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金太阳(835513):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书
证券代码:835513 证券简称:金太阳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 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1号)、《关于对龚崧、吴文辉、高山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60号) 收到日期:2024年 10月 23日 生效日期:2024年 10月 23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安徽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监管谈话)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因存在跨期收入、成本费用处理不准确及总额法净额法列报调整等事项,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列报不准确,公司采用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调整方式进行规范调整,导致差异占比较大。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2022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8月23日,你公司发 布《2022年半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涉及多个会计科目,个别会计科目更正比例较大,其中调增净利润1,095.06万元,占原披露金额的37.94%。 二是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3月15日,你公司发 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涉及多个会计科目,个别会计科目更正比例较大,其中调减营业收入 3,062.57万元,占原披露金额的20.23%。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太阳时任董事长龚崧、时任总经理吴文辉、时任财务负责人高山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应对金太阳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龚崧、吴文辉、高山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龚崧、吴文辉、高山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60号); 二、《关于对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1号。 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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