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沃科合众(83509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1:51:43 中财网
原标题:沃科合众: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835091证券简称:沃科合众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刘昊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规定
收到日期:2024年 9月 19日
生效日期:2024年 9月 19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挂牌公司
刘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2024年8月31日,公司未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刘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暂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此次处分决定,并将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规范运作,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9号》
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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