锂电池凭借低成本优势抢占部分市场,三元电池装机占比有所下行,对三元材料需求拉动有限。据GGII数据,2024上半年国内锂电正极材料市场出货量134万吨,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出货30万吨,同比微减1%。但高镍、高电压三元材料因在能量密度、轻量化和低温性能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随着镍、钴、锂等核心金属原料价格大幅回落,三元材料性价比将明显提升,三元材料的市场份额有望回升。同时,在新能源车、储能系统及eVTOL低空飞行器等产业技术路径向高能量密度发展的趋势下,半固态、固态电池产业化提速,材料体系全面优化,驱动正极材料向高性能方向迭代升级,高镍三元电池有望得到加速推广与普及,硫酸镍及上游镍原材料的需求预计将恢复高速增长。
(2)领先的行业地位、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行业内一流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新建产能的消化提供保障
行业地位方面,公司是全球锂电正极材料和三元前驱体产品主要供应商之一,产销规模和技术开发能力处于行业前列;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钴产品供应商,产销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产业链布局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从镍钴锂资源开发、有色精炼、新能源材料研发制造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条,链条间紧密连接、高效协同,实现从资源开发到镍钴锂化学品到三元材料的协调协同。公司统筹海外资源、国内制造、全球市场,全力以赴拓市场、增订单、提负荷,主营产品出货量稳中有增,经营业绩企稳回升,产业一体化优势进一步凸显。
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全面深化客户合作,在深入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与LGES、大众等世界知名电池、整车企业共同探索锂电材料产业一体化新路径,与远景AESC、亿纬锂能、BMW等客户签订项目定点协议,推动产业链深度合作,增强客户粘性。截至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已覆盖宁德时代、LGES、三星SDI、国轩高科、亿纬锂能、远景AESC等全球动力电池品牌企业,广泛应用于特斯拉、BMW、Stellantis、大众、现代、通用、福特、戴姆勒、雷诺、极氪、长安、吉利汽车等国内外知名电动汽车,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
综上,公司目前虽然受到原料金属市场行情下行以及行业阶段性、结构性产能过剩的影响,导致公司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但是公司资源端项目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且资源端项目产出的产品成本优势明显,相关在建工程减值风险较低。而三元前驱体及正极材料项目虽受到行情影响较大,但新能源锂电行业具备长期增长潜力和消纳空间,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行业内一流的客户资源能为公司新建产能的消化提供保障,因此公司新增产能消纳风险相对较低,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风险,无需计提减值损失。
(二)核查程序及结论
1.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前期大规模扩产的原因,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判断公司大规模扩产的必要性;(2)了解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等,判断公司新增产能的消纳风险以及在建工程的减值风险。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在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大幅扩产符合行业当时的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大幅扩产,在产能规划时并不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加强公司自身竞争力需要的举措,有利于驱动公司抢占市场份额、扩大竞争力,具备合理性。公司新增产能消纳风险相对较低,进而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风险,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关于存货
根据披露,2022年末至2024年半年度,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82.68亿元、161.36亿元、144.53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均超25%,占比较高;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6亿元、3.73亿元、2.39亿元,计提比例分别为3.16%、2.31%、1.66%,计提比例逐年下降,其中原材料余额93.62亿元,计提比例由0.78%降至0.54%。但公司称报告期内镍、锂等主要金属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与公司计提比例变动趋势不一致。
请公司:(1)分产品类别列示存货的具体内容,包括名称、数量、金额、库龄等,并结合采购备货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历史销售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公司存货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原材料的成本及价格变化等,说明对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测算过程,并结合公司存货构成、下游需求、减值测试过程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计提是否准确、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监管工作函第4条)
回复:
(一)分产品类别列示存货的具体内容,包括名称、数量、金额、库龄等,并结合采购备货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历史销售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公司存货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分产品类别列示存货的具体内容
2024年6月末,公司分类别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1)原材料
单位:万元
| 金额 | 1年以内 |
| 59,943.87 | 57,212.83 |
| 74,527.41 | 74,527.41 |
| 7,093.31 | 3,963.92 |
| 256,212.43 | 256,212.43 |
| 103,362.02 | 102,125.92 |
| 14,086.02 | 14,086.02 |
| 6,484.71 | 6,484.71 |
| 124,799.78 | 122,819.37 |
| 289,731.80 | 222,239.55 |
| 936,241.35 | 859,672.16 |
2024年6月末公司原材料中,正极材料原料实物量为11,495.48吨,其余金属原料所含金属量合计为167,296.93吨。
(2)委托加工物资
单位:万元
| 金额 | 1年以内 |
| 130.77 | 130.77 |
| 15,221.26 | 15,221.26 |
| 2,772.44 | 2,772.44 |
| 9,587.07 | 9,587.07 |
| 562.63 | 562.63 |
| 5,157.39 | 5,157.39 |
| 33,431.56 | 33,431.56 |
2024年6月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中,正极材料原料实物量为77.62吨,其余金属原料所含金属量合计为2,235.57吨。(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