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楼兰酒庄(870372):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6:55:37 中财网
原标题:楼兰酒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870372 证券简称:楼兰酒庄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4年 8月 21日
生效日期:2024年 8月 21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 限公司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挂牌公司
许志良董监高董事长
江科董监高信息披露人
商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4年7月31日,楼兰酒庄披露《股份质押的公告(补发)》,称公司控股股东商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67,800,000股限售股份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54.96%。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止,本次质押系前期质押合同续签所致。针对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续签情形,楼兰酒庄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商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将股份质押协议续签的事项告知公司,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长许志良、信息披露负责人江科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现委托挂牌公司楼兰酒庄的主办券商光大证券,向你方转达以下自律监管措施:
对挂牌公司楼兰酒庄、董事长许志良、信息披露负责人江科、控股股东商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督促董事长、信息披露人及控股股东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